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龙江镇西溪集北工业区道路工程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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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佛山市 | 采购单位 | 龙江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众信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龙江镇西溪集北工业区道路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龙江镇西溪集北工业区道路工程工程施工
龙江镇西溪集北工业区道路工程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5年 11 月 04 日
龙江镇西溪集北工业区道路工程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1-440606-04-01-851720 | ||||
| 招标条件 | 1.龙江镇西溪集北工业区道路工程已由龙江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以龙委决定〔2024〕51 号批准(备案)建设。 2.本招标项目龙江镇西溪集北工业区道路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顺政数招核(龙江)〔2024〕6号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参加投标。 | ||||
| 投资项目名称 | 龙江镇西溪集北工业区道路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龙江镇西溪集北工业区道路工程工程施工 | ||||
| 标段(包)名称 | 龙江镇西溪集北工业区道路工程工程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更正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 A02-440606-2024-0051-03-01 |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100.00%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建设规模:共包含7条市政道路,以及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相关市政附属设施。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 2.承包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成本加酬金,□其他 3.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 | ||||
| 招标内容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本工程为龙江镇西溪集北工业区道路工程,本项目道路全长约 3.65km,共包含 7 条市政道路,分别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与通信工程、道路照明工程。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及本工程量清单等。 | ||||
| 工期(交货期) | 定额工期: / 日历天,计划工期: 7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 ||||
|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 ***.35(元) | ||||
| 投标保证金 | 500000.00(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 为牵头人, / 。[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6.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6.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5年5月至2025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7.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 5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或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为48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注:若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 项目业绩要求。 【提交材料:中标通知书(或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合同协议书(或分包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扫描件。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盖章证明材料并需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 180 天,注册有效期不足 180 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外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当地政策文件办理注册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 65 周岁当日为准) 3.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关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5.“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6.“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3 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适用于公开招标) |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11月05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01日09时30分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01日09时30分 |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01日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 区观绿路 4 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 4 楼, 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 4 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
| 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用)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 ||||
| 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 | ||||
| 邮编 | 528318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龙洲西路 1 号龙江镇政府办公楼三楼 | ||
| 招标人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 招标人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众信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邮编 | 528300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中路3号弘越中心15楼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 招标代理传真 | / | 电子邮箱 | 358831025@qq.com |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 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5443、0757-22835332 | ||
| 投诉接收部门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 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5443、0757-22835332 | ||
| 投诉处理部门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 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5443、0757-22835332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网址:https://www.foshan.gov.cn/fszsj/gkmlpt/content/6/6093/post_609357 3.html#3504)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7.本项目适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以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当天为准)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 (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且在“信用中国”或“信用广东”网站的公开信用报告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以及行政处罚失信信息的投标人,可提交“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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