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丰县沙田镇“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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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韶关市 | 采购单位 | 新丰县沙田镇 |
| 招标代理机构 | 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丰县沙田镇“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项目(EPC)总承包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9-440233-04-01-995159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新丰县沙田镇“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丰县沙田镇“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项目(EPC)总承包 | |||||||||||
| 标段(包)名称 | 新丰县沙田镇“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项目(EPC)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地点 | 韶关市新丰县沙田镇镇区范围 | |||||||||||
| 资金来源 | 上级资金和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上级资金和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招标范围: 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和(2): (1)设计部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报批、施工等所需的所有建安工程等的设计文件(具体详见可研),包括但不限于: ①施工图设计含总平面及设计说明书、主要设备及所有专项设计及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设施等本项目涉及的所有建安工程的设计; 注:设计文件深度要求必须满足住建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版)》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要求,各专业还应该满足各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范或规定的要求。 ②施工图预算(含工程量清单); ③提供项目所需相关检测项的明细表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④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2)施工部分: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配套工程、设施等的施工。 建设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113518338.31元,本次招标为***.12元。 | |||||||||||
| 招标内容 | 1.沙田圩镇三横三纵综合整治提升项目;2.沙田镇文体中心建设项目;3.沙田镇圩镇河道(碧道)升级改造工程;4.沙田镇四沿地区及重点区域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5.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6.沙田镇社区公共服务中心;7.沙田镇农贸市场扩容升级改造工程;8.沙田镇幼儿园迁建工程。 | |||||||||||
| 服务期 | 总工期4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 420日历天。中标人必须在所要求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招标内容。 | |||||||||||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壹亿零肆佰柒拾万零贰佰肆拾柒元壹角贰分(¥***.12元),其中设计费约1360000.00元、建安工程费101114397.35元、预备费2225849.77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1.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4个。 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1.3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1.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 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2.3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四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④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④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①施工资质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②施工资质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③设计资质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以上(含乙级)资质; ④设计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相关人员要求 3.1拟派项目经理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住建部门印发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23〕469号)文件精神,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同时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建成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或建筑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3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3人。 3.4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3.5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禁止投标条款: 4.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新丰县沙田镇人民政府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研编制单位 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11月25日20 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16日10时30分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16日10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16日10时30分 | 开标地点 |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53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
| 发布公告媒介 |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 ;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 |||||||||||
| 招标人 | 新丰县沙田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韶关市新丰县沙田镇政府沙田镇 | |||||||||
| 招标人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韶关市武江区沐阳东路12号卓越雅苑5幢301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 招标监督机构 | 新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1-6921025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无 | |||||||||||
招标人(盖章):新丰县沙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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