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医疗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肇庆市 发布日期:202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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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肇庆市 采购单位 肇庆市高要建投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益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医疗配套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医疗配套工程
标段(包)名称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医疗配套工程
性质 澄清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203-441204-04-01-801016

投资项目名称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医疗配套工程

标段(包)名称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医疗配套工程

公告性质

澄清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肇庆市高要区莲塘镇区文峰大道以北、南莲大道以南、创业一路以东、创业二路以西的地块。

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相应的医疗配套工程款

资金来源构成

建设单位相应的医疗配套工程款

招标范围及规模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医疗配套工程专业分包工程。

招标内容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医疗配套工程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医疗配套工程于2025年10月31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作出澄清变更。
一、澄清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款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现修改为: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明确分工及责任;并须指定由负责施工工作的成员担任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公告(含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拾万元整(¥500,000.00)(2) 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投标保证金应以转账、银行汇款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转出,并于2025年 月 日17:30前(逾期不予办理)到达以下指定账号,此账号为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其他款项请勿转入此账号:开户名称:广东益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4405017000420000054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叠翠支行联 系 人:***(财务)联系电话:***注明事由: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医疗配套工程投标保证金(3) 投标人亦可选择商业银行或有资质的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作为投标担保凭证,投标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开标现场提供保函原件进行核验,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递交的所有保证文件、保函的来源、内容、格式、效力进行最终审核和解释,并可随时要求投标人无条件更换、补发,否则视为弃标或违约。(4) 投标人也可选择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投标保证保险单或保险合同作为投标担保凭证,投标保证保险单或保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开标现场提供保险单或保险合同原件进行核验,招标人保留因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函是否合法、有效而采取的法律权利。(5)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回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在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回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

现修改为:


3.4.1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拾万元整(¥500,000.00)(2) 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投标保证金以转账、银行汇款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转出,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到达以下指定账号,此账号为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其他款项请勿转入此账号:开户名称:广东益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4405017000420000054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叠翠支行联 系 人:***联系电话:***转账时,请注明事由: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医疗配套工程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将转账或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组成内容,由评标委员会判定是否有效。(3) 投标人亦可选择商业银行或有资质的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作为投标担保凭证,投标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开标现场提供保函原件进行核验,由评标委员会判定是否有效。招标人保留因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函是否合法、有效而采取的法律权利。(4) 投标人也可选择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投标保证保险单或保险合同作为投标担保凭证,投标保证保险单或保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开标现场提供保险单或保险合同原件进行核验,由评标委员会判定是否有效。招标人保留因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险单是否合法、有效而采取的法律权利。(5) 投标人采用支票、汇票、信用证等能够实现保证目的方式提供的,需将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开标现场提供原件进行核验,由评标委员会判定是否有效。招标人保留因投标人递交的支票、汇票、信用证等是否合法、有效而采取的法律权利。(6)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回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在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回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7) 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款签字或盖章要求。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正本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骑缝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需要签字或盖私章的地方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私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私章的,投标文件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投标文件副本可参照正本编制或为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正本复印件,若投标文件副本为已按要求签字盖章的正本复印件,可只在封面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加盖骑缝章。3、投标文件外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修改为: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正本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骑缝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即可)2、投标文件需要签字或盖私章的地方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私章(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联合体各方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私章的,投标文件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各出具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各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同一代理人)。3、投标文件副本可参照正本编制或为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正本复印件,若投标文件副本为已按要求签字盖章的正本复印件,可只在封面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加盖骑缝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即可)4、投标文件外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即可)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4款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5份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其他要求:电子版文件要求U盘介质,包含已盖章、签字的正本的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或EXCEL格式,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内容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现修改为: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5份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其他要求:电子版文件要求U盘介质,包含①已盖章、签字的正本的扫描件、②可编辑Word版投标文件正本、③投标报价清单Excel版文件、④投标报价清单广联达造价软件版文件,U盘应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内容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5)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款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3.7.5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不需要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

现修改为:


3.7.5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如纸质投标文件过厚,投标人可采取分册装订。



(6)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款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项目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文件《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结合招标代理合同计算收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中标人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中标人应严格按照上述标准和合同要求,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信息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否则招标人有权追究中标人因未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产生的一切逾期损失。代理服务费支付争议不影响合同履行及发包权利。2、本项目由中标人与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订立书面合同。分包商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施工人员依法购买工伤保险,并向总承包方提供相关凭证。若发生工伤事故,分包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总包方有权自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由工伤事故产生的全部赔偿及相关费用。

现修改为: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本项目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文件《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下浮50%计算收费。计算基数暂按116,001,500.00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暂定为156,750.38元。最终以中标价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费基准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中标人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中标人应严格按照上述标准和合同要求,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信息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否则招标人有权追究中标人因未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产生的一切逾期损失。代理服务费支付争议不影响合同履行及发包权利。4、本项目由中标人与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订立书面合同。分包商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施工人员依法购买工伤保险,并向总承包方提供相关凭证。若发生工伤事故,分包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总包方有权自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由工伤事故产生的全部赔偿及相关费用。



(7)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款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目录。
(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3)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提供);
(4) 投标保证金;
(5) 分项报价表;
(6) 资格审查资料;
(7) 商务部分;
(8) 技术部分;
(9)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现修改为:
(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3)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提供);
(4) 投标保证金;
(5) 资格审查资料;
(6) 商务部分;
(7) 技术部分;
(8) 报价清单;
(9)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0) 电子U盘文件。


(8)原招标文件的“分项报价表”,现修改为“报价清单”。


(9)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款: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现修改为: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款: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副本可参照正本编制或为正本的复印件,若投标文件副本为已每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正本复印件,可只需在封面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现修改为: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副本可参照正本编制或为正本的复印件,若投标文件副本为已每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正本复印件,可只需在封面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8.5.1款: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现修改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肇庆市高要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西环二路35号城西市场综合楼2号楼一楼
电 话:0758-8389828
邮 编:526199


(12)增加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8.5.2款内容: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1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编号8.5.2款现修改为8.5.3款。


(1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4.废标条款第(2)款: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保险单)原件或金额不足、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现修改为: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保险单、支票、汇票、信用证等)原件或金额不足、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5)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4.废标条款第(8)款。


(16)原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所有项目名称为“模块化不间断电源”,现修改为“不间断电源”,技术参数要求以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技术要求为准。


(17)删除原招标清单中项目名称为“空调配电箱:2APK1、空调配电箱:3APK1、配电箱:Z1/2ZYAL1、配电箱:Z1/2ZYAL2、配电箱:10ATSS、配电箱:10SSAL1、手术室配电箱:12SSAP1、空调配电箱:12APK1、配电箱:13ATSS、配电箱:13SSAL1、手术室配电箱:13SSAP1、空调配电箱:TMAP2、空调配电箱:TMAP3、空调配电箱:TMAP4、空调配电箱:TMAP5、空调配电箱:TMAP6、空调配电箱:TMAP7”,无需对上述清单项进行报价。


二、本项目招标活动时间修改为: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09时30分
2、投标地点: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10室
3、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0日09时30分
4、开标地点: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10室
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注: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本项目澄清文件与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有矛盾之处,均以本项目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肇庆市高要建投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益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1月24日


工期(交货期)

280

最高投标限价(元)

***.5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有效注册的企业法人,须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③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符合GC2级或GC1级或GCD级要求的资质证书。 5、如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投标人应当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产品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或备案证明:①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自行承诺供货时提供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承诺函格式自拟);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自行承诺供货时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承诺函格式自拟);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6、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并持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中打印的证明材料。 7、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定));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明确分工及责任;并须指定由负责施工工作的成员担任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公告(含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9、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线上报名:投标人可在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1月7日工作日内09:30-17:30,把报名资料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gyyy\_ylpt@163.com),进行报名登记。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后将报名确认回执、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电子版发给报名投标人则视为报名成功。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11-01 09: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11-07 17: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12-10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开标方式

线下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5-12-10 09:30:00
开标地点: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10室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人

肇庆市高要建投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西环二路35号、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8号

招标人联系人

梁先生、汪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益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肇庆市端州区文明路19号办公楼四楼423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

/

联系电话

***

发布责任人

广东益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报名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需委托);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截图; (5)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提供); 上述资料按顺序用A4规格编制封面及目录、页码并加盖公章。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投标人可在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1月7日工作日内09:30-17:30,把报名资料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gyyy\_ylpt@163.com),进行报名登记。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后将报名确认回执、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电子版发给报名投标人则视为报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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