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航明珠大酒店更换高清网络视频监控设备(5号楼)项目询比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5-11-04

【招标公告】南航明珠大酒店更换高清网络视频监控设备(5号楼)项目询比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广州市 采购单位 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南航明珠大酒店更换高清网络视频监控设备(5号楼)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南航明珠大酒店更换高清网络视频监控设备(5号楼)项目询比公告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南航明珠大酒店更换高清网络视频监控设备(5号楼)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南航明珠大酒店更换高清网络视频监控设备(5号楼)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4011109。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为明珠大酒店5号楼更换高清网络视频监控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供应、配送、安装调试,现通过询比采购的采购方式,选取1家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需求清单及限价表:
第一部分:设备清单
序号
类别
品名
预估数量
单位
含税单价限价(元)
含税单项限价(元)
备注
1
监控设备
摄像机(电梯轿厢专用)
7

920
6440
电梯轿厢状态监测系列
2
网络产品
电梯网桥
7

450
3150

3
监控设备
高清红外筒型网络摄像机
40

480
19200
EPC
4
监控设备
摄像机支架
40

40
1600

5
监控设备
高清红外半球型网络摄像机
127

460
58420
2系列EPC
6
监控设备
智能球形监控摄像机
23

1860
42780

7
监控设备
球机支架
23

60
1380

8
服务器
监控存储服务器
1

128000
128000
含32块16T硬盘
9
服务器
监控平台管理服务器
1

27900
27900

10
服务器
监控系统AI服务器
1

14200
14200

11
服务器
视频解码平台服务器
1

33800
33800
用于与1号楼现有监控平台实现监控融合
12
交换设备
48口千兆交换机
5

4550
22750

13
交换设备
24口千兆交换机
5

2380
11900

14
交换设备
汇聚交换机
1

6050
6050

15
机柜
12U壁挂式标准机柜
10

680
6800

含税小计限价(元)
384370
第二部分:软件平台
16
配套软件系统
综合安防管理平台
1

42500
42500
详见综合监控管理平台功能说明
含税小计限价(元)
42500
第三部分:其他
17
其他
人工费、辅材及安装调试费等
1

171240
171240

含税小计限价(元)
171240
含税总价限价(元)
***
备注:
1.第一部分清单税率为13%,具体需求详见设备清单参数表。
2.第二部分清单税率为13%,具体需求详见综合监控管理平台功能说明。
3.第三部分清单税率为6%,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项目交付涉及的人工费、辅材费、安装调试费、线路管线铺设。辅材包括但不限于为保证设备安装及连接所需的辅材,如网线、光纤、网络跳线、光纤跳线等各类线缆,光模块、融纤、光端盒、光纤配线架、HDMI、电源线等相关辅件,由供应商现场勘察后自行测算。
4.含税单项报价(元)=含税单价报价(元)*预估数量。

备注:1.本项目主要对明珠酒店5号楼原有监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供应商需完成旧有监控设备(含摄像头)的拆除工作。
2.供应商提供的视频监控设备及综合安防管理平台等须兼容或适配明珠酒店1号楼现有海康威视的监控系统及监控设备。需求清单中数量仅为预估参考数量,不作为采购人必然采购承诺。供应商所提供产品技术参数应满足清单中技术参数配置要求。清单内的网线、线管、线材等辅助安装材料及数量仅供参考,具体以成交供应商实际测量及施工需要为准,单价及费用总额不变。
3.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4.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5.供应商应报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货款、原设备拆卸费、新设备安装及调试费、运输费、包装费、人工费、线路管线铺设、实施费、差旅费、辅材费、交通费、材料费、机械费、工器具费、装卸货费、搬运费以及供应商应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费用以及保修期内发生的所有费用。如供应商在成交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性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要求包工、包料、包机械、包搬运、包工期、包质量、包清洁现场、包安全生产及工具、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及相关手续。
6.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有效报价范围:0%<折扣≤100%,要求折扣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2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供应商只能报唯一的折扣,不得有选择性的报不同折扣,且折扣超出有效范围的将视为无效报价。折扣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即根据报价折扣计算报价。例如,折扣填97.5%时,即对应采购内容的含税结算单价等于其含税单价限价*97.5%。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交货内容
交货地点
交货期
高清网络视频监控设备更换
南航明珠大酒店(5号楼)

自采购人通知进场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货物交付、旧监控设备拆卸、新设备安装调试等服务,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比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供应商为监控设备类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监控设备类制造商,其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代理商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若为代理商,则必须取得监控设备类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若多家代理商同时提供同一监控设备类制造商的唯一授权,唯一授权代理商均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注意:须提供监控设备类制造商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监控设备类制造商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书。)
2.9 供应商须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4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的完整检验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询比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6】日,具体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公布的时间为准;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比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比。
3.2 询比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n/cms/nfhk/webfile/bzzx/czzn/20200226/96540.html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14】时【00】分,具体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公布的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询比程序终止说明
采购计划有预案的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第二次公告后如出现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的情况,则本项目的询比采购程序终止。并由评委会在评审现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这两家或一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结论。
6、联系方式
6.1 采购人: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新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五楼南航明珠大酒店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MAIL:wangtch@csair.com
6.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020-86120573
6.3 技术支持客服热线:020-86138881,020-86122152,020-86131709
7、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7.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7.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020-86120573
7.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南航集团采购与供应链管理部合规监督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68号南航大厦
联 系 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020-86125012
7.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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