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东延工程(万胜围~莲花)人防设备(含防淹门)设计、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广东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5-11-29
【招标结果】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东延工程(万胜围~莲花)人防设备(含防淹门)设计、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
项目名称 |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东延工程(万胜围~莲花)人防设备(含防淹门)设计、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主)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成)佛山华盾人防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益安人防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
|
公告信息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东延工程(万胜围~莲花)人防设备(含防淹门)设计、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东延工程(万胜围~莲花)人防设备(含防淹门)设计、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
| 公示标题 |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东延工程(万胜围~莲花)人防设备(含防淹门)设计、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公示类型 | 正常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11-29 00:00:00 |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12-02 00:00:00 |
| 公示发布时间 | 2025-11-28 18:01:52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投资项目代码 | 2101-440100-04-01-989466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省广州市轨道交通八号线东延段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东延工程(万胜围~莲花)人防设备(含防淹门)设计、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东延工程(万胜围~莲花)人防设备(含防淹门)设计、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
| 公示名称 |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东延工程(万胜围~莲花)人防设备(含防淹门)设计、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5-11-27 09:00:00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 | 商务得分 | 技术得分 | 投标报价得分 | 综合得分 |
|---|
| 1 | (主)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成)佛山华盾人防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益安人防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5.00 | 23.82 | 66.64 | 95.46 | | 2 | (主)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北京国建标工程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5.00 | 12.78 | 65.10 | 82.88 | | 3 | (主)北京市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天津津旺人防设备有限公司 | 5.00 | 9.71 | 65.38 | 80.09 | |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候选人资格情况 | 候选人业绩情况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 1 | (主)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成)佛山华盾人防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益安人防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91440101190517616D | 1 | ***.61元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 2 | (主)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北京国建标工程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91110000H52625911G | 2 | 48300073.90元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王天龙 |
| 3 | (主)北京市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天津津旺人防设备有限公司 | 91110102057344824M | 3 | 48204791.02元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何炬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法律合约部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法律合约部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座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11-29 00:00:0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12-02 00:00:00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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