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东莞轨道交通1号线车站商铺及便民设施场地项目招商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5-10-22

【招标公告】东莞轨道交通1号线车站商铺及便民设施场地项目招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东莞市 采购单位 东莞轨道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东莞轨道交通1号线车站商铺及便民设施场地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东莞轨道交通1号线车站商铺及便民设施场地
项目招商公告
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计划于2025年年底开通试运营,东莞轨道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拟对 东莞轨道交通1号线车站商铺及便民设施场地 进行公开招商,欢迎符合条件的商家积极参与。本次招商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gdjt.com)发布。
一、招商人信息
招商人:东莞轨道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6号线网控制中心6楼。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0769)8830726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即2025年 10 月 21 日至2025年 11 月 3 日。)
二、招商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商范围为以下商铺及便民设施场地,基本信息及最低限价如下:
商铺及场地明细表
序号
车站名称
类别
编号
尺寸
(宽度×深度)
建筑面积
(㎡)
招商最低限价
月租金
(元)
1
东莞西站
商铺
202
3.1m*6.7m
20.72
1,450
2
商铺
301
1.2m*4.8m
10
630
3
人民医院站
商铺
101
6.1m*1.85m
11.28
1241
4
商铺
102
7.2m*2.3m
16
1760
5
商铺
103
5.5m*4.1m
21.17
2117
6
元美站
商铺
101
7.2m*2.5m
18
2,286
7
中心广场站
商铺
101
6.4m*2.4m
15.36
1,951
8
立新站
商铺
103
6.9m*1.9m
13.1
1,520
9
东城南站
便民设施场地
101
3.6m*2.7m
9.58
824
10
商铺
103
7.7m*1.9m
14.53
1,380
11
同沙公园站
商铺
102
2.15m*3.4m
7.7
485
12
牛山站
商铺
102
1.7m*3.25m
5.13
349
13
连平站
商铺
101
2.7m*3.85m
10.58
476
14
商铺
102
1.45m*4.6m
6.67
300
15
大岭山站
商铺
101
1.5m*9.8m
14.45
1,012
16
商铺
102
5.8m*4.9m
28.18
1,775
17
金桔站
便民设施场地
101
4.35m*2.5m
10.88
490
18
广东医大站
商铺
101
4.5m*3.2m
14.4
1,008
19
商铺
102
1.85m*8.15m
15.02
1,051
20
商铺
103
2.95m*6.25m
18.44
1,291
21
松山湖站
商铺
101
2.6m*5.8m
15.08
1,056
22
商铺
102
2.6m*3.65m
9.49
598
23
商铺
104
6.25m*3.7m
23.85
1,503
24
大朗站
商铺
101
5m*2.5m
12.5
825
25
荔香公园站
商铺
101
1.7m*3.7m
6.29
252
26
商铺
103
6.4m*1.3m
8.32
300
27
黄牛埔站
商铺
101
2.0m×5.75m
11.85
474
28
梅塘站
商铺
101
2.6m×5.7m
14.82
978
29
商铺
103
2.6m×6.0m
15.84
950

 
说明:
1.“商铺及场地明细表”中各商铺位置是基本固定的,各车站商铺及场地的具体位置由东莞轨道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规划指定。
2.“商铺及场地明细表”中各商铺及场地的面积数值是根据装修设计图计算的数值,如各站点商铺及场地面积有变化,均以东莞轨道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最终交付的商铺及场地使用面积为准,总面积误差在±10%内不予调整,东莞轨道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如总面积误差超过10%,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更正合同相关条款。
3.商铺交付标准:各站点商铺地面铺设地砖,配防火卷帘及疏散门,内部墙面已做抹灰处理;各站点商铺不具备给排水和排烟条件,按现状交付。各商铺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日常维修保养,商铺内部、门头、防盗卷帘由承租人自行负责装修,商铺内部天花由承租人设置钢丝网,高度约为3米,钢丝网镂空率应符合各专业要求(不低于35%),商铺内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装修。
4.便民设施场地标准:东城南站和金桔站便民设施场地地面铺设地砖,配防盗卷帘(无防火卷帘及疏散门,无烟感、喷淋系统等消防设施),内部墙面已做抹灰处理;场地均不具备给排水和排烟条件。
三、免租期
自1号线开通之日起2个月为免租期,免租期免收租金,不免其他费用(如电费等)。1号线开通前签约的商户可以提前进场装修,期间免收租金,不免其他费用(如电费等)。
四、经营期限
甲方出租该商铺的经营期限为计租起始之日起一年至三年,计租起始日为自免租期届满后的第1个自然日起开始计收。具体开通试运营时间由甲方提前书面通知乙方。
五、经营范围
1.商铺:不能经营有现场给排水需求,有明火、异味的行业,不能经营便利店、超市业态,不能经营地铁车站规定禁止携带乘车的商品,不能经营自助充电宝、自助寄存柜(储物柜)租赁业务,具体经营业态需经招商人同意;承租商铺后不得转租、分租;经营过程中不得影响运营安全及客运组织,须服从地铁车站现场管理要求。
2、便民设施场地:不能经营有现场给排水需求,有明火、异味的行业,不能经营饮料/零食或与便利店、超市行业重叠的业态,不能经营地铁车站规定禁止携带乘车的商品,不能经营自助充电宝、自助寄存柜(储物柜)租赁业务,仅限于放置自助设备,不得用于仓库或存放货架、杂物。
六、合格的招商响应人
(一)本项目要求招商响应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自然人。
(二)招商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处罚限届满的除外)。(以提供响应函加盖招商响应人公章为准)
(三)招商响应人不存在大额诉讼或多宗诉讼或其它违法、违约等影响本次招商项目正常履行的情形(以提供响应函加盖招商响应人公章为准)。
(四)不存在招商响应人或其关联公司曾与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签订合同,且在履约过程中因招商响应人或其关联公司严重违约而导致合同变更、中止、解除的情形(以提供响应函加盖招商响应人公章为准)。
(五)不存在招商响应人或其关联公司与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诉讼的情形(以提供响应函加盖招商响应人公章为准)。
(六)不存在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认定招商响应人或其关联公司在与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履约过程中存在违约责任或过失责任的情形(以提供响应函加盖招商响应人公章为准)。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七、招商保证金
招商响应人应提交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的招商保证金,转账时需备注响应商铺的车站名称及商铺编号,此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为招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招商结束后,成交的招商响应人与公司签订合同,公司将保证金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的招商响应人;未成交的招商响应人,公司将保证金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的招商响应人。未缴纳招商保证金的招商响应人不得参与比选工作,缴纳招商保证金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一致。
招商响应保证金转账账号: 769911586410328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营业部
收款人: 东莞轨道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6号轨道交通大厦2号楼4601
八、招商方式
本次招商项目采用公开招商方式,采取一次性密封报价按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如有2家或者2家以上符合承租条件的,按照公告约定的交易方式组织实施一次性密封报价的竞价活动,出价最高者为承租人,如报价相同则继续进行密封报价(不能低于上一轮报价),直至产生最高报价的承租人。如公开招商只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可与该意向承租方按照招商底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九、招商最低限价
(一)见第二条招商范围及内容里相应商铺基本信息及最低限价(注:租金中已含管理费,不含商铺内的保洁、垃圾清运、电费及其他费用)
(二)招商响应人可根据市场租金水平和自身经营情况对商铺进行报价,须根据招商人提供的商铺面积计算每月租金,若报价低于最低限价时则为无效报价。
十、租金递增率:租赁期限内不递增。
十一、免租期:自1号线开通之日起2个月为免租期,免租期免收租金,不免其他费用(如电费等)。1号线开通前签约的商户可以提前进场装修,期间免收租金,不免其他费用(如电费等)。(装修须符合地铁消防安全标准)。1号线开通之日不满足交付条件的商铺,自交付之日起2个月为免租期。
十二、租赁保证金:相当于第一个租赁年度每月租金的2倍金额。
十三、招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招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3 日 15 时 0 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地点为: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6号轨道交通大厦43楼开标室;
(三)本次招商开封会将于上述招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邀请所有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届时请务必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含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有委托需提交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所有资料需要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编制格式及合同模板详见附件。
 
东莞轨道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1日
附件2: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车站商铺便利店项目响应文件.docx
附件1:东莞轨道交通1号线车站商铺便利店项目合同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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