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金花街道关于陈家祠广场安装广播系统项目询价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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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广州市 采购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金花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安装广播系统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根据工作业务需要,我单位将采购安装广播系统项目,现以公开询价方式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作为供应商。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金花街道办事处。
  二、采购项目:安装广播系统(含广播音箱8个、功放台1台、调音台1台等)。
  三、安装范围:陈家祠南广场、西广场。
  四、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4.5万元(包含税费)。
  五、报价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一)报价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的清晰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报名单位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四)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项目中选机构不能将项目转包。
  六、询价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5年11月5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5年11月7日。
  七、递交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一)请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报价资料等,于2025年11月7日9:00-18:00前到金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2楼(广州市荔湾区金花街道中山七路和安西28号之一)提交相关资料。
  (二)报名方式:可采取现场报名及邮递的方式,所有纸质资料用文件袋装好密封加盖公章递交,如有特殊情况,请与联系人联系。
  (三)资料提交:
  1.公司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相关产品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报价清单(原件密封,并加盖公章);
  4.信用情况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相关费用的承担:各报名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本次项目询价的各项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交通、邮递、中选后上门量体等),本单位将不为本次询价向任何参选机构支付任何费用。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八、比选方式
  (一)在报名时间内收集齐供应商报价资料后,进入比选程序,比选工作由金花街道办事处比选小组组织实施。
  (二)比选依据为将根据各报价单位的有效报价(低于本次询价的最高限价),结合各单位综合实力、报价情况、项目资质匹配度等经集体研究后确定第一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候选单位。
  (三)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递补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四)相应单位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参加询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报价处理:
  1.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2.报价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3.报价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九、结果公示
  询比中选结果将按照相关规定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请参加报名的单位自行关注,办事处不另行通知。
  十、其他事项
  办事处不承担询比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如项目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询比活动产生的费用询比人自行负责。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金花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金花街道办事处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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