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常年法律顾问项目的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常年法律顾问项目的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深圳市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常年法律顾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2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SZZXDL-2025-01780(CLF0125SZ17ZX20)
(二)项目名称: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800,000.00元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800,000.00元
(五)采购需求:常年法律顾问项目,1项
(六)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或约定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一年一签,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合同到期前,做好长期服务项目履约评价,如采购人对中标人履约情况不满意,采购人不再续约。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服务参与投标。
(九)其他:本项目属于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的纪检部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第三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投标须提供由总所出具的投标授权证明,且承诺(格式自拟)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文件,且同一个总所若有两家或以上的分支机构,总所只能授权其中一家参与投标,如出现两家或以上的分支机构参与竞争,由总所确定一家投标人进行投标;如总所不能在通知期限内进行确定或同时确定两家或以上的自动视为所投分支机构均放弃本次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承诺函》(格式自拟)。
2.提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六)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七)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采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http://www.chinapsp.cn/channels/310.html?siteId=184&channelIndex=)”下载)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ailiansz@126.com)。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获取成功。
(二)采用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获取,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不建议线下获取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5日期间(上午10:00-12:0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详见上述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的采购代理机构邮箱、线下地址)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如采用汇款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广州白云机场支行
账号:9550880212556500152(该账号只用于获取招标文件)
(五)已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登录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https://zxcg.szggzy.com/home/index.html)进行注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11月12日 9:30 (北京时间)时之前现场提交至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
(二)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5年11月12日 9:30 (北京时间)时,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通过邮寄方式(包括同城急送及跑腿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我司将拒绝签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质疑期限: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为招标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人须知 第22条。
(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三)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5年版)》(财库(2024)36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等。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法定媒体: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网站(https://zxcg.szggzy.com/home/index.html)。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
(六)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泉园路13号环境大厦
联系方式:0755-2601607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邮编:518040
邮箱:cailiansz@126.com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9日
2025年10月29日
常年法律顾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2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SZZXDL-2025-01780(CLF0125SZ17ZX20)
(二)项目名称: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800,000.00元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800,000.00元
(五)采购需求:常年法律顾问项目,1项
(六)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或约定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一年一签,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合同到期前,做好长期服务项目履约评价,如采购人对中标人履约情况不满意,采购人不再续约。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服务参与投标。
(九)其他:本项目属于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的纪检部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第三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投标须提供由总所出具的投标授权证明,且承诺(格式自拟)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文件,且同一个总所若有两家或以上的分支机构,总所只能授权其中一家参与投标,如出现两家或以上的分支机构参与竞争,由总所确定一家投标人进行投标;如总所不能在通知期限内进行确定或同时确定两家或以上的自动视为所投分支机构均放弃本次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承诺函》(格式自拟)。
2.提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六)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七)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采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http://www.chinapsp.cn/channels/310.html?siteId=184&channelIndex=)”下载)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ailiansz@126.com)。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获取成功。
(二)采用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获取,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不建议线下获取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5日期间(上午10:00-12:0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详见上述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的采购代理机构邮箱、线下地址)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如采用汇款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广州白云机场支行
账号:9550880212556500152(该账号只用于获取招标文件)
(五)已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登录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https://zxcg.szggzy.com/home/index.html)进行注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11月12日 9:30 (北京时间)时之前现场提交至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
(二)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5年11月12日 9:30 (北京时间)时,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通过邮寄方式(包括同城急送及跑腿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我司将拒绝签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质疑期限: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为招标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人须知 第22条。
(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三)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5年版)》(财库(2024)36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等。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法定媒体: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网站(https://zxcg.szggzy.com/home/index.html)。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
(六)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泉园路13号环境大厦
联系方式:0755-2601607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邮编:518040
邮箱:cailiansz@126.com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9日
2025年10月29日
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