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天河智谷大观村复建安置房项目测绘技术服务(第二次)比较考察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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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广州市 采购单位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天河智谷大观村复建安置房项目测绘技术服务(第二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州高新集团)拟通过公开比较考察方式选定天河智谷大观村复建安置房项目测绘技术服务的服务单位,欢迎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公司按照以下公告要求报价参加。
一、采购单位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天河智谷大观村复建安置房项目测绘技术服务(第二次)。
(二)项目类型:测绘技术服务。
(三)项目投标最高限价:369,631.02元以内。
三、项目内容
为确保天河智谷大观村复建安置房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根据项目建设工作安排,现需聘请一家测绘技术服务单位为该项目建设用地开展1:500现状地形图测绘、控制点测量、放界桩、规划放线测量工作。现状地形图测绘、控制点测量、放界桩和规划放线测量为后续规划设计、工程施工提供法定边界与基准控制依据。 
天河智谷大观村复建安置房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如下: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8,171.00平方米,其中“北地块”用地面积为18,568.00平方米,“南地块”用地面积为9,603.00平方米。(具体项目内容服务需求详见附件1)
四、投标报价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对项目进行报价。
投标报价涵盖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具费、管理费、措施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
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具费、仪器设备使用费、仪器设备进出场费、仪器设备场内转运费、检测费、管理费、措施费、水电费、利润、保险费、检测期间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的不可预见费、编制及提交测量成果报告、本项测量有关的预埋件、预留件、孔洞回填及恢复和完成本工程不可或缺的工作及责任的所有费用等。
如采购单位认为中选单位投入的工作人员数量、业务水平、专业配置等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工作需要时,有权要求中选单位及时调配或增加符合资格要求的人员,所增加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办公费、差旅费、管理费等所有费用已包括在报价中。
五、投标人合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与采购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
(五)投标人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专业类别含工程测量)。
(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测绘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最近1个月社保证明)。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
六、正式比较考察对象的确定方式
(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多于或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为正式比较考察对象(附件2)。
(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少于3名时为招标失败,修正方案,重新组织比较考察招标。
七、中选单位确定方式
(一)采购人对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进行评分。
(二)按择优项目表评分,综合得分排名第一为中选单位(附件3)。
八、响应文件的组成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信用中国”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查询情况(提供网页截图);
(五)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
(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社保证明;
(七)报价函(附件4);
(八)工程量清单(附件5)
(九)投标人声明(附件6);
(十)择优评选资料(包括企业情况介绍及服务方案);
(十一)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二)投标文件盖章版的电子扫描件(光盘或U盘)。
 以上资料全部须加盖企业公章,并按上述顺序自编目录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采购人均不负责任。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份,电子版文件一份,密封包装,密封包装外表面须有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日期等标记,若正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九、公告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十、其他说明
(一)投标人递交的送审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采购人将对投标人的所有报名资料进行原件复核,如提交虚假材料及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后,采购人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比较考察资格,并报相关主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二)响应文件应按照附件模板编制(附件7)。
(三)中选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若服务质量未达到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选单位承担相应损失。
(四)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法规调整,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应密封并加盖公章,于2025年10月31日17:00前将电子版文件(如文件较小可发送至邮箱mzj@gzgxjt.cn;如文件较大则按要求提交光盘或U盘)和密封形式的纸质文件同时送达以下地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1号10楼广州高新集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1.服务需求.docx
附件2.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3.择优项目表.doc
附件4.报价函.docx
附件5.工程量清单.xlsx
附件6.投标人声明.docx
附件7.响应文件格式.docx
附件8.技术服务合同.docx
附件9.招标控制价.xlsx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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