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明悦飞行营地合作开发招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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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佛山市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明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市建鹏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明悦飞行营地合作开发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明悦飞行营地合作开发招商公告
佛山市建鹏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佛山市明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人)委托,定于2025年10月27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阮南新村228号2楼开标室对明悦飞行营地合作开发进行公开招商,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意向运营商前来参加。
一、招商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明悦飞行营地合作开发
(二)项目编号:FSJPGM202510015
(三)招商项目所在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与荷香路交界处。
(四)项目基本情况: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与荷香路交界处(北邻万科中骏·金域西江,南靠荷香路,西靠沿江路,东邻西江),面积约200㎡(按箱体现状占地面积计算),周边地块约63亩地为配套用地,具体详见红线图。
(五)合作运营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年。
(六)项目地块的交付:招商人与中标运营商签订项目委托运营服务合同后,即视为双方按地块现状交付完成,双方不另行签署交付使用文件。
(七)费用收取:
合作期间,相关场地所获得的一切营业收入必须实时存入招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内,中标运营商必须将招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设置于服务项目内的每个收费点及每次收费中,且作为项目唯一的收款账户,中标运营商不得在项目内设置其他收款账户,也不能擅自更改和私自收取现金,如发现三次以上,则招商人可没收押金并无偿解除运营合同。
招商人分成比例为本项目当月税前经营所得营业额的10%,中标运营商分成比例为本项目当月税前经营所得营业额的90%。招商人应在每个自然月结束3个工作日内,按上述约定核算中标运营商应得金额,并支付至中标运营商;中标运营商应当就该部分收入,提前开具增值税发票。
(八)招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九)履约保证金(合同押金):项目合作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中标运营商需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项目合作终止后,如中标运营商无违约行为、无未结清款项及其他未履行义务,招商人在5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中标运营商。
(十)合同违约金:详见合同。
(十一)其它情况说明:
1、招商人享有项目地块的所有权,在合作期限内有权对项目运营商的运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考评,综合项目运营商的运营合规性、安全管理水平、社会效益等情况,每年对项目运营商的运营表现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是否同意项目运营商继续履约或提前终止合同的重要依据。
2、合作期限届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项目运营商因经营需要对项目场地及附属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新建的固定资产(除可移动设施设备、运营器材等可完整剥离的部分外),全部无偿归招商人所有。
3、项目运营商如需与第三方合作经营,必须事前获得招商人书面同意并将合作合同报备招商人审查。
4、项目运营商负责项目招商及开发方案的组织实施,确保项目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建设内容及运营标准;需在签订本项目合同后30日内正式开业经营。
5、合作期间,项目运营商享有项目地块范围内的广告设置及经营权(包括立柱式广告牌、电子广告屏等),由此获得的收益计入项目收入,双方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项目运营商如需在项目地块内设置永久性广告、和永久性调整功能规划(如商业规划调整)或进行主体性维修、建设,需提前向招商人提交书面方案备案。
6、项目运营商需优先安排省、市、区政府自主组织的公共、公益活动,根据相关要求提供场地、设施及保障资料,配合做好参观接待工作;在政府需要利用项目地块开展应急、公益等活动时,需无条件提供便利并协助。
7、如遇政府征收、拆迁、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等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事件,土地补偿金、土地相关的补偿款归招商人所有;属于项目运营商投入的地上建筑物、设施设备、青苗等资产的补偿款归项目运营商所有。双方应在收到征收/拆迁通知后7日内协商合同解除及补偿分配事宜,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需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其它详见“明悦飞行营地合作开发协议”。
二、项目运营需求
(一)建设内容及经营要求:
1.航空研学服务、科普教育、无人机设备出售、无人机操作培训等经营业态;
2.配套的场地安全防护网、赛道设施、箱体;
3.配套的户外露营休息区。
(二)项目运营方式
双方合作开发该地块,招商人提供场地、基础设备和场内水电费用,按约定比例收取分成,不参与项目运营商项目的经营。项目运营商在场地内合法合规经营,自行建设相关设备设施。
(三)合作期限
1、招商合作期限为10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年)。合作期限届满前6个月,双方可协商续约事宜,若未达成续约协议,中标运营商需在期限届满后15日内完成场地交接及撤场工作。
(四)项目运营服务费收取方案
1.保底收益:
每个运营年度内,项目运营商应承诺向招商人支付保底收益4.4万元整(大写:肆万肆仟元整)。
2.核算周期
保底收益核算周期以“运营年度”为单位,一个运营年度指自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建设完毕、正式运营起始日起算,每满 12 个月为一个完整运营年度;后续运营年度按此周期顺延。
双方明确,在建设期内(2个月内)免收保底收益。如建设期有延长的,自延长之日起算保底收益。
3.保底收益的标准及核算
若该运营年度内招商人已实际收到的收益总额低于4.4万元,则项目运营商应在招商人出具核算结果通知后10日内,将差额部分(4.4万元减去招商人已收到收益总额)一次性无息支付至招商人指定账户;若该运营年度内招商人已实际收到的收益总额高于或等于4.4万元,则超出部分不予退还,认定项目运营商完成该运营年度的保底收益义务,不结转至后续运营年度冲抵。
若项目运营商未按上述约定在10日内足额支付差额部分,即视为项目运营商逾期履行义务,招商人有权在下一个运营年度核算项目运营商应得收益时,直接从项目运营商应得收益中扣除本运营年度未补足的保底收益差额。
(五)运营商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前应对招商地块已作实地考察,并已清楚地块现状,愿意按现状与招商人合作开发。
三、投标须知
1、本项目地块开发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国土资源部门相关规定。
2、意向运营商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及现场设备设施实际情况,并自行到招商地块现场踏勘。意向合作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意向运营商对招商相关文件及招商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1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个工作日内与招商人签订合同,否则招商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4、意向运营商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方能取得投标资格。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意向运营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意向运营商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
(三)近三年内,意向运营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四)意向运营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意向运营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招商。(提供承诺函。)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一)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址:佛山市建鹏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阮南新村228号2楼开标室)。
(三)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上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上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表(可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
六、招商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商代理机构按规定向项目运营商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运营商支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颁布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差额定率累进法的差额费率标准如下表) 招商代理服务费=【总成交金额*收费费率】
相关事宜联系人:杜小姐
联系电话:***
七、招商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招商会议时间:2025年10 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项目运营方案递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阮南新村228号2楼开标室。
(三)意向运营商须在招商会议时间截止前向招商代理机构递交项目运营方案,逾期未递交则视作弃权处理。
(四)项目运营方案纸质文件须密封递交,内容包括”四、申请人资格要求”及评分标准表内容(如有)。要求递交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盖章版电子文件一份(U盘)。
(五)项目运营方案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项目评审
1、评审由招商人组建的评审专家负责,评审专家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选取,成员人数为3人。
2、评审专家应当独立对每个意向运营商的运营方案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
3、由评审专家推举一名评委,任评审委员会组长,主持评审会议,负责评审委员会的分工、询标等评审工作,并负责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
4、评标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科学、择优的原则,通过比选方式择优选取。
九、定标
招商人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在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十、处罚机制
(一)经相关部门认定其有下述行为之一的意向运营商,将取消其参与资格:
1、凡未按规定提交项目运营方案的;
2、严重扰乱招商会议现场秩序的。
(二)意向运营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商人有权追讨其造成第二次招商的运营费差额:
1、意向运营商相互串通交易的;
2、意向运营商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招商地块的;
3、意向运营商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意向运营商在招商会议开始后结束前未经许可,擅自离开招商现场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5、意向运营商中标招商地块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该项目的成交权、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十一、联系方式
招商人:佛山市明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招商代理机构:佛山市建鹏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佛山市建鹏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7日
附件1:评分标准
佛山市建鹏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佛山市明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人)委托,定于2025年10月27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阮南新村228号2楼开标室对明悦飞行营地合作开发进行公开招商,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意向运营商前来参加。
一、招商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明悦飞行营地合作开发
(二)项目编号:FSJPGM202510015
(三)招商项目所在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与荷香路交界处。
(四)项目基本情况: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与荷香路交界处(北邻万科中骏·金域西江,南靠荷香路,西靠沿江路,东邻西江),面积约200㎡(按箱体现状占地面积计算),周边地块约63亩地为配套用地,具体详见红线图。
(五)合作运营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年。
(六)项目地块的交付:招商人与中标运营商签订项目委托运营服务合同后,即视为双方按地块现状交付完成,双方不另行签署交付使用文件。
(七)费用收取:
合作期间,相关场地所获得的一切营业收入必须实时存入招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内,中标运营商必须将招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设置于服务项目内的每个收费点及每次收费中,且作为项目唯一的收款账户,中标运营商不得在项目内设置其他收款账户,也不能擅自更改和私自收取现金,如发现三次以上,则招商人可没收押金并无偿解除运营合同。
招商人分成比例为本项目当月税前经营所得营业额的10%,中标运营商分成比例为本项目当月税前经营所得营业额的90%。招商人应在每个自然月结束3个工作日内,按上述约定核算中标运营商应得金额,并支付至中标运营商;中标运营商应当就该部分收入,提前开具增值税发票。
(八)招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九)履约保证金(合同押金):项目合作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中标运营商需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项目合作终止后,如中标运营商无违约行为、无未结清款项及其他未履行义务,招商人在5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中标运营商。
(十)合同违约金:详见合同。
(十一)其它情况说明:
1、招商人享有项目地块的所有权,在合作期限内有权对项目运营商的运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考评,综合项目运营商的运营合规性、安全管理水平、社会效益等情况,每年对项目运营商的运营表现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是否同意项目运营商继续履约或提前终止合同的重要依据。
2、合作期限届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项目运营商因经营需要对项目场地及附属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新建的固定资产(除可移动设施设备、运营器材等可完整剥离的部分外),全部无偿归招商人所有。
3、项目运营商如需与第三方合作经营,必须事前获得招商人书面同意并将合作合同报备招商人审查。
4、项目运营商负责项目招商及开发方案的组织实施,确保项目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建设内容及运营标准;需在签订本项目合同后30日内正式开业经营。
5、合作期间,项目运营商享有项目地块范围内的广告设置及经营权(包括立柱式广告牌、电子广告屏等),由此获得的收益计入项目收入,双方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项目运营商如需在项目地块内设置永久性广告、和永久性调整功能规划(如商业规划调整)或进行主体性维修、建设,需提前向招商人提交书面方案备案。
6、项目运营商需优先安排省、市、区政府自主组织的公共、公益活动,根据相关要求提供场地、设施及保障资料,配合做好参观接待工作;在政府需要利用项目地块开展应急、公益等活动时,需无条件提供便利并协助。
7、如遇政府征收、拆迁、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等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事件,土地补偿金、土地相关的补偿款归招商人所有;属于项目运营商投入的地上建筑物、设施设备、青苗等资产的补偿款归项目运营商所有。双方应在收到征收/拆迁通知后7日内协商合同解除及补偿分配事宜,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需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其它详见“明悦飞行营地合作开发协议”。
二、项目运营需求
(一)建设内容及经营要求:
1.航空研学服务、科普教育、无人机设备出售、无人机操作培训等经营业态;
2.配套的场地安全防护网、赛道设施、箱体;
3.配套的户外露营休息区。
(二)项目运营方式
双方合作开发该地块,招商人提供场地、基础设备和场内水电费用,按约定比例收取分成,不参与项目运营商项目的经营。项目运营商在场地内合法合规经营,自行建设相关设备设施。
(三)合作期限
1、招商合作期限为10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年)。合作期限届满前6个月,双方可协商续约事宜,若未达成续约协议,中标运营商需在期限届满后15日内完成场地交接及撤场工作。
(四)项目运营服务费收取方案
1.保底收益:
每个运营年度内,项目运营商应承诺向招商人支付保底收益4.4万元整(大写:肆万肆仟元整)。
2.核算周期
保底收益核算周期以“运营年度”为单位,一个运营年度指自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建设完毕、正式运营起始日起算,每满 12 个月为一个完整运营年度;后续运营年度按此周期顺延。
双方明确,在建设期内(2个月内)免收保底收益。如建设期有延长的,自延长之日起算保底收益。
3.保底收益的标准及核算
若该运营年度内招商人已实际收到的收益总额低于4.4万元,则项目运营商应在招商人出具核算结果通知后10日内,将差额部分(4.4万元减去招商人已收到收益总额)一次性无息支付至招商人指定账户;若该运营年度内招商人已实际收到的收益总额高于或等于4.4万元,则超出部分不予退还,认定项目运营商完成该运营年度的保底收益义务,不结转至后续运营年度冲抵。
若项目运营商未按上述约定在10日内足额支付差额部分,即视为项目运营商逾期履行义务,招商人有权在下一个运营年度核算项目运营商应得收益时,直接从项目运营商应得收益中扣除本运营年度未补足的保底收益差额。
(五)运营商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前应对招商地块已作实地考察,并已清楚地块现状,愿意按现状与招商人合作开发。
三、投标须知
1、本项目地块开发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国土资源部门相关规定。
2、意向运营商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及现场设备设施实际情况,并自行到招商地块现场踏勘。意向合作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意向运营商对招商相关文件及招商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1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个工作日内与招商人签订合同,否则招商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4、意向运营商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方能取得投标资格。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意向运营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意向运营商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
(三)近三年内,意向运营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四)意向运营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意向运营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招商。(提供承诺函。)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一)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址:佛山市建鹏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阮南新村228号2楼开标室)。
(三)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上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上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表(可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
六、招商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商代理机构按规定向项目运营商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运营商支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颁布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差额定率累进法的差额费率标准如下表) 招商代理服务费=【总成交金额*收费费率】
| 项目类型 | 金额(万元) | 收费费率 |
| 服务 | 100以下 | 1.0% |
| 100~500 | 0.8% | |
| 500~1000 | 0.45% |
相关事宜联系人:杜小姐
联系电话:***
七、招商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招商会议时间:2025年10 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项目运营方案递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阮南新村228号2楼开标室。
(三)意向运营商须在招商会议时间截止前向招商代理机构递交项目运营方案,逾期未递交则视作弃权处理。
(四)项目运营方案纸质文件须密封递交,内容包括”四、申请人资格要求”及评分标准表内容(如有)。要求递交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盖章版电子文件一份(U盘)。
(五)项目运营方案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项目评审
1、评审由招商人组建的评审专家负责,评审专家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选取,成员人数为3人。
2、评审专家应当独立对每个意向运营商的运营方案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
3、由评审专家推举一名评委,任评审委员会组长,主持评审会议,负责评审委员会的分工、询标等评审工作,并负责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
4、评标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科学、择优的原则,通过比选方式择优选取。
九、定标
招商人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在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十、处罚机制
(一)经相关部门认定其有下述行为之一的意向运营商,将取消其参与资格:
1、凡未按规定提交项目运营方案的;
2、严重扰乱招商会议现场秩序的。
(二)意向运营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商人有权追讨其造成第二次招商的运营费差额:
1、意向运营商相互串通交易的;
2、意向运营商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招商地块的;
3、意向运营商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意向运营商在招商会议开始后结束前未经许可,擅自离开招商现场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5、意向运营商中标招商地块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该项目的成交权、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十一、联系方式
招商人:佛山市明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招商代理机构:佛山市建鹏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佛山市建鹏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7日
附件1:评分标准
| 序号 | 评审分项 | 评审标准 | 最高分值 |
| 1 | 合格证书 | 具有民航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的得30分,本项最高得30分。 | 30分 |
| 2 | 项目案例或业绩 | 具有低空经济板块行业应用服务或培训服务案例或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合同得6分,本项最高得30分。 | 30分 |
| 3 | 项目运营方案 | 根据意向运营商针对本项目的运营方案进行评审: 1、运营方案详细完整、可操作性高,推广计划具体、运营方案内容全面丰富。得40分; 2、运营方案比较详细完整、可操作性比较可行,推广计划较具体可行、运营方案内容比较全面丰富。得30分; 3、运营方案基本完整、可操作性较低,推广计划基本可行、运营方案内容基本包含招商内容。得20分; 4、运营方案一般、可操作性低,推广计划一般可行、运营方案内容一般。得10分; 5、无或其他不得分。 | 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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