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佛山市中医院高明医院【液氧和其他医用气体定点供货商】采购项目采购第二次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佛山市 发布日期:2025-12-11

【招标公告】佛山市中医院高明医院【液氧和其他医用气体定点供货商】采购项目采购第二次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佛山市 采购单位 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液氧和其他医用气体定点供货商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各供应商:我院液氧和其他医用气体定点供货商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我院将邀请符合我院需求的供应商进行院内采购论证(谈判)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类。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液氧和其他医用气体定点供货商
2、采购项目控制金额:49万元。
3、服务年限:1年
4、供应商数量:1家
5、用户需求:详见附件1(*供应商必须响应用户需求书全部内容)
二、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中必须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近三年内(自本项目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无违规违法行为或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6、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7、供应商如为经销商的:①必须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包含有医用液态或气态氧);所提供的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包含有医用液态或气态氧)。②必须具有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包含有医用液态或气态氧);所提供的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包含有医用液态或气态氧)。③供应商或委托的运输单位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需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如委托运输的还需提供委托运输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驾驶员必须具有危险货物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送货人员必须具有危险货物押运员从业资格证。
8、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家的:①必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包含有医用液态或气态氧)。②必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包含有医用液态或气态氧)。③供应商或委托的运输单位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需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如委托运输的还需提供委托运输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驾驶员必须具有危险货物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送货人员必须具有危险货物押运员从业资格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报名时提交的文件要求
报名时需提交的文件(A4纸,双面打印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完整并每页加盖公章):
(1)报名资料封面(格式见附件3)。
(2)报名文件目录(格式见附件4)。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4)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如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请提交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点击右上角“发送报告”栏按提示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发送至供应商邮箱,然后供应商完整下载并打印。(备注:①不能截图,必须完整打印;②公示报告生成日期应在本邀请函发布日期之后)。
(8)参与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参与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及授权代理人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9)报名供应商如在广东省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的,请提供相关文件复印件(如固定场地属租赁物,请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0)供应商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近三年内(自论证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无违规违法行为或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供应商书面承诺,格式见附件7)。
(11)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业绩合同复印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采购内容指可证明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签订日期 、双方盖章等;且针对每项合同(或业绩)。(供应商最多提供8份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其他合同备查)。
(1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请提供: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包含有医用液态或气态氧);所提供的产品的生产厂家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包含有医用液态或气态氧)。②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包含有医用液态或气态氧);所提供的产品的生产厂家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包含有医用液态或气态氧)。③供应商或委托的运输单位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需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如委托运输的还需提供委托运输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3)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请提供: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包含有医用液态或气态氧)。②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包含有医用液态或气态氧)。③供应商或委托的运输单位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需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如委托运输的还需提供委托运输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补充材料的递交(随论证(谈判)会当日自行携带入场提交)
(1)提供详细的《服务实施方案书》,请严格按照以下排序内容进行编制,需编制封面(封面需包含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目录及页码;本方案书一式伍份(加盖公章),方案书内容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货物制造商低温空气分离设备证明(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现场照片等证明材料)
②货物的制造商液氧储存能力(储存量,需提供液氧储存能力的说明介绍,提供液氧储存现场照片等证明材料)
③项目实施计划(包括项目管理及进度安排、质量保证措施、检测方案、验收方案等)
④专职驾驶员及押运员(提供人员分组安排表,驾驶员提供危险货物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押运员提供危险货物押运员从业资格证)
⑤医用氧(液态与气态)及特殊气体的专用运输车辆(提供行驶证、车辆登记证或车辆租赁证明、现场照片作为证明材料)
⑥项目的应急措施方案(对项目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分析、采取的应急措施方案)
⑦产品质量保障措施(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报告需能体现氧纯度)
⑧售后维护服务方案(提供的售后服务内容:包括质保期、维护保养方案等)
备注:
1、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经核实为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
2、请供应商按照上述第三点第2条要求,提交纸质资料,所提交的文件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并加盖公章,否则将会被取消资格。
3、供应商不得串通围标,如发现有串通围标行为将取消其参与项目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串通定义见《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四、报名递交资料方式和时间
报名资料要求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递交文件正本1份(论证会议时再提供8份副本),逾期不再接收(如在公示期结束前意向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报名资料,可能视为未响应,若接受报名后造成论证不公正的,由报名供应商自行负责)。
邮寄地址(建议顺丰快递):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361号高明区中医院行政办公楼2楼总务科,***收,电话:***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
2、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文华路387号
3、联系电话:***
4、联系人:***
佛山市中医院高明医院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1:
 
【采购液氧和其他医用气体】采购项目用户需求书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容积
质量要求
单位
1年约使用量
(瓶/罐/吨)
最高单价限价
(元)
最高限价金额
(元)
1
医用液态氧(杜瓦罐V230以下)
190KG
《中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99.5%

795
570
453150
2
医用氧气
P135 V15以下
10L
《中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99.5%

260
25
6500
3
医用氧气
P135 V15及以上
40L
《中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99.5%

70
35
2450
4
液氮 V10
10L
≧99.9%

14
80
1120
5
纯氩
P135 V40
40L
≧99.9%

3
85
255
6
高纯二氧化碳
40L
≧99.9%

6
1200
7200
7
特-高纯氩P135V10
4L
≧99.9%

1
120
120
8
医用液氧
充装量
《中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99.5%

10
2100
21000
9
合计
 
 
 
491795

一、   采购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备注:年约使用量仅供参考,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量为准。
二、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医用液氧、医用氧气需符合《中国药典》2020版要求,纯度≥99.5%,若有新的药典标准颁布,则必须执行最新的《中国药典》版本要求。氮气、二氧化碳等气体应符合国家最新质量标准;
2、医用氧符合《关于医用氧气管理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3〕144号)的规定。
(1)在有良好的、可靠的后续技术支持,有注册的或工商登记的服务机构(提供工商注册证明文件或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2)每次供货时必需提供产品的检验合格证书。
(3)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原生产厂家的全新产品,所供的医用液态氧气必须从GMP认证合格的生产企业处购买,严禁提供假冒伪劣物资,严禁用工业氧气冒充医用氧气。
(4)医用氧出厂前,必须按国家药品质量标准进行全检。每个容器都应帖有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注明:品名、企业名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氧气数量、压力、纯度执行标准。
3、质量标识:
(1)按分装瓶随附产品检验合格证;
(2)按分装瓶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气体的容量(m3)、压力(Mpa)、质量(kg)和纯度(%)、执行标准代号、生产企业等;
4、气瓶维护保养和检测:所有使用的气瓶应符合国家安全质量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自有产权钢瓶予采购方免费充装使用;依据国家法例规定,钢瓶应依据检测周期进行定期检验,所发生的检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方不额外支付任何相关费用;检验完成后,成交供应商需及时将检验报告(需为有效合规报告)提交至采购方负责科室,确保报告信息完整、可追溯。
5、成交供应商应满足采购人在合同期内长期不间断用气的要求。对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标识要求的货品,采购人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应及时给予退换;
6、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需向采购人操作人员提供相关医用气体用具安全使用等方面的技术指导,技术服务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8、混合气及高纯气体质量要求较为精准,成交供应商需提供周转钢瓶使用。
9、成交供应商必须随车安装液氧流量计,并通过液氧流量计算现场实时充液氧量,随车液氧流量计需通过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鉴定合格。
10、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氧气瓶接口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甲方安全技术要求,并确保与甲方现有氧气设备接口完全适配。若接口无法直接对接,成交供应商应自行负责接口改造工作及全部改造费用,直至实现安全稳定对接。日常使用过程中,管道损坏维修费用及更换新管道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三、服务要求
1、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和盖有公章的送货单、每批次的检验合格证。
2、按采购人需要,接采购方通知后10分钟内作出响应(回复),24小时内送货到位,如遇特殊紧急情况、突发事件、个别品种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增补的,成交供应商接采购人通知后10分钟内做出响应(回复),2小时内送货到位或到达现场处理问题。不得收取额外费用或提出额外费用要求。运输过程出现塞车、运输车故障等特殊情况,必须立刻启动应急措施,保证气体准时运送到医院。如没按时运送气体到医院,造成医院经济损失或安全事故,将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和一切责任。
3、能为采购人提供紧急技术支持,如需紧急维修,应在1小时或以内响应。如果没有执行,要赔偿采购人的所有费用。
4、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气瓶漏气等,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12小时或以内给予更换,不得收取额外费用。否则,该批货物不给予支付货款。
5、合同签定后,成交供应商应做好供货准备,以便随时供货。供货时以书面通知为准,供应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运输工具(液罐车),按通知中规定的数量、交货地点等要求卸至指定的地点。如遇特殊情况,供应方须配合医院紧急用气的需求。交货时将对实际供货情况作记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6、成交供应商气瓶运送车辆和液氧运送槽车道路通行能力应当适用于我院区道路通行限制要求(运输车辆转弯半径小于12米)。
7、面对节日、暴雨天气等异常情况,供应方应提前做好氧气供应预案,同时与采购人紧密联系,确保医用氧气及时供应。若遇疫情或其他特殊情况,医院医疗工作需增加备用氧气时,供应商需根据医院提出的具体需求(包括氧气瓶数量、规格、送达时间),及时提供符合医用标准的氧气瓶,保障医院备用氧气供应充足,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双方应提前明确备用氧气的联络人及响应流程,确保沟通顺畅。
8、每次气瓶运送量不能超过医院气瓶仓库存放容量。
9、交货及验收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地址为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10、交货方式:在正常上班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提供的数量准时将货送达。特殊情况供货时间另行商定。
四、其他要求
1、在规定的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对所供的医用氧气(包括提供的钢瓶质量导致的问题)由于制造或材料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损失负责。
2、所投货物制造商的氧气储量应在2千立方米或以上。应拥有完善的储存、中转和装卸等配套设施。属于委托营运的,应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以及受托方在氧气储存、中转、装卸等配套设施方面的证明文件。其中配备的储存、中转、装卸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必须符合安全监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储存标准,并经验收合格发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服务期间必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给采购人留档(包含但不限于):
(1)质量档案样本,验收、养护、销售记录样本;
(2)提供上述资格要求中《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佛山市危险化学品车辆市区道路运输通行证》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负责人和养护保管人员通过安监部门培训合格后的《上岗证》;
(4)专用运输车辆的情况;
(5)各项规章制度、生产操作流程及规范;
(6)供应企业认为有必要增加的材料。
4、采购人所用的气瓶由成交供应商提供(该项服务价格已包含在在报价中),为保证气瓶在使用、运输中的安全,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气瓶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按其要求认真执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5、当采购人自有医用氧气瓶不够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钢瓶供采购人使用(该项服务价格已包含在报价中)。
  6、为保障医院氧气正常供应和使用,保障医疗安全的稳定和病人的生命安全,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办理《佛山市危险化学品车辆市区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审批或续证,保障我院氧气的及时供应。如因成交供应商未能及时办理《佛山市危险化学品车辆市区道路运输通行证》导致无法配送供应我院氧气的使用,成交供应商应承担无法续证配送情况下造成的后果,扣除履约保证金赔偿医院相关损失,并支付在该情况下产生的费用。采购人可以临时选择第三方供气,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用设备及运输工具;送货工具、卸货工具、送货费用由报名人自行负责。
    8、成交供应商须至少提前一周与采购人现有供应商做好现场交接和瓶类清点工作。清点结束后,现有供应商的气瓶退回气瓶所有权的供应商。
9、成交供应商须每季对各类气瓶进行安全检查、盘点,自行做好各类气瓶的质量检查和数量的盘点工作。
10、合同文本详见附件,相关条款原则上不作调整。
五、报价要求
     报价方式为广东省佛山市目的地交付验收价。报价应包含本项目产品需求清单的所有内容,报价中必须包含货物及零配件的生产购置、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费用、保险、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等。
六、包装和运输
成交供应商应采取相应措施对货物进行包装,确保货物在正常作业和装卸条件下安全无损地到达合同指定地点。如成交供应商所送货物存在分量不足、瓶身残旧污损、瓶身检测过期等不符合采购人验收标准的现象,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退货,及时更换新产品送达医院。
七、验收要求:
1、在货物验收时,由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货物验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报名承诺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过磅称重单及质检报告书等。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
2、在验收货物时,如发现货物的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要求,或出现货物短缺、损坏或存在缺陷,采购人有权拒收。在此情况下,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此后的 12 小时内补齐或更换全新合格品,并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和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3、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采购人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质量技术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委托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验收交付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成交供应商,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等保管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可无偿提供必要的临时仓储场所,但不承担保管安全责任。
5、如果成交货物属于《计量法》规定的强检计量器具的或属于压力容器的,成交供应商应在验收交付前提交当地法定专业检定部门出具的检定合格证书给采购人,检定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6、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
(2)符合调查公告文件和响应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规格及各项要求。
(3)货物来源国官方颁布的最新标准。
(4)双方约定的其他验收标准。
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采购人有权委托中国法定专业质检部门对货物进行校核。
八、售后服务
1、成交供应商应设有稳定可靠的售后服务机构,可提供7天×24小时热线服务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
2、成交后按采购人要求派1~2位具有相关技术知识的工作人员了解采购人具体需求并进行供货跟进。
3、实行货物质量三包(包质量、包退、包换)。
4、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实际使用需要,提供不定时、不定次数的液氧、瓶装氧和其他气体更换运输供应。
5、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善的货物操作规程,定期对采购人操作人员进行免费安全操作培训,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6、成交供应商承担货物运输及安装调试运行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责任。
明确售后服务承诺,出具售后服务承诺书,承诺书中需附带说明针对供氧中心制定的详细并且独立的供货方案、应急方案、服务人员配置安排、运输投入方案。成交供应商在本次采购过程中提供的所有与本次采购技术要求、商务要求有关的独立说明资料,均作为编制及签订正式合同过程中必须具备的附件。
7、供货价格:采购过程中,成交供应商视作已考虑合同期内可能出现的价格影响因素。因此,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在合同期内不得对报价商品及其他收费进行升价。若成交供应商出现私自加价,或因无法升价而导致对采购人供货不及时、商品以次充好,甚至拒绝供货等恶劣情况,且直接导致采购人后勤补给工作不能正常运作的,视作违约。采购人有权直接取消成交供应商供货资格并终止合同,过程中双方产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且采购人未来五年内出现同类商品需求采购时,不接受违约单位作为合资质供应商参与报名。
8、如采购人的供氧设备出现故障时,成交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对供氧设备技术支持、维修、排除故障,保证正常供氧,所需维修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九、违约责任:
1、如果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规定供应合格医用氧等产品,采购人有权要求退货、换货,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3000元/次进行服务质量扣罚并在结算当月货款中扣除。拒不退换货或不承担费用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如果成交供应商所供气体产品在纯度、质量、含量等方面有不符合国家标准及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要求,对采购人机械造成损坏、对吸氧人员造成伤害等,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
3、成交供应商如出现响应(回复)、供货、处理问题不及时,经查属实的,予以记录,并按3000元/次进行服务质量扣罚并在结算当月货款中扣除;如因响应不及时而导致医疗纠纷,造成经济损失的,经核实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支付全部损失;超过3次或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本项目合同期内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商《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商《药品GMP认证证书》、《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许可证》(许可范围含:危险品)的复印件;成交供应商若是所投标产品的代理经销商,除向采购人提供生产商有效的《药品GMP认证证书》和《药品生产许可证》外,还应提供代理经销商有效的《药品GSP认证合格证书》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在本项目合同期内,证件到期前5个工作日内,无法补充提交新的有效证件,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可提前与成交供应商终止合同,不需承担任何责任。如由此造成采购人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十、付款方式:
1、本次采购属于分批采购,货款按月度进行结算,结算时扣除应扣费用。
2、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收货凭证和有效等额发票后,60日内以转帐付款方式缴付货款给成交供应商。
3、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成交供应商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
4、发票和送货单严格按商品名称、规格、单价填列。
 
 
 
 
 
 
 
 
 
 
 
 
 
四、评审要求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序号
评分项
有关要求和说明
备注
1
服务实施方案书(15分)
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综合评审
2
同类业绩
(15分)
响应人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项目的,注:须提供同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7)作为评审依据。(每提供一份合同3分,以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综合评审
3
产品质量
(20分)
提供近 6 个月第三方检测报告,每项气体达标得4 分(总分不超过 20分)。
综合评审
4
价格
(50分)
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综合评审

 
 
 
 
 
 
 
 
 
 
 
 
 
 
附件3:
 
 
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总务科采购项目
报名文件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手机): 座机:
E-mail: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报名文件目录
序号
投标资料
页码
审核情况(√)
备注
1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
 
 
 
3
法人代表证明书
 
 
 
4
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
法人授权书
 
 
 
6
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
授权代理人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8
报名供应商如在广东省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的,请提供相关文件复印件(如固定场地属租赁物,请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9
供应商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近三年内(自论证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无违规违法行为或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10
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业绩合同复印件,最多提供8份,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采购内容指可证明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签订日期 、双方盖章等。
 
 
 
13
供应商为经销商的请提供: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包含有医用液态或气态氧);所提供的产品的生产厂家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包含有医用液态或气态氧)。②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包含有医用液态或气态氧);所提供的产品的生产厂家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包含有医用液态或气态氧)。③供应商或委托的运输单位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需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如委托运输的还需提供委托运输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4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请提供: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包含有医用液态或气态氧)。②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包含有医用液态或气态氧)。③供应商或委托的运输单位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需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如委托运输的还需提供委托运输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5
响应文件的递交(文件随谈判会当日自行携带入场提交)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联系手机:            ,为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单位参与贵单位以下项目的采购活动,特此证明。
项目名称: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签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正面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反面粘贴处

 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须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法人授权书
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
我单位特授权委任          (姓名)现职员工,作为我方代表,参与贵方的采购项目,对该代表人所提供、签署的一切文书均视为符合我方的合法利益和真实意愿,我方愿为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项目名称:                                     
有效期限:自本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签章):               
授权代理人(亲笔签名):          ,联系手机电话:            
授权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复印件正面粘贴处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复印件反面粘贴处

说明:1.本授权书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2.须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承诺书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未挂靠、借用资质进行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提供的相关文件均真实、有效。
若发现我方存在上述问题,愿参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
 
 
                      供应商名称(加盖盖章):
                                                         日期:
 
 
 
 
 
 
 
拟提供的业绩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
(万元)
合同签订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同类业绩需附完整的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供应商未按上表和要求填报的,视为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无用户。
 
 
附件2:
【采购液氧和其他医用气体】报价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容积
质量要求
单位
1年约约用量(瓶/罐/吨)
最高单价限价(元/吨.瓶.罐)
最高限价总金额(元/吨.瓶.罐)
报价
备注
单价(元/吨.瓶.罐)
合计(元)
1
医用液态氧(杜瓦罐V230以下)
190KG
《中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99.5%

 
795
570
453150
 
 
 
2
医用氧气
P135 V15以下
10L
《中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99.5%

260
25
6500
 
 
 
3
医用氧气
P135 V15及以上
40L
《中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99.5%

70
35
2450
 
 
 
4
液氮 V10
10L
≧99.9%

14
80
1120
 
 
 
5
纯氩
P135 V40
40L
≧99.9%

3
85
255
 
 
 
6
高纯二氧化碳
40L
≧99.9%

6
1200
7200
 
 
 
7
特-高纯氩P135V10
4L
≧99.9%

1
120
120
 
 
 
8
医用液氧
充装量
《中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99.5%

10
2100
21000
 
 
 
9
合计
 
 
491795
 
 
 
项目总计报价: 小写:
        大写:
备注:
1、本项目预算金额:49万元/年。
2、必须完全满足并响应本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和要求。
3、报价修正准则
①报名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报名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②报价表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⑤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报名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报名人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
4、请严格按照本报价表报价,更改序号、物资名称、单位的报价单为无效报价单。
5、单项价格和总价超过本项目预算价为无效报价单。
6、本报价表纸质版,由供应商在院内论证(谈判)会当日自行携带入场。
7、人民币大写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
 

 
供应商名称(全称):                           (法人公章)
 
授   权   代   表 :                            (亲笔签名)
 
联   系   电   话 :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佛山市中医院高明医院液氧和其他医用气体定点供货商合同
佛山市中医院高明医院【液氧和其他医用气体定点供货商】采购项目采购第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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