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漳汕高铁饶平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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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潮州市 | 采购单位 | 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潮州市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漳汕高铁饶平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 招标项目名称 | 漳汕高铁饶平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 | ||
|---|---|---|---|
| 标段(包)名称 | 漳汕高铁饶平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 | ||
| 性质 | 正常 |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12-445122-18-01-448735 | ||
投资项目名称 | 漳汕高铁饶平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漳汕高铁饶平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漳汕高铁饶平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潮州市饶平县城区南部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债券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深圳对口帮扶资金、产业基金、政策性银行融资、本级财政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一期工程包括广场东路(含明渠)、站前路、广场西路、东溪路等四条站区道路。其中:广场东路长约779.767米,道路标准红线宽度为54m(其中道路红线宽度38m,明渠、防护绿地16m),车道布置为双向六车道+两侧非机动车道;站前路长约504.79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28m,车道布置为双向四车道+两侧非机动车道;广场西路长约242.307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38m,车道布置为八车道(其中南向含进站匝道两车道共六车道,北向两车道);东溪路长约93.514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41.5m,车道布置为双向四车道+两侧非机动车道;以上四条站区道路采用沥青路面结构,同步配套人行道、照明、步道树等设施等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查合格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说明。 | ||
招标内容 | 漳汕高铁饶平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汕高铁饶平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饶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漳汕高铁饶平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饶发改投审[2024]234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12-445122-18-01-448735。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漳汕高铁饶平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评审的批复》(饶建复(2025)21号)批准一期工程初步设计,饶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漳汕高铁饶平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饶发改投审〔2025〕227号)批准一期工程概算投资。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债券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深圳对口帮扶资金、产业基金、政策性银行融资、本级财政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饶平县公路事务中心。业主单位为饶平县凤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拟分四期实施,一期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一期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潮州市饶平县城区南部。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931亩(新征用地910亩、利用旧路及干渠21亩),新建站前枢纽中心、站区道路、场地平整及附属工程等基础设施,其中新建站前枢纽中心、停车场及站区道路总用地约326亩,枢纽中心周边配套设施的场地平整用地约605亩。估算总投资175155万元,项目拟分四期实施,本次招标一期工程。一期工程概算总投资25971.1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616.59万元。 2.3招标范围:一期工程包括广场东路(含明渠)、站前路、广场西路、东溪路等四条站区道路。其中:广场东路长约779.767米,道路标准红线宽度为54m(其中道路红线宽度38m,明渠、防护绿地16m),车道布置为双向六车道+两侧非机动车道;站前路长约504.79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28m,车道布置为双向四车道+两侧非机动车道;广场西路长约242.307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38m,车道布置为八车道(其中南向含进站匝道两车道共六车道,北向两车道);东溪路长约93.514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41.5m,车道布置为双向四车道+两侧非机动车道;以上四条站区道路采用沥青路面结构,同步配套人行道、照明、步道树等设施等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查合格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说明。 2.4最高投标限价158661130.53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2703895.70元、暂列金额2573999.33元、暂估价845570.15元)。安全生产措施费、暂列金额、暂估价不参与价格竞争。 备注:根据市政府《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修订)》(潮府规[2022]3号)第十六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材料、设备暂估价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公布的金额填报,暂估价不作为结算依据。材料、设备的暂估价达到法定应当招标限额的,中标后由建设单位提出技术标准和最高限价,明确施工配合费并把施工配合费列入最高限价中,由总承包单位在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以分包单位名义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履行分包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相应的质量要求。”第十七条“采用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无法提供专业工程的图纸或者工程量清单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暂估该部分工程的造价,并明确暂估价部分工程的定价方法或者结算原则。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暂估价不能超过本工程按照图纸计算的建安工程造价的15%,实际价格按照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相应规定确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公布的暂估价填报,不作为结算依据。该部分工程预算价超过招标文件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且达到公开招标金额的,招标人应当进入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重新确定该部分工程的承包人,否则视为规避招标。” 2.5计划施工工期:418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项目一期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有效资质的施工企业。 3.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效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需提供近三个月(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当月或上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若投标人因当地社保政策无法提供的,可依据当地社保政策提供最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并提供社保部门的相关规定文件或社保部门网站的相关公告网页截图等作为佐证资料)。 3.3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任命确认书》签字确认(技术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4投标人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无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的。 3.5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 3.6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审时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评审专家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7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8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新版“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网址:https://jydj.gdcic.net/)系统办理诚信信息登记业务。 3.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14日9时30分前登录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z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截止时间以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 4.2请投标人报名后密切留意系统中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14日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详细操作方式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投标系统(评定分离)使用指南-投标人(2025版)》,咨询电话0768-2393020)。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完全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署明联系电话。开标时各投标人如收到短信通知须凭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开标解密完毕各投标人需在网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30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30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5.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及一套纸质版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盖章、签字后的复印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澄清、更改,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饶平大道中段住建大楼 电话:0768-7800141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人:饶平县公路事务中心 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南段建设大厦3楼 地址: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饶平 大道中段交通大楼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人:*** 联系人:余工 电话:*** 电话:0768-7803020 招标代理机构:潮州市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桥东街道东山路裕源大厦七楼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人:*** 电话:*** 2025年12月19日 | ||
工期(交货期) | 418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158661130.53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有效资质的施工企业。 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效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需提供近三个月(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当月或上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若投标人因当地社保政策无法提供的,可依据当地社保政策提供最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并提供社保部门的相关规定文件或社保部门网站的相关公告网页截图等作为佐证资料)。 3.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任命确认书》签字确认(技术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投标人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无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的。 5.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 6.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审时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评审专家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8.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新版“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网址:https://jydj.gdcic.net/)系统办理诚信信息登记业务。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zggzy.com)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12-20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1-14 09:3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1-14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详细操作方式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投标系统(评定分离)使用指南-投标人(2025版)》,咨询电话0768-2393020)。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开标方式 | 网上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6-01-14 09:30:00 开标地点: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发布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澄清、更改,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 ||
招标人 | 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 办公地址 | 潮州市潮州大道南段建设大厦3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潮州市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桥东街道东山路裕源大厦综合楼第七层东侧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 | 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68-7800141 |
发布责任人 | 张杰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及一套纸质版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盖章、签字后的复印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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