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华南农业大学校园建设整体提升工程(新建理工科教学科研大楼及科技创新大楼工程)项目基于监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答疑及澄清纪要

所属地区:广东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5-11-25

【招标公告】华南农业大学校园建设整体提升工程(新建理工科教学科研大楼及科技创新大楼工程)项目基于监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答疑及澄清纪要: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广州市 采购单位 华南农业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华南农业大学校园建设整体提升工程(新建理工科教学科研大楼及科技创新大楼工程)项目基于监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华南农业大学校园建设整体提升工程(新建理工科教学科研大楼及科技创新大楼工程)项目基于监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标段(包)名称 华南农业大学校园建设整体提升工程(新建理工科教学科研大楼及科技创新大楼工程)项目基于监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性质 澄清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5-440106-05-01-779990

投资项目名称

华南农业大学校园建设整体提升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华南农业大学校园建设整体提升工程(新建理工科教学科研大楼及科技创新大楼工程)项目基于监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标段(包)名称

华南农业大学校园建设整体提升工程(新建理工科教学科研大楼及科技创新大楼工程)项目基于监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公告性质

澄清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资金来源

省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来源于广东省财政

招标范围及规模

华南农业大学校园建设整体提升工程项目(新建理工科教学科研大楼及科技创新大楼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新建理工科教学科研大楼。总建筑面积35439.9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640.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799.50平方米。 (二)新建科技创新大楼。新建建筑面积4212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2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831平方米。 (三)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6088.4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0942.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266.10万元,预备费880.20万元。

招标内容

华南农业大学校园建设整体提升工程(新建理工科教学科研大楼及科技创新大楼工程)项目基于监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答疑及澄清纪要
华南农业大学校园建设整体提升工程(新建理工科教学科研大楼及科技创新大楼工程)项目基于监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编号:JG2025-5250]进行网上答疑提问,至提问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3日)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现我单位就投标疑问进行回复和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
一、招标文件答疑

序号

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

对投标单位提出问题的回复

1

人员不到位费用的扣除计算(招标文件第15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举例说明了人员不到位时的费用扣除方法,但未明确“未按委托人要求到位”的具体认定标准(如:缺勤天数、角色替代、能力不达标等)。合同执行中存在争议风险,请明确“人员不到位”的认定条件和程序。

参照招标文件《全过程咨询工程管理团队基本人员表》驻场时间要求、合同中人员管理相关要求及合同附件《省代建局项目驻场主要管理人员到岗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执行

2

招标文件第11页投标人须知第7.6.1条规定“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履约保证金。但招标文件第98页第七章格式中的“投标人提交履约保函承诺书”要求“在收到中标通知书20天内递交”。两者时间节点略有差异,请明确以哪个时间为准?

以招标文件第98页第七章格式中的“投标人提交履约保函承诺书”要求为准

3

招标公告第2页第2.4.1.3条要求监理单位“熟悉本项目的BIM技术方案,运用方案方提供的BIM模型……”。这里的“方案方”指代不明确。投标人需要知道BIM技术方案和模型将由谁(招标人、设计单位还是第三方)提供,以便评估自身工作界面和所需资源。 请明确“方案方”具体指哪个项目参与方。

招标公告第2页2.4.1.3 条中“方案方”指本项目施工单位

4

合同47页附件1中大量使用“认真主动地”、“严格地”、“及时公正地”等定性词汇描述服务要求(如第5.3.4.2条)。这些标准难以量化,在履约评价时容易因聘用人主观判断而判定为不合格,从而影响履约考核奖(附件6)。建议将部分要求转化为可量化的指标。例如,“及时”可明确为“在收到报审文件后X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按合同约定执行

5

咨询人需对施工、设计等单位的成果进行审核(如合同47页附件1要求审核施工图预算)。如果因施工单位提交的基础数据错误或设计单位的设计缺陷,导致咨询人审核未能发现,咨询人应承担责任未明确。应在合同中明确,咨询人的审核是“基于其专业能力的合理审查”,而非对原始数据或设计正确性的担保。若因他方提供错误信息导致问题,咨询人责任应相应减轻。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

6

BIM技术应用的具体要求(招标文件第62页第五章1.1.1(24)):提到“积极参与BIM信息工作”、“利用BIM技术”、“配合施工单位使日常监理工作信息化”。但未明确BIM模型的具体深度要求、咨询方需要利用BIM完成的具体工作内容、交付成果标准等。影响投标人对BIM相关的人员配备、软件投入、服务报价难以准确评估。请明确BIM工作的具体范围、深度、交互要求及交付标准。

BIM工作要求参照我局官网印发的 《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BIM实施管理标准2023修订版》及《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BIM实施导则2023修订版》,官网链接为http://djj.gd.gov.cn/news/notice/content/post\_4287301.html

7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优于”标准(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评标标准中“拟投入实验检测仪器设备”项,“优于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设备基本配置要求的得1分”。“优于”是数量更多、型号更先进、还是品牌更高端,缺乏客观评判标准,请明确“优于”的具体定义或评判维度。

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8

招标公告第4页中“其他相关项目管理服务”(2.4.4)项下的子条款编号存在错误,可能引起混淆:第2.4.4条下的第一个子条款编号为“2.4.3.1”,后续为“2.4.3.2”至“2.4.3.6”。这显然是与上一节“保修阶段监理”(2.4.3)的编号发生了重复和错误。

招标公告第4页中“2.4.4其他相关项目管理服务”下的子条款编号有误,由“2.4.3.1”至“2.4.3.6”更正为“2.4.4.1”至“2.4.4.6”

9

招标公告第12页第7条“特别提醒”中提及“不充分履约行为”,但未给出明确的定义或判断标准。投标人无法准确评估何种行为会被认定为“不充分履约”并导致被拒绝投标。请明确“不充分履约行为” 的定义。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执行

10

合同第40页专用合同条款第14.2.1(7)款规定,咨询人未能实现投资、质量、进度目标时,聘用人可“不予支付相应部分的工程咨询费用”,额度上限高达合同价的30%-40%。此条款赋予聘用人极大的单方裁量权。应争取明确触发条件,例如,仅限于因咨询人主观过错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安全事故的情形,并设置一个更合理的责任上限。

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11

合同47页附件1将“报建报批管理”列为咨询人服务范围。但报批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部门的审批流程和效率,非咨询人所能完全控制。应明确咨询人的责任是“及时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并积极跟进”,而非“保证获得批准”。若因非咨询人原因的政府审批延迟,应相应顺延服务期。

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12

合同是聘用人与咨询人签订,但项目为华南农业大学使用。咨询人需要与使用单位密切沟通(如需求确认、移交验收),但合同未明确使用单位在信息提供、决策、验收等方面的配合责任和时限要求。

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二、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澄清说明

序号

修改位置

原文

现文

备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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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澄清及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澄清及答疑文件为准。本澄清及答疑文件未说明事宜仍按原招标文件内容执行。
四、本项目招标投标日程安排请各投标单位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具体交易活动日程、场地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2025年11月 24 日


工期(交货期)

1170

最高投标限价(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3.1.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接监理任务的一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3.1.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团队须配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以上人员资格要求如下: 3.2.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需同时具备下述要求: (1)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的一种; (2)具有工程或经济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2.2总监理工程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满足自身资格要求的基础上,同时满足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的,可兼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3.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监理单位承担全部施工阶段监理、勘察设计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工作,1家单位承担其他相关项目管理服务工作)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监理任务的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联合体各成员方必须服从联合体牵头人指挥。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4.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为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注:(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 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53.html)。 3.4.3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4.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5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评审时交易平台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3.4.6未在以往工程项目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附件一:《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的企业名单》)。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11-18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12-11 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12-11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5-12-11 09:30:00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04开标室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8号奥园大厦11楼

招标人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59号402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28866220

发布责任人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具体见附件盖章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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