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吴川市覃巴镇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期)EPC(微利)澄清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湛江市 发布日期:202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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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湛江市 采购单位 吴川市覃巴镇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期)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吴川市覃巴镇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期)EPC(微利)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吴川市覃巴镇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期)EPC(微利)
标段(包)名称 吴川市覃巴镇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期)EPC(微利)
性质 澄清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507-440883-04-01-971782

投资项目名称

吴川市覃巴镇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吴川市覃巴镇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期)EPC(微利)

标段(包)名称

吴川市覃巴镇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期)EPC(微利)

公告性质

澄清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湛江市吴川市覃巴镇镇区及周边区域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性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购置和安装、竣工验收、结算、缺陷修复、质量保修等。
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要负责本项目施工图设计、 配合施工图审查、配合相关评审会议的汇报工作、配合招标人报建、现场服务与技术交底、后期咨询服务、现场指导与质量缺陷处理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工作。(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确定。)
施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全过程施工实施,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工程及材料检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结算和保修期工程保修及缺陷责任期的修复等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及设备采购、安装、试验,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等。(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确定。)

招标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吴川市覃巴镇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微利)已于2025年10月30日分别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网(https://ygp.gdzwfw.gov.cn/#/440800/index)上发布招标公告。
现对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出以下澄清:
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涉及的项目名称,统一澄清更正为:吴川市覃巴镇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期)EPC(微利);
二、招标文件P6页招标控制价原描述为“39626220元”,现澄清更正为“***元”;
三、招标文件P19页3.2投标报价之3.2.1原描述为“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建安工程费、设计费、勘察费报价书。”,现澄清更正为“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建安工程费、设计费报价书。”
四、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4.3.2(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中原描述“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的15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二/天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现澄清更正为“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的15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二/天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因发包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发包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支付手续后即视为发包人已经按期支付,工程款到款时间以财政局拨款时间为准,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主张付款违约责任。”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澄清公告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有相抵触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工期(交货期)

8个月

最高投标限价(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 设计资质(应具备以下有效资质之(1)或(2)):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市政方面的以下任意1 项资质,且具备建筑方面的以下 任意1 项资质: 市政方面的设计资质要求: 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市政行业乙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建筑方面的设计资质要求: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 施工资质: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本项目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注册人员,具备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从开标之日起不得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签订合同、项目在建未竣工验收等情况之一(提供承诺函;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正反面)以及在投标企业缴纳的2025年(8、9、10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提供该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本人与投标企业劳动关系证明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本目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设计方)在册人员,具备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设计负责人的身份证(正反面以及在投标企业缴纳的 2025 年(8、9、10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法提供该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本人与投标企业劳动关系证明并加盖公章。 5.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截图上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 6.本项目只须制作、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取得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 数字证书,并安装手机端 APP 交易系统。持本企业数字证书使用“投标文件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交易系统参加投标,按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办理企业投标CA 数字证书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详情请查阅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759-3585827,交易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59-3585867)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 号)要求,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注:(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的家数最多不能超过3家(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须由施工单位为联合体主办方,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方。联合体整体须满足设计、施工资质要求,且需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https://ygp.gdzwfw.gov.cn/#/44/index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10-30 14: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11-24 09: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11-24 09: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按照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5-11-24 09:00:00
开标地点: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卡位一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吴川市覃巴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

广东省吴川市覃巴镇

招标人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7、1308房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

吴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9-5564862

发布责任人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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