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仲裁文书公告(被申请人:河北国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米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案号:佛禅劳人仲案字〔2025〕3449号)
【招标信用】仲裁文书公告(被申请人:河北国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米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案号:佛禅劳人仲案字〔2025〕3449号):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佛山市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仲裁文书公告(被申请人:河北国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米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案号:佛禅劳人仲案字〔2025〕3449号)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河北国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米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林佳晴与被申请人一广东米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二河北国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三广州米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佛禅劳人仲案字〔2025〕3449号),申请人申请仲裁要求裁决:1.三被申请人支付2025年9月16日至23日工资1346.15元;2.三被申请人支付2025年9月20日周六日加班费384.61元;3.三被申请人支付客户签单下单提成870元;4.三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10000元。因无法联系你们公司,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告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12月15日14时30分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115号华南创谷科技园11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张槎仲裁庭(张槎一路115号华南创谷科技园11座1楼)
联系人:***;联系电话:***
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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