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高土交网挂告字[2025]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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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茂名市 | 采购单位 | 高州市自然资源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高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挂牌出让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高土交网挂告字[2025]27号
高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高土交网挂告字[2025]27号
经高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高州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本中心对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网上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GZ20250037;宗地位置:高州市城东工业园义山工业园区建业大道北侧;属于批次用地;宗地面积:33354.09平方米(本宗出让面积属于高规条字〔2025〕113号规划用地的部分面积);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M2);使用年限:工业用地50年。经济技术指标:1、1.0≤容积率≤3.0。2、建筑系数:≥40%。3、10%≤绿地率≤20%。4、建筑高度:≤30米。具体规划条件详见高规条字〔2025〕113号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图件。估价备案编号:4414625IA0089;由于该地块引进的项目属省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制造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按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网上挂牌起始价:698.11万元;竞买保证金:21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不设置出让底价,价高者得。
二、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重要时间节点(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系统自动确认为准):
(一)公告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15日止;
(二)挂牌申请时间:2025年11月16日9时至2025年11月25日17时;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17时(以实际到账为准)。
(四)网上挂牌竞买时间:2025年11月16日9时至2025年11月26日9时止;
(五)限时竞价时间:2025年11月26日9时起。
三、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符合网上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挂牌出让活动。本次活动只接受网上单独竞买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现场书面递交等形式的竞买申请。为确保本次宗地出让成交和项目的顺利建设,特对竞买人资格及须承担的相应义务作如下要求:1、竞得人如属非本市注册公司,要在本市注册全资子公司进行该地块开发建设并由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所需缴纳的税费全部由竞得人(全资子公司)负责。2、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须与高州市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3、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竞得人须与高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监管协议书》。
四、土地开发利用条件
根据2025年10月17日高州市科工商务局、高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和高州市投资促进中心三方出具《关于降低城东工业园义山片区农产品加工项目企业用地成本的函》,对该地块土地开发利用条件如下:
一、地块准入产业:地块准入产业类别属于《产业结构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中第十九项第23条中的“酵素生产工艺技术开发及工业化、规范化生产”类别。
二、对项目用地的投资强度、建设期限、容积率、投产时间等作出明确约定,实现用地集约。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优先发展产业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2019〕397号)及我市工业园区入园要求,地块要求投资强度≥300万元/亩,税收强度≥15万元/亩,容积率和建筑系数按自然资源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实现用地集约(容积率和建筑系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40%)。
三、取得土地公司须在高州市成立法人有限公司、财务独立核算、企业所得税在当地缴纳。
四、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须与高州市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
五、《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粤府〔2018〕79号)及《茂名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茂府规〔2018〕14号)两份文件均明确指出:“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执行工业用地优惠地价,对属省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制造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为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建议按文件精神对项目用地执行工业用地优惠地价,即对属省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制造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按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挂牌交易活动仅限于在互联网上进行,首次参加网上挂牌交易的意向申请人,办理数字证书后,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注册,绑定手续。有意竞买者请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mmsso.gdmmggzy.com:9011/sso/)点击“土地使用权交易”按钮,查询并下载相关出让文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活动。交易系统将通过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宗地的网上公开挂牌交易结果。
(二)本次网上公开挂牌交易的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网上公开挂牌交易实行竞得人后置审核制度。本中心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人进行资格审核,故竞得人必须保证其竞买资格及提交的资料符合竞买条件,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否则本中心有权取消其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竞得人须自网上挂牌截止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自行到本中心进行资格审核,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向高州市自然资源局申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照合同条款,交易约定事项履行义务及承担责任。根据委托方要求全部土地出让价款自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 30 日内缴纳;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可作为部分土地出让价款。
(三)本次交易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竞价规则详见网上公开挂牌出让文件,有意者,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高州市人民政府公众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茂名市)” 等媒介查看公告。即日起标的实地展示并可联系看样或查询,联系电话:0668-6638633土地矿产交易组、0668-6692756权益与利用股、0668-6613186行政审批服务股;联系地址:高州市府前路57号(建行高州支行四楼)。
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0月27日
高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高土交网挂告字[2025]27号
经高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高州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本中心对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网上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GZ20250037;宗地位置:高州市城东工业园义山工业园区建业大道北侧;属于批次用地;宗地面积:33354.09平方米(本宗出让面积属于高规条字〔2025〕113号规划用地的部分面积);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M2);使用年限:工业用地50年。经济技术指标:1、1.0≤容积率≤3.0。2、建筑系数:≥40%。3、10%≤绿地率≤20%。4、建筑高度:≤30米。具体规划条件详见高规条字〔2025〕113号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图件。估价备案编号:4414625IA0089;由于该地块引进的项目属省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制造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按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网上挂牌起始价:698.11万元;竞买保证金:21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不设置出让底价,价高者得。
二、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重要时间节点(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系统自动确认为准):
(一)公告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15日止;
(二)挂牌申请时间:2025年11月16日9时至2025年11月25日17时;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17时(以实际到账为准)。
(四)网上挂牌竞买时间:2025年11月16日9时至2025年11月26日9时止;
(五)限时竞价时间:2025年11月26日9时起。
三、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符合网上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挂牌出让活动。本次活动只接受网上单独竞买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现场书面递交等形式的竞买申请。为确保本次宗地出让成交和项目的顺利建设,特对竞买人资格及须承担的相应义务作如下要求:1、竞得人如属非本市注册公司,要在本市注册全资子公司进行该地块开发建设并由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所需缴纳的税费全部由竞得人(全资子公司)负责。2、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须与高州市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3、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竞得人须与高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监管协议书》。
四、土地开发利用条件
根据2025年10月17日高州市科工商务局、高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和高州市投资促进中心三方出具《关于降低城东工业园义山片区农产品加工项目企业用地成本的函》,对该地块土地开发利用条件如下:
一、地块准入产业:地块准入产业类别属于《产业结构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中第十九项第23条中的“酵素生产工艺技术开发及工业化、规范化生产”类别。
二、对项目用地的投资强度、建设期限、容积率、投产时间等作出明确约定,实现用地集约。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优先发展产业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2019〕397号)及我市工业园区入园要求,地块要求投资强度≥300万元/亩,税收强度≥15万元/亩,容积率和建筑系数按自然资源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实现用地集约(容积率和建筑系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40%)。
三、取得土地公司须在高州市成立法人有限公司、财务独立核算、企业所得税在当地缴纳。
四、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须与高州市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
五、《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粤府〔2018〕79号)及《茂名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茂府规〔2018〕14号)两份文件均明确指出:“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执行工业用地优惠地价,对属省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制造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为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建议按文件精神对项目用地执行工业用地优惠地价,即对属省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制造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按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挂牌交易活动仅限于在互联网上进行,首次参加网上挂牌交易的意向申请人,办理数字证书后,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注册,绑定手续。有意竞买者请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mmsso.gdmmggzy.com:9011/sso/)点击“土地使用权交易”按钮,查询并下载相关出让文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活动。交易系统将通过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宗地的网上公开挂牌交易结果。
(二)本次网上公开挂牌交易的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网上公开挂牌交易实行竞得人后置审核制度。本中心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人进行资格审核,故竞得人必须保证其竞买资格及提交的资料符合竞买条件,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否则本中心有权取消其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竞得人须自网上挂牌截止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自行到本中心进行资格审核,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向高州市自然资源局申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照合同条款,交易约定事项履行义务及承担责任。根据委托方要求全部土地出让价款自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 30 日内缴纳;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可作为部分土地出让价款。
(三)本次交易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竞价规则详见网上公开挂牌出让文件,有意者,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高州市人民政府公众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茂名市)” 等媒介查看公告。即日起标的实地展示并可联系看样或查询,联系电话:0668-6638633土地矿产交易组、0668-6692756权益与利用股、0668-6613186行政审批服务股;联系地址:高州市府前路57号(建行高州支行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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