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6-2028年度财产一切险及机动车辆保险项目(重新采购)询比公告
【招标公告】2026-2028年度财产一切险及机动车辆保险项目(重新采购)询比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6-2028年度财产一切险及机动车辆保险项目(重新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6-2028年度财产一切险及机动车辆保险项目(重新采购)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6-2028年度财产一切险及机动车辆保险项目(重新采购),(询比代理机构编号:ZB-14-04A-2025-D-F-A28628C0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1.2 ★财产一切险合同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整。
1.3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整。
1.4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1)财产险: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广东分公司管理的广东省内各级分支机构的所属资产(土地除外)、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的所属资产(土地除外)。2)机动车辆保险:机动车辆投保数量约4800辆,其中深圳市投保车辆数量约380辆。最终投保车辆数量及险种以保单为准。具体详见询比文件《附件2:项目需求书》;
(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份额划分原则:本项目划分2个份额,成交人数量为2个,选择综合排名前2名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单位。每个成交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如本项目在询比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已领取询比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或询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询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经评审的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的,则该项目询比失败。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1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限价说明如下:
1)财产一切险部分:保险费率不高于0.054%,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2)机动车辆保险部分:响应单位所报自主定价系数需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系数范围。超出系数范围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省级及以上《保险许可证》。
(3)供应商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并在广东省内(含深圳)经营财产保险业务资质的保险机构。
(4)本项目仅允许总公司或其唯一授权的省级分公司参与本项目响应。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必须持有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响应的授权文件,并同时加盖总公司及分公司的公章。响应主体与合同主体一致,且同一法人保险公司仅有一次响应资格。
(5)供应商须具备服务全省21个地市车辆保险的能力,并提供落地执行说明。
2.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询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
2.1.3
偿付能力要求:供应商(或其总公司)2023年、2024年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大于100%。
2.1.4
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3年及以上保险行业经验,须提供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04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备注: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1.5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21)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7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19日24时00分。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如有登记申领多标包的,请务必按标包分别申领和下载询比文件,否则后续将无法继续参与未申领或未下载询比文件的标包的应答。
4.4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14时00分。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
7
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中山二路18号电信广场
邮 编:510610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网 址:www.chinatelecom.com.cn
开户银行: /
账 号: /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春融三路南方财经大厦32层
邮 编:510610
项目负责人:宋晋刚、刘玉凤、田时启、巫克纯、冯靖圆、邵志全、李倩、***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wangx@gcbidding.com
网 址: /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528628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6-2028年度财产一切险及机动车辆保险项目(重新采购),(询比代理机构编号:ZB-14-04A-2025-D-F-A28628C0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份额 | 保险类型 | 预算费用(含税) (人民币元) | 份额比例 | 实施单位 |
| 1 | 2026-2028年度财产一切险及机动车辆保险项目(重新采购) | 份额1 | 财产一切险 | 44,016,736.80 | 60% | 广州、东莞、江门、中山、惠州、河源、汕尾、揭阳、阳江、梅州、湛江、韶关、研究院(仅存续)、粤港澳大湾区云计算中心 |
| 机动车辆保险 | 25,200,000.00 | 全省 | ||||
| 小计 | 69,216,736.80 | - | - | |||
| 2 | 份额2 | 财产一切险 | 29,344,491.20 | 40% | 省本部、深圳、佛山、珠海、清远、汕头、潮州、茂名、肇庆、云浮、无线网络运营中心 | |
| 机动车辆保险 | 16,800,000.00 | 全省 | ||||
| 小计 | 46,144,491.20 | - | - | |||
| 3 | 合计 | 115,361,228.00 | - | - | ||
1.2 ★财产一切险合同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整。
1.3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整。
1.4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1)财产险: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广东分公司管理的广东省内各级分支机构的所属资产(土地除外)、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的所属资产(土地除外)。2)机动车辆保险:机动车辆投保数量约4800辆,其中深圳市投保车辆数量约380辆。最终投保车辆数量及险种以保单为准。具体详见询比文件《附件2:项目需求书》;
(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份额划分原则:本项目划分2个份额,成交人数量为2个,选择综合排名前2名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单位。每个成交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 份额 | 成交人 |
| 份额1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 份额2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如本项目在询比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已领取询比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或询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询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经评审的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的,则该项目询比失败。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1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限价说明如下:
1)财产一切险部分:保险费率不高于0.054%,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2)机动车辆保险部分:响应单位所报自主定价系数需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系数范围。超出系数范围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省级及以上《保险许可证》。
(3)供应商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并在广东省内(含深圳)经营财产保险业务资质的保险机构。
(4)本项目仅允许总公司或其唯一授权的省级分公司参与本项目响应。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必须持有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响应的授权文件,并同时加盖总公司及分公司的公章。响应主体与合同主体一致,且同一法人保险公司仅有一次响应资格。
(5)供应商须具备服务全省21个地市车辆保险的能力,并提供落地执行说明。
2.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询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
2.1.3
偿付能力要求:供应商(或其总公司)2023年、2024年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大于100%。
2.1.4
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3年及以上保险行业经验,须提供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04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备注: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1.5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21)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7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19日24时00分。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如有登记申领多标包的,请务必按标包分别申领和下载询比文件,否则后续将无法继续参与未申领或未下载询比文件的标包的应答。
4.4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14时00分。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
7
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中山二路18号电信广场
邮 编:510610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网 址:www.chinatelecom.com.cn
开户银行: /
账 号: /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春融三路南方财经大厦32层
邮 编:510610
项目负责人:宋晋刚、刘玉凤、田时启、巫克纯、冯靖圆、邵志全、李倩、***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wangx@gcbidding.com
网 址: /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528628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