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古三村沿江路和农耕区围蔽管理项目竞投方案

所属地区:广东中山市 发布日期:2025-11-26

【招标结果】古三村沿江路和农耕区围蔽管理项目竞投方案: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中山市 采购单位 古三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古三村沿江路和农耕区围蔽管理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合作方式
(一)项目名称:古三村沿江路和农耕区围蔽管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二)项目路段和围蔽区域:沿江路一至九号通道(后附:古三村沿江路和农耕区围蔽管理项目规划效果图)。
(三)项目建设范围:项目围蔽闸口的交通标识、标志、智能停车收费系统的投入及相关人员的配备等皆由中标方负责,所有建设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四)古三村沿江路和农耕区围蔽管理项目围蔽区域停车位(以下简称标的物)用于合作经营,中标方负责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合同期间,中标方应独立运营管理本项目(需向甲方财务人员提供停车管理后台及支付结算平台账号,用于停车收入对账),按照中山市收费标准进行车辆停放收费,不得整体转让他人承包,不能用于出租供私人装地锁、非车辆停放或改变使用用途等,同时未经古三村委会同意不得将项目分拆转租。
(五)合同期2年(含建设期3个月),合同履约保证金为5万元,按每季度(3个月)进行一次停车收入对账,对账确认后1周内支付停车收入分成。
二、招投标相关信息
(一)
报名和投标日期及竞投方式
1.报名起止日期:从公告日起至2025年12月1日17:00。
2.竞投保证金缴交截止日期:2025年12月1日17:00。
3.竞投起止日期:2025年12月3日15:30至16:00(本项目采用现场公开竞投方式,竞投地点定于古镇人民政府5号楼204室)。
4.本次招投标采取公开投标竞投的方式进行,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竞拍。竞投意向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流程,提前或逾期均不予接受。
古三村沿江路和农耕区围蔽管理项目以50%分成比例作为竞标底价公开起拍,第一次竞价为起拍价,从第二次竞价开始每竞价一次分成比例增加1%或1%的倍数,竞投价格最高的为最终中标单位。若30分钟内没人竞价,作流标处理。
若出现流标情况,标的物则按底价进行挂牌交易,挂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5.竞投资格 :
①参投单位应当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无未了结的重大经济纠纷案件。
②参投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交具备停车管理所需的相关证照证明材料(必须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参投单位需提供本单位在国内承接的围蔽停车场建设、运营及管理项目合同(需采用车牌识别系统)、现场管理图片,同时递交合同原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交租发票凭证。
④竞得单位须在中山市注册成立全资项目公司,实行本地化实体经营。
⑤存在以下情况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a、有拖欠古镇镇各村集体款项者;b、有被市镇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单位;c、被镇级以上相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者;d、报名企业在以往中标项目中,与古镇镇属企业或各村集体有违约行为而提前终止合同及诉讼发生的(含其控股子公司)。
竞标单位需在报名过程中提交②~③相关证明资料,①、④、⑤需自行下载承诺书打印盖章扫描递交,完成资格审核。竞投意向人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如竞投人在中标后被发现有违反上述行为的,招标方将没收保证金,废除中标资格。
(二)
投标报名流程
1.有意参投者请在报名截止日前将投标保证金5万元转账至古三村账户(银行户名全称:中山市古镇镇古三村民委员会,银行账号:80020000000049071,开户行:中山农村商业银行古镇支行营业部)。
2.转账后必须凭银行转账单据、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到古三村委会财务处办理登记手续,竞投保证金以到账信息为准,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报名手续。
注意:注册投标账号、报名、缴交投标保证金及中标后签订租赁合同的法人须保持一致;若法人不一致,将导致无法报名或竞投失败。竞投单位应认真阅读交易公布的信息,如有疑问可到古三村委会经济办公室了解,咨询电话0760-22537580。
(三)
投标保证金
1.竞投保证金的缴交。一份保证金仅对应竞投一个交易项目,保证金需转入对应项目的银行账号。竞投单位须在截止日期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不接受现金存款、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等方式)将竞投保证金指定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认真核对账户信息,保证金转出时间与到账时间存在时间差,为避免报名失败,请提前缴交保证金(因保证金转出后可能需 2 个工作日及以上才能到账,故建议竞投意向单位提前转账,确保保证金按期到账),避免因各种原因导致保证金缴纳失败或晚交。若已在规定时间前缴纳保证金,请及时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如有疑问请及时拨打电话进行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2.竞投保证金退还及违约违规责任。竞投单位交纳的竞投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收到对交易程序或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未竞得该项目的竞投单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中标人没有在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缴清第一期租金的,均视作竞得人自动放弃,招标方有权没收其竞投保证金,其所投得标的物由招标方另行处理。
竞投成交的,竞投保证金不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需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方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待支付完成后,招标方将竞投保证金无息退还至竞投人银行账户。
(四)
租金付款方式、期限及交付时间
1.古三村沿江路和农耕区围蔽管理项目按每季度(3个月)为一期(费用以竞投成交的实际情况为准)收取停车收入分成。建设期结束后,须经古三村委会审核验收通过,方可启动停车收费;若中标人未能按时完成建设或项目未通过验收,古三村委会有权扣除或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若发现中标人故意拖慢建设进度或未按相关部门条例规划建设,古三村委会有权扣除或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2.交付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投标注意事项和合同的约定
(一)所有竞投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查看,详细了解标的物的现状,同意招标方按现状办理移交手续。自愿参加投标的即确认该标的物为可正常使用状况,竞得人承诺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投标、合同无效、撤销、赔偿损失等,拒绝接收该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并向招标方追究经济法律责任。逾期接收标的物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人已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归古三村委会所有。
(二)关于竞投行为的说明: 本交易项目采取公开投标竞投方式竞投不适用于办理委托报名和交易的情形,其与竞投相关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投人本人的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古三村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竞投结束后,古三村委会以电话、短信或书面等方式通知预竞得人或者第一竞得候选人。预竞得人或第一竞得候选人须在竞投结束次日起计3个工作日内携带营业执照原件、身份证原件、转账凭证等资料到村进行资格确认。逾期未到村完成办理确认手续的,视为预竞得人或第一竞得候选人放弃中标处理,缴纳的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由招标方所得。
古三村委会组织竞得人进行资格确认,竞得人须在交易结果公示期内向村委会提交资格审核资料,并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到村办理签署《资产交易成交确认书》及《合作经营合同》,完成缴费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竞得人放弃交易处理,缴纳的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由招标方所得。合同签署的竞得人名称必须与《资产交易成交确认书》签署的竞得人名称和交纳竞投保证金的竞投人名称一致,招标方不予变更或增减。
(四)竞得人所须签订合同作为该竞标公告组成部分(附件),与该竞投方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竞得人确认已充分了解、阅读标的物合同条款,并同意按合同之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如竞得人发生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招标方有权按约定解除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按照合同之约定追究竞得人的违约责任。
(五)合同期内,竞得人开展经营过程中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理经营手续及有关证照,办证费用及其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招标方仅向竞得人提供已具备的有关合法证明文件进行协助,竞得人不可因上述证照无法办理为由而不履行合同的义务和承担相应责任。
(六)合同期内,竞得人须按照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执行,负责围蔽区域的停车秩序、消防安全、综合管理等工作,接受古三村相关职能部门对停车管理、收费、治安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和监督。
(七)竞得人需自主承担系统设备、相关人员的配备等投入,严格按照交通执法部门的相关条例规划建设道闸系统、交通标志和标识。
(八)合同届满后,竞得人按照约定退还标的物,并保证已建设的所有系统和设备使用正常和无偿全部转让给古三村委会。
(九)合同届满后,竞得人在运营期内无欠缴税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经招标方确认租赁物及附属设施设备无损坏的,且将所有登记于租赁物的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迁出或注销或变更标的物的,由招标方于竞得人办理退场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如数将保证金退还竞得人(不计利息)。
(十)停车收入分成不含税。经营期间,一切与经营有关的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管理费用及因本租赁关系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十一)中标后,竞得人须在古镇镇辖区范围内设立停车项目运营办事点,方便群众办理停车位租赁业务。
(十二)特别约定: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策法规变化、道路规划需要征用、突发性社会事件等情况而导致车位持续15天以上不能继续使用的,村委会不作任何补偿或赔偿。
(十三)围合管理期间租户停车费减免约定
1.适用范围:本条款适用于古三村沿江路和农耕区围蔽管理项目围合管理区域内,已与古三村签订合法租赁协议并在围合管理期间正常经营、办公或开展约定活动的签约租户(含个体工商户、企业及其他合法租赁主体)。
2.减免内容:围合管理期间,租户名下登记备案的车辆(每间租户限备案车辆不超过3 辆),在项目围合区域内指定公共停车场停放产生的全部停车费用,包括计时停车费、日租停车费等,均予以全额减免。
3.围合管理期限:以项目正式启动围合管理的公告日期为起始日,以围合管理解除公告日期为终止日,期间涵盖全天 24 小时。
4.备案要求:租户需在围合管理启动后 5 个工作日内,向项目运维管理单位(或指定物业机构)提交车辆备案材料,包括租户名称、租赁场地编号、车牌号、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及与古三村租赁协议复印件,完成信息核验备案后方可享受减免政策;未备案或超出备案数量的车辆,按项目公示的正常停车收费标准计费。
5.使用规范:备案车辆进出围合区域停车场需遵守运维管理单位的统一管理,配合通行核验;租户需保证备案信息真实有效,严禁虚假备案、转借减免资格等违规行为,否则运维管理单位有权取消其减免资格,并追讨已减免的停车费用。
6.政策衔接:本减免政策仅针对围合管理期间,围合管理解除后,自动恢复项目原停车收费标准;若项目后续调整停车收费规则,按最新公示标准执行。
上述投标的相关事项及经营要求是合同的基本条款,具体条文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且解释权归古三村委会,若有未尽事宜,则以古三村委会另行通知为准。
中山市古镇镇古三村民委员会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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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蔡炫韵
二审:区胜权
三审:梁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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