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将石路(东明大道-南环大道)市政工程(二标)涉水蓝线安全评价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将石路(东明大道-南环大道)市政工程(二标)涉水蓝线安全评价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深圳市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将石路(东明大道-南环大道)市政工程(二标)涉水蓝线安全评价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光明区马田街道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将石路(东明大道-南环大道)市政工程(二标)涉水蓝线安全评价单位的公告
1. 项目名称:将石路(东明大道-南环大道)市政工程(二标)涉水蓝线安全评价
2. 项目概况:将石路(东明大道-南环大道)市政工程位于马田街道,南起东明大道,北至南环大道,道路全长约2561.44米,实际设计长度2212.15米,红线宽40米,为双向4车道的城市次干路,二阶段建安费约为16797.37万元。
3. 本次发包工作内容:根据水务局“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安全评估报告主要内容”的要求,结合拟建工程所涉及水库的具体情况,拟定本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如下:①收集建设项目有关设计、施工方案,论证项目合理性;②收集后底坑水库情况及相关规划,分析建设项目与水库设施及相关规划的关系;③分析本工程对水库的主要影响因素;④分析工程建设对水库大坝安全的影响、对溢洪道的影响、对水库管理影响、对水库运行影响、对水库水质的影响;⑤根据上述分析结果,综合评估项目建设与有关规划的关系及影响;项目建设是否符合有关技术和管理要求;建设项目对水库稳定性的影响;项目建设对水库蓄水安全的影响;项目建设对水库日常管理、运行的影响;项目建设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分析等;⑥必要时,提出减小影响的防治和补救措施;⑦根据分析结果提出评估结论和建议。
4.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1月3日
5. 公告截止时间:2025年11月6日18:00
6. 报价方式:固定报价,招标控制价10.235289万元。
7.结算方式:受托人提交的全部成果文件并通过区相关部门审批后30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向受托人支付至合同暂定价的80%;待项目决算审核结束后,根据相关审核机构的决算审核价一次性向咨询人付清剩余服务酬金。
8.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9.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须是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或组织。
项目负责人资格:无。
10.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否
11.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投标报名时间前,投标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纸质投标文件(所有资料均须投标单位盖章,且留一份副本投标文件无需装订)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如有)、近3年相关业绩(不超过5项,超过5项只统计前5项。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或服务合同)及荣誉情况、履约评价等;
3)报价单。
以上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田园路马田街道办事处371办公室。
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项目名称:将石路(东明大道-南环大道)市政工程(二标)涉水蓝线安全评价
2. 项目概况:将石路(东明大道-南环大道)市政工程位于马田街道,南起东明大道,北至南环大道,道路全长约2561.44米,实际设计长度2212.15米,红线宽40米,为双向4车道的城市次干路,二阶段建安费约为16797.37万元。
3. 本次发包工作内容:根据水务局“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安全评估报告主要内容”的要求,结合拟建工程所涉及水库的具体情况,拟定本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如下:①收集建设项目有关设计、施工方案,论证项目合理性;②收集后底坑水库情况及相关规划,分析建设项目与水库设施及相关规划的关系;③分析本工程对水库的主要影响因素;④分析工程建设对水库大坝安全的影响、对溢洪道的影响、对水库管理影响、对水库运行影响、对水库水质的影响;⑤根据上述分析结果,综合评估项目建设与有关规划的关系及影响;项目建设是否符合有关技术和管理要求;建设项目对水库稳定性的影响;项目建设对水库蓄水安全的影响;项目建设对水库日常管理、运行的影响;项目建设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分析等;⑥必要时,提出减小影响的防治和补救措施;⑦根据分析结果提出评估结论和建议。
4.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1月3日
5. 公告截止时间:2025年11月6日18:00
6. 报价方式:固定报价,招标控制价10.235289万元。
7.结算方式:受托人提交的全部成果文件并通过区相关部门审批后30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向受托人支付至合同暂定价的80%;待项目决算审核结束后,根据相关审核机构的决算审核价一次性向咨询人付清剩余服务酬金。
8.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9.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须是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或组织。
项目负责人资格:无。
10.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否
11.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投标报名时间前,投标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纸质投标文件(所有资料均须投标单位盖章,且留一份副本投标文件无需装订)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如有)、近3年相关业绩(不超过5项,超过5项只统计前5项。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或服务合同)及荣誉情况、履约评价等;
3)报价单。
以上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田园路马田街道办事处371办公室。
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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