【招标公告】揭阳潮汕机场公司场务车辆采购项目(四次)谈判公告
【招标公告】揭阳潮汕机场公司场务车辆采购项目(四次)谈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揭阳市 | 采购单位 |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揭阳潮汕机场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揭阳潮汕机场公司场务车辆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揭阳潮汕机场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揭阳潮汕机场公司场务车辆采购项目(四次)进行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 项目编号:粤机场集团潮汕招2025〔44〕号(GZGK25E143A1043Z-4)
2. 项目名称:揭阳潮汕机场公司场务车辆采购项目(四次)
3. 采购内容: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注:
(1) 详细技术要求请参阅谈判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
(2) 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对所有谈判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3) 响应报价包含厂验、上牌费用(民航牌照)。
4. 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无特殊说明,则适用于各采购包):
(1)响应供应商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适用于采购包2:响应供应商所投车辆制造商须具备专用车生产改装资质、须为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公告内企业。(响应时提供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综合查询系统”截图及“民用改装车生产企业” 名录内企业截图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适用于采购包3:响应供应商须为所投车辆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的则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投车辆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证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给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响应),如果所投车辆设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响应,则只选择制造商为有效响应供应商。
(2)响应供应商在2023年1月1日至今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采购人宣布取消响应资格,同时响应供应商(包括其关联公司)2023年1月1日至今未与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全资、控股公司、非法人实体单位发生各种诉讼或仲裁。(提供资格声明函)
(3)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
(4)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的情形。(提供资格声明函)
(5)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提供资格声明函)
(6)响应供应商应对采购人以下“供应商不诚信行为”的确定条件进行响应(提供承诺函):
6.1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采购人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6.1.1通过向采购人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6.1.2借用他人名称、资质进行挂靠,或者将自己的名称、资质借给他人挂靠进行报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6.1.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合作对象;
6.1.4在采购过程与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私下进行协商谈判,损害采购人或其他响应供应商利益;
6.1.5针对资格审查文件、谈判文件或者在资格预审公示或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恶意进行质疑,影响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6.1.6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6.1.7采购人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响应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6.1.8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与采购人以及关联公司发生诉讼或仲裁的响应供应商;
6.1.9发生向采购人及其关联公司的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情形;
6.2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6.2.1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中存在欺诈情形,违反谈判文件规定,对采购人或关联公司不利;
6.2.2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揽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
6.2.3因成交供应商责任原因连续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或造成恶劣不良影响;
6.2.4使用的设备材料以次充好或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等降低质量情形或造成不良影响;
6.2.5因环保、噪音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6.2.6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上访维稳事件,或导致采购人或关联公司垫付农民工工资;
6.2.7虚报工程量或设备、材料结算量,拒不接受第三方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审定的工程造价,设备、材料数量,造成工程延误、设备材料到货期延误、结算滞后;
6.2.8拒绝履行合同主要条款,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
6.2.9因严重违约被采购人依法单方解除合同;
6.2.10存在向采购人或关联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等不廉洁情形。
(7)响应供应商不得被列入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9)已获取本项目谈判文件。
注:(1)供应商应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谈判文件才有资格参加报价。
(2)本项目采用“在线获取文件系统”(http://oa.gzgkbidding.com/qpoaweb/prg/gys/prolist.aspx)发售谈判文件,供应商登录“在线获取文件系统”查询本项目后选择“我要获取谈判文件”,按要求填写信息后并上传以下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谈判文件款汇款回单/截图。
(3)“在线获取文件系统”操作手册可到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官网的下载中心获取。
5.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6.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1月8日14:00:00-14:30:00(北京时间)。
7. 递交响应文件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收件人:罗小姐,020-37674721。
8.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6年1月8日14:30:00(北京时间)。
9. 谈判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届时请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务必出席谈判会议。
10. 本项目的谈判公告及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网(www.gzgkbidding.com)、中国招标响应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http://new.ebidding.com/gaa.html)】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11. 缴纳标书款、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和缴纳谈判保证金专用账号(账号不同,请供应商按指定账户缴纳,否则自行承担费用缴纳错误而造成的后果)
(1)缴纳标书款、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
账户: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7120 5774 194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先烈中路支行
(2)缴纳保证金专用账号:
账户: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揭阳潮汕机场公司
账号:详见谈判文件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炮台支行
12. 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联系人:邓小姐
联 系 电 话:020-87685501
传 真:020-87685201
电子邮箱:gzgk@gzgkbidding.com
地 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邮 政 编 码:510070 网 址:www.gzgkbidding.com
采购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揭阳潮汕机场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东省揭阳榕城区登岗镇
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5日
1. 项目编号:粤机场集团潮汕招2025〔44〕号(GZGK25E143A1043Z-4)
2. 项目名称:揭阳潮汕机场公司场务车辆采购项目(四次)
3. 采购内容: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 采购包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 |
| 2 | 驱鸟车(电动式) | 辆 | 1 | 62万元 |
| 3 | 双钢轮压路机 | 辆 | 1 | 15.95万元 |
注:
(1) 详细技术要求请参阅谈判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
(2) 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对所有谈判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3) 响应报价包含厂验、上牌费用(民航牌照)。
4. 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无特殊说明,则适用于各采购包):
(1)响应供应商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适用于采购包2:响应供应商所投车辆制造商须具备专用车生产改装资质、须为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公告内企业。(响应时提供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综合查询系统”截图及“民用改装车生产企业” 名录内企业截图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适用于采购包3:响应供应商须为所投车辆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的则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投车辆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证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给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响应),如果所投车辆设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响应,则只选择制造商为有效响应供应商。
(2)响应供应商在2023年1月1日至今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采购人宣布取消响应资格,同时响应供应商(包括其关联公司)2023年1月1日至今未与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全资、控股公司、非法人实体单位发生各种诉讼或仲裁。(提供资格声明函)
(3)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
(4)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的情形。(提供资格声明函)
(5)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提供资格声明函)
(6)响应供应商应对采购人以下“供应商不诚信行为”的确定条件进行响应(提供承诺函):
6.1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采购人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6.1.1通过向采购人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6.1.2借用他人名称、资质进行挂靠,或者将自己的名称、资质借给他人挂靠进行报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6.1.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合作对象;
6.1.4在采购过程与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私下进行协商谈判,损害采购人或其他响应供应商利益;
6.1.5针对资格审查文件、谈判文件或者在资格预审公示或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恶意进行质疑,影响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6.1.6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6.1.7采购人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响应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6.1.8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与采购人以及关联公司发生诉讼或仲裁的响应供应商;
6.1.9发生向采购人及其关联公司的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情形;
6.2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6.2.1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中存在欺诈情形,违反谈判文件规定,对采购人或关联公司不利;
6.2.2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揽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
6.2.3因成交供应商责任原因连续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或造成恶劣不良影响;
6.2.4使用的设备材料以次充好或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等降低质量情形或造成不良影响;
6.2.5因环保、噪音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6.2.6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上访维稳事件,或导致采购人或关联公司垫付农民工工资;
6.2.7虚报工程量或设备、材料结算量,拒不接受第三方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审定的工程造价,设备、材料数量,造成工程延误、设备材料到货期延误、结算滞后;
6.2.8拒绝履行合同主要条款,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
6.2.9因严重违约被采购人依法单方解除合同;
6.2.10存在向采购人或关联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等不廉洁情形。
(7)响应供应商不得被列入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9)已获取本项目谈判文件。
注:(1)供应商应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谈判文件才有资格参加报价。
(2)本项目采用“在线获取文件系统”(http://oa.gzgkbidding.com/qpoaweb/prg/gys/prolist.aspx)发售谈判文件,供应商登录“在线获取文件系统”查询本项目后选择“我要获取谈判文件”,按要求填写信息后并上传以下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谈判文件款汇款回单/截图。
(3)“在线获取文件系统”操作手册可到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官网的下载中心获取。
5.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6.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1月8日14:00:00-14:30:00(北京时间)。
7. 递交响应文件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收件人:罗小姐,020-37674721。
8.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6年1月8日14:30:00(北京时间)。
9. 谈判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届时请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务必出席谈判会议。
10. 本项目的谈判公告及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网(www.gzgkbidding.com)、中国招标响应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http://new.ebidding.com/gaa.html)】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11. 缴纳标书款、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和缴纳谈判保证金专用账号(账号不同,请供应商按指定账户缴纳,否则自行承担费用缴纳错误而造成的后果)
(1)缴纳标书款、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
账户: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7120 5774 194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先烈中路支行
(2)缴纳保证金专用账号:
账户: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揭阳潮汕机场公司
账号:详见谈判文件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炮台支行
12. 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联系人:邓小姐
联 系 电 话:020-87685501
传 真:020-87685201
电子邮箱:gzgk@gzgkbidding.com
地 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邮 政 编 码:510070 网 址:www.gzgkbidding.com
采购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揭阳潮汕机场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东省揭阳榕城区登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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