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盐田大队移动式RFID电动自行车抓拍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的采购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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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深圳市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盐田大队 |
| 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盐田大队移动式RFID电动自行车抓拍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深圳市鸿华通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SZZZ2025-QA0157
二、项目名称:盐田大队移动式RFID电动自行车抓拍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五、中标信息
1、供应商名称:深圳市鸿华通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大磡社区王京坑工业区36号A(101)
3、中标金额:人民币698,000.00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
1、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张自忠、梅文龙、任晓兵、杨艳、吴雪山
2、评审委员会打分明细: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深财购[2018]27号文件的代理费用参考标准及招标文件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10,470.00元,向中标供应商收取。
九、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0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深圳市鸿华通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博远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与重庆攸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产品(移动式RFID电动自行车抓拍设备)为相同品牌:海康威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如同时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均为制造商的合法代理商)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为相同品牌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在此种情况下,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依据本项目评审结果,深圳市鸿华通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为:99.70分;深圳市博远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评审得分为:98.85分;重庆攸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评审得分为:98.03,因此,深圳市鸿华通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深圳市博远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与重庆攸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盐田大队
地 址: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田心东路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联系 方式:***,***
十二、附件
1、投标供应商资格响应文件
(附件内容请登陆采购代理机构公司网站查阅)
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8日
二、项目名称:盐田大队移动式RFID电动自行车抓拍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 序号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投标总价(人民币元) |
| 1 | 深圳思特顺科技有限公司 | 720,000.00 |
| 2 | 深圳市博远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 713,400.00 |
| 3 | 重庆攸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23,800.00 |
| 4 | 深圳市鸿华通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 698,000.00 |
| 5 | 深圳市东港明珠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 736,000.00 |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 序号 | 候选中标供应商名称 |
| 1 | 深圳市鸿华通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
| 2 | 深圳思特顺科技有限公司 |
| 3 | 深圳市东港明珠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
五、中标信息
1、供应商名称:深圳市鸿华通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大磡社区王京坑工业区36号A(101)
3、中标金额:人民币698,000.00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移动式RFID电动自行车抓拍设备 品牌:海康威视 规格型号:RV-T-4-4-TCEC0000 数量:10套 单价:人民币69,800.00元 |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
1、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张自忠、梅文龙、任晓兵、杨艳、吴雪山
2、评审委员会打分明细:
| 序号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评审得分 | 排名 |
| 1 | 深圳思特顺科技有限公司 | 80.38 | 4 |
| 2 | 深圳市博远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 98.85 | 2 |
| 3 | 重庆攸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8.03 | 3 |
| 4 | 深圳市鸿华通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 99.70 | 1 |
| 5 | 深圳市东港明珠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 45.45 | 5 |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深财购[2018]27号文件的代理费用参考标准及招标文件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10,470.00元,向中标供应商收取。
九、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0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深圳市鸿华通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博远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与重庆攸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产品(移动式RFID电动自行车抓拍设备)为相同品牌:海康威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如同时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均为制造商的合法代理商)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为相同品牌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在此种情况下,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依据本项目评审结果,深圳市鸿华通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为:99.70分;深圳市博远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评审得分为:98.85分;重庆攸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评审得分为:98.03,因此,深圳市鸿华通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深圳市博远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与重庆攸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盐田大队
地 址: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田心东路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联系 方式:***,***
十二、附件
1、投标供应商资格响应文件
(附件内容请登陆采购代理机构公司网站查阅)
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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