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财务报表编制专项财务支持服务项目

所属地区:广东河源市 发布日期:202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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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河源市 采购单位 广东新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财务报表编制专项财务支持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财务报表编制专项财务支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财务报表编制专项财务支持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广东新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财务报表编制专项财务支持服务项目 2.2 招标编号:04-06-04A-2025-D-F-E21620      2.3 招标范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有关管理的要求,为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事项:收集广东新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6家下属管理单位月度及年度财务报表编制相关资料,协助广东新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6家下属管理单位开展月度、年度财务报表编制系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久其审核与填报、会审资料审核与编制、基础数据收集及其他专项财务支持。具体以技术需求书和合同为准。 2.4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5 服务地点: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新江三路298号广东新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 2.7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8 因存在互斥,参与或计划参与 2025-2026 年度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决算审计项目的单位请谨慎参加本项目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要求内容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信誉要求:(投标登记结束后,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查询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应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对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分别提供查询当日生成信用信息报告打印件,每页加盖公章)。 3.3 资质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不少于5年执业经验的注册会计师。(提供项目负责人于本单位注册的执业证书和近三个月(2025年8月-10月)于本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执业经验年限以初始注册时间为准)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要求: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函) 1.供应商未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和本公司供应商灰名单,且不处于“黑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3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1)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招标文件或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2)“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4)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a) 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b) 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编号及项目简称”); c) 钱包支付:注册时自动创建“钱包账号”,充值后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支付文件费用。 4.3 投标前应在广东能源商务网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以前将投标文件的纸质文件送达至指定地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新江三路298号1号行政楼109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www.gdycy.com)、广东能源商务网(www.gdydb2b.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如以上媒体发布内容出现不一致,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准。 7. 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元。 7.2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等有效形式。以电汇/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汇/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给招标代理,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7.3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时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汇底单或者转账凭证复印件。 7.4付款时请注明为本项目的保证金,即在摘要处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招标编号:04-06-04A-2025-D-F-E21620 )。 7.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到账成功的才视为有效递交投标保证金。 7.6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7.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①招标人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回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退还或者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从其规定。 ②若中标人选择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支付服务费,则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需中标人收到缴费通知后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并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后五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余下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视情况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提交保证金账号信息(以下保证金账户信息为本项目合法有效的账号): 账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银行帐号:3110910037672521620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东新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新江三路298号 商务联系人 (收件人) *** 电 话 *** 技术联系人 李工 电 话 13751925700 电子邮箱 hongyongting@ge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东华路西面建设大道南边142号锦天大厦A10楼i号 项目负责人 ***、吴文科、李向明、邓勇浩 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gczx_hyjk@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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