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怀集县怀城街道谭勒、车头片区H-19-5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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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肇庆市 | 采购单位 | 怀集县自然资源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集分中心 | 项目名称 | 怀集县怀城街道谭勒、车头片区H-19-5地块怀集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怀集县怀城街道谭勒、车头片区H-19-5地块
怀集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经怀集县人民政府批准,受怀集县自然资源局委托,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集分中心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宗,现将有关网上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及有关要求
(一)用地性质: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零售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0%)。
(二)建筑密度≤35%(其中塔楼≤25%、裙楼≤35%)。
(三)建筑限高≤100m。
(四)该地块不具备单独配套中小学和幼儿园项目,须按《怀集县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2024年修订)》第十三、十四条规定缴交配套建设中小学和幼儿园相关费用。
(五)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新建居住项目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相关规划配建指标按《怀自然资〔2024〕33号》执行。
(六)配套设施
1、根据《关于印发〈肇庆市促进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肇建〔2024〕4号),不纳入容积率指标计算类型:
以每100户不低于20㎡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需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140㎡,须与开发项目主体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交付使用,产权无偿划归县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管理。
配建公厕建筑面积不少于30㎡,垃圾收集点建筑面积不小于10㎡,以上各配套设施位置临街,须与开发项目主体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交付使用,产权无偿划归县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管理。
2、纳入容积率指标计算类型:
物业管理用房要求按《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执行。
3、其他类型:
严格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
该地块须配建市政道路总长度855.13m。其中:(1)X坐标:2648510.054至X坐标:2648427.116,长度149.03m,路面宽7m,应符合市政道路设计及建设标准,建设投资不少于155.68万元;(2)X坐标:2648427.116至X坐标:2648498.697,长度706.10m,路面宽7m。应符合市政道路设计及建设标准,建设投资不少于737.65万元。所需资金由竞得人负责承担,工程施工设计方案需报经怀集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审核同意。该配建项目须与开发项目主体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交付使用,产权无偿划归县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管理。
(七)其他规划条件具体按怀资源规用地〔2025〕06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和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自然人、联合参与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宗地不设定拍卖底价。
四、本出让宗地房地产开发项目采用“交房即发证”,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附加协议内容。
五、付款方式及要求
(一)本出让宗地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土地出让价款,土地出让价款的20%作为定金,竞买保证金若不足土地出让价款20%的,受让人应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按时缴纳不足部分。
(二)受让人必须在土地出让成交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怀集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三)本出让宗地可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受让人首付款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且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完毕;第二期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付清剩余土地出让价款。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土地出让价款时,应当按照支付第一期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受让人未能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应按日加收违约金额1‰的违约金;经税务部门催缴后受让方仍不支付土地出让价款且逾期付款时间超过合同约定缴款日期60日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因受让人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出让人可以请求受让人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四)受让人应缴交配套建设中小学和幼儿园相关费用人民币673.67万元,其中须在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前缴交337.67万元、取得首期开发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缴交336万元。
(五)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按税法及有关规定依法付清受让宗地的有关税费。
(六)受让人应在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付清本宗地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涉及利息和违约金的,亦需付清),在30日内持本合同和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五、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17时3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六、网上拍卖会:网上拍卖时间定于2025年12月11日上午10时开始。
七、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二)有意参与竞买者应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
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进行,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本次出让地块的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
(四)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申请人不得将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作为竞买保证金。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实行资格后置审查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受托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浏览、下载。
(七)竞买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怀集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交易相关事项详见交易须知。
八、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九、联系方式:
(一)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集分中心
联系人:***
电话:***
地址:怀集县怀城镇金龙一路
(二)怀集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欧先生
电话:0758-5599262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集分中心
2025年11月21日
怀集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经怀集县人民政府批准,受怀集县自然资源局委托,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集分中心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宗,现将有关网上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及有关要求
| 交易 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出让 年限(年) | 起始价 人民币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 hj2025-16 | 怀集县怀城街道谭勒、车头片区H-19-5地块 | 22021.81 | 1.0<容积率≤3.0 | ≥30% |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3790 | 760 | 100万元或整数倍 |
(一)用地性质: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零售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0%)。
(二)建筑密度≤35%(其中塔楼≤25%、裙楼≤35%)。
(三)建筑限高≤100m。
(四)该地块不具备单独配套中小学和幼儿园项目,须按《怀集县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2024年修订)》第十三、十四条规定缴交配套建设中小学和幼儿园相关费用。
(五)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新建居住项目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相关规划配建指标按《怀自然资〔2024〕33号》执行。
(六)配套设施
1、根据《关于印发〈肇庆市促进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肇建〔2024〕4号),不纳入容积率指标计算类型:
以每100户不低于20㎡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需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140㎡,须与开发项目主体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交付使用,产权无偿划归县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管理。
配建公厕建筑面积不少于30㎡,垃圾收集点建筑面积不小于10㎡,以上各配套设施位置临街,须与开发项目主体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交付使用,产权无偿划归县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管理。
2、纳入容积率指标计算类型:
物业管理用房要求按《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执行。
3、其他类型:
严格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
该地块须配建市政道路总长度855.13m。其中:(1)X坐标:2648510.054至X坐标:2648427.116,长度149.03m,路面宽7m,应符合市政道路设计及建设标准,建设投资不少于155.68万元;(2)X坐标:2648427.116至X坐标:2648498.697,长度706.10m,路面宽7m。应符合市政道路设计及建设标准,建设投资不少于737.65万元。所需资金由竞得人负责承担,工程施工设计方案需报经怀集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审核同意。该配建项目须与开发项目主体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交付使用,产权无偿划归县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管理。
(七)其他规划条件具体按怀资源规用地〔2025〕06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和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自然人、联合参与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宗地不设定拍卖底价。
四、本出让宗地房地产开发项目采用“交房即发证”,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附加协议内容。
五、付款方式及要求
(一)本出让宗地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土地出让价款,土地出让价款的20%作为定金,竞买保证金若不足土地出让价款20%的,受让人应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按时缴纳不足部分。
(二)受让人必须在土地出让成交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怀集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三)本出让宗地可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受让人首付款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且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完毕;第二期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付清剩余土地出让价款。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土地出让价款时,应当按照支付第一期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受让人未能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应按日加收违约金额1‰的违约金;经税务部门催缴后受让方仍不支付土地出让价款且逾期付款时间超过合同约定缴款日期60日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因受让人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出让人可以请求受让人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四)受让人应缴交配套建设中小学和幼儿园相关费用人民币673.67万元,其中须在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前缴交337.67万元、取得首期开发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缴交336万元。
(五)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按税法及有关规定依法付清受让宗地的有关税费。
(六)受让人应在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付清本宗地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涉及利息和违约金的,亦需付清),在30日内持本合同和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五、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17时3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六、网上拍卖会:网上拍卖时间定于2025年12月11日上午10时开始。
七、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二)有意参与竞买者应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
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进行,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本次出让地块的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
(四)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申请人不得将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作为竞买保证金。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实行资格后置审查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受托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浏览、下载。
(七)竞买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怀集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交易相关事项详见交易须知。
八、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九、联系方式:
(一)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集分中心
联系人:***
电话:***
地址:怀集县怀城镇金龙一路
(二)怀集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欧先生
电话:0758-5599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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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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