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GZZC0801地块土壤治理及修复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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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信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GZZC0801地块土壤治理及修复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 招标项目名称 | GZZC0801地块土壤治理及修复项目 | ||
|---|---|---|---|
| 标段(包)名称 | GZZC0801地块土壤治理及修复项目 | ||
| 性质 | 更正 |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9-440118-04-05-883951 | ||
投资项目名称 | GZZC0801地块土壤治理及修复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GZZC0801地块土壤治理及修复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GZZC0801地块土壤治理及修复项目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增城区 |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自筹资金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对GZZC0801地块妥善处理地块清表收集的淤泥和垃圾等固体废物(约4.8万吨,最终以实际过磅重量为准);对三期地块实施污染土壤治理及修复,修复土方量13965.45m³,最大修复深度9.5m,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临时功能区建设工程、废水处理工程、污染土壤开挖及修复工程、土方回填工程、平整场地等内容。(最终以修复实施方案备案为准)。 | ||
招标内容 | GZZC0801地块土壤治理及修复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根据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509-440118-04-05-883951)批准,并且相关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现对GZZC0801地块土壤治理及修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GZZC0801地块土壤治理及修复项目 2.2 项目地点: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朱仙路西侧。 2.3 招标规模: 对GZZC0801地块妥善处理地块清表收集的淤泥和垃圾等固体废物(约4.8万吨,最终以实际过磅重量为准);对三期地块实施污染土壤治理及修复,其中六价铬存在超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情况,超筛深度范围为0-9.5m(超筛方量约13965.45m³,最终以实际修复土方量为准),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预估工程量汇总情况见附表1。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临时功能区建设工程、废水处理工程、污染土壤开挖及修复工程、土方回填工程、平整场地等内容。(最终以修复实施方案备案为准)。 附表1: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预估工程量汇总情况 2.4 招标范围: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地块清表收集的淤泥和垃圾等固体废物。2.根据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及《风险评估报告》和发包方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块实际情况,编制《GZZC0801地块土壤治理及修复项目土壤污染修复方案》并完成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工作。完成污染土壤修复工作,达到修复目标值,确保治理与修复过程不产生二次污染,修复场地内无残留污染超标土壤,治理及修复后地块满足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要求。完成修复方案所有内容,配合监理单位,效果评估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直至达到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验收备案条件,完成本地块从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移除工作。临时用水用电工程(在现场临水临电未通前需自行协调解决施工期所需要的水电),并负责在项目完工后的质保工作以及内外所需的各项协调事宜,并顺利通过各级主管部门验收(具体验收程序及验收部门,以验收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及要求为准)。 2.5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为准。 2.6 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8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4投标人拟担任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7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8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视为送达给所有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5年10月18日00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7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文件前,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3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递交时间:2025年11月07日08时45分至2025年11月07日09时00分(备注:填写时间为投标截止前15分钟开始递交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递交地点:(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备用)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或U盘之后,请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注: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 5.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5年11月07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0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5.5开标开始时间:2025年11月07日09时00分。 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公布的为准。 5.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和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7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8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index)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增城区仙村镇仙村大道与大园街交叉口南150米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信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观翠路21号1幢702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人: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 电话:*** 地址:增城区仙村镇仙村大道与大园街交叉口南150米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隶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五、本公司承诺:如本公司中标,本项目拟派专职安全员将只在本项目上任职,如专职安全在其他项目中已有任职的,本公司保证在开工前完成更换,确保专职安全员只在本项目上任职,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八、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十、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一、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二、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和项目负责人须在本投标人声明中签字。 | ||
工期(交货期) | 18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8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10-18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1-07 09: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1-07 09: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方式 | 网上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5-11-07 09:00:00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 | 办公地址 | 增城区仙村镇仙村大道与大园街交叉口南150米 |
招标人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信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观翠路21号1幢702号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 | 联系电话 | *** |
发布责任人 | 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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