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韶关市曲江区城区防洪堤防达标加固工程EPC总承包澄清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韶关市 发布日期:2025-11-24

【招标公告】韶关市曲江区城区防洪堤防达标加固工程EPC总承包澄清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韶关市 采购单位 韶关市曲江区水利工程建设与防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韶关市中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韶关市曲江区城区防洪堤防达标加固工程EPC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各潜在投标人:
韶关市曲江区城区防洪堤防达标加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已于2025年11月5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公开发布招标公告,现对韶关市曲江区城区防洪堤防达标加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文件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4.3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如需)中
4.3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如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自愿组成联合体,决定联合投标       项目,双方本着优势互补、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联合投标体双方一致同意发包人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签订工作。
2、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均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如果联合体中标,甲方负责        等技术工作,乙方负责         等技术工作。具体工作任务、分工以中标后双方协商签订的合同为准。
4、甲乙双方将共同享有和承担完成本项目的权利和义务,并获得由此而得到的收益和承担相关的责任。双方具体合同金额以中标后双方协商签订的合同为准。
5、联合体形成后,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本项目中单独投标,联合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投标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成为废标,联合体的另一方可追究其违约行为。
6、在实施工程中,本协议未竟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7、因履行本协议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在诚信原则基础上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结算项目费用或者该项目未能中标,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9、本协议壹式伍份,联合投标双方各执二份,投标书正本一份。
 
甲方名称 :           (发包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乙方名称:              (承包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现澄清为:
4.3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如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自愿组成联合体,决定联合投标       项目,双方本着优势互补、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联合投标体双方一致同意发甲方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签订工作。
2、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均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如果联合体中标,甲方负责        等技术工作,乙方负责         等技术工作。具体工作任务、分工以中标后双方协商签订的合同为准。
4、甲乙双方将共同享有和承担完成本项目的权利和义务,并获得由此而得到的收益和承担相关的责任。双方具体合同金额以中标后双方协商签订的合同为准。
5、联合体形成后,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本项目中单独投标,联合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投标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成为废标,联合体的另一方可追究其违约行为。
6、在实施工程中,本协议未竟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7、因履行本协议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在诚信原则基础上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结算项目费用或者该项目未能中标,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9、本协议壹式伍份,联合投标双方各执二份,投标书正本一份。
 
甲方名称 :           (甲方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乙方名称:              (乙方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二、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6.5承诺书中
一、进度承诺:我方保证韶关市曲江区城区防洪堤防达标加固工程EPC总承包的项目在 900日历天内完成。
1、我方保证勘察设计部分在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前完成;
2、我方保证施工部分在合同签订后施工图设计获批后780日历天前完成。
现澄清为:
一、进度承诺:我方保证韶关市曲江区城区防洪堤防达标加固工程EPC总承包的项目在 1002日历天内完成。
1、我方保证勘察设计部分在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前完成;
2、我方保证施工部分在合同签订后初步设计批复后912日历天前完成。
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作相应澄清,其他内容不变。本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文件等资料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本澄清公告的内容不影响各潜在投标人投标文件编制,开标时间不作顺延。
特此澄清。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韶关市曲江区水利工程建设与防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中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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