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荔湾区本级储备粮招标采购项目(第2次)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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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广州市 采购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荔湾区本级储备粮招标采购项目(第2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一、项目编号:LW2025LS100003
二、项目名称:荔湾区本级储备粮招标采购项目(第2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普通大米):
废标理由: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合同包2(普通大米):
废标理由: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合同包3(普通大米):
废标理由: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普通大米):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合同包2(普通大米):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合同包3(普通大米):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一)根据《***代理采购业务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以及《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2017]811号)要求,依法进入我司交易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超过100万元的项目,以采购预算金额作为计费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按以下计算方式支付服务费:1.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采购额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代理机构按以下收费标准和项目采购预算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交易服务费。2.收费标准:采购额 货物类采购额≤100万元 1.5%;100万元<采购额≤500万元 1.1%;500万元<采购额≤1000万元 0.8%;1000万元<采购额≤5000万元 0.5%;5000万元<采购额≤1亿元 0.25%;1亿元<采购额≤5亿元 0.05%。(二)采购代理机构独立承担在组织招标过程中所有发生的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三)交易服务费支付方式中标人向***直接交纳交易服务费,银行汇票、电汇、转账账号信息如下(请注明所中项目编号):户名:***账号:20344999900100000749251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州市分行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普通大米 0
2 普通大米 0
3 普通大米 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7号8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9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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