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黄圃镇沿泸溪河山水画廊乡村振兴连片示范建设项目第一期施工招标恢复、补充及延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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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韶关市 | 采购单位 | 乐昌市黄圃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韶关市城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黄圃镇沿泸溪河山水画廊乡村振兴连片示范建设项目第一期施工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 招标项目名称 | 黄圃镇沿泸溪河山水画廊乡村振兴连片示范建设项目第一期施工 | ||
|---|---|---|---|
| 标段(包)名称 | 黄圃镇沿泸溪河山水画廊乡村振兴连片示范建设项目第一期施工 | ||
| 性质 | 补充公告 |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2-440281-04-01-700923 | ||||||||||||||||||||||||||||||||
投资项目名称 | 黄圃镇沿泸溪河山水画廊乡村振兴连片示范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黄圃镇沿泸溪河山水画廊乡村振兴连片示范建设项目第一期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黄圃镇沿泸溪河山水画廊乡村振兴连片示范建设项目第一期施工 | 公告性质 | 补充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乐昌市黄圃镇 | ||||||||||||||||||||||||||||||||
资金来源 | 上级财政资金,不足部分由单位自筹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上级财政资金,不足部分由单位自筹解决,1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招标范围: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施工 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10617.8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9243.1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74.45万元(含建设期利息费用)、预备费用300.28万元。本次招标为本项目第一期工程。 | ||||||||||||||||||||||||||||||||
招标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黄圃镇沿泸溪河山水画廊乡村振兴连片示范建设项目第一期施工招标项目于2025年8月28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发布招标公告,于2025年9月19日发布招标暂停公告,现从即日起恢复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并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以下补充及招标投标相关时间作相关顺延: 一、现补充发布本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 1、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伍佰陆拾陆万捌仟柒佰肆拾柒元肆角柒分(¥35668747.47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投标报价时不得低于)为¥743871.80元,暂估价为:¥ /元,暂列金额为:¥963000.00元。 2、现补充上传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具体详见附件)。 二、本项目现将招标投标相关时间作以下相关顺延,具体详见如下:
三、保证担保及保证保险有效期的相关说明:如潜在投标人在2025年8月28日18时00分(即报名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含本公告发布当日)前已开具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或开具的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上写明了2025年9月23日(即原定开标时间)时间节点的,均视为有效保函(或保单)。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如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作修改。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盖章):乐昌市黄圃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韶关市城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6日 | ||||||||||||||||||||||||||||||||
工期(交货期) | 180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35668747.47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1.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1.3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或②资质: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4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相关人员要求 3.1 拟派项目经理为 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 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住建部门印发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23〕469 号)文件精神,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 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3 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 1 人。 3.4 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 .禁止投标条款: 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 ”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①乐昌市黄圃镇人民政府\t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②韶关市城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t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③广州新城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单位 ④中诚圣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研单位 ⑤广东确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预算编制单位 ⑥乐昌市农业农村局(乐昌市乡村振兴局)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督单位 5 .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 ﹞52 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08-28 18: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0-30 09: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0-30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电子投标 | ||||||||||||||||||||||||||||||
开标方式 | 电子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5-10-30 09:30:00 开标地点: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昌分中心; 地址:乐昌市昌山北路23号,具体开标室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乐昌市黄圃镇人民政府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黄圃镇黄圃街3号黄圃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人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韶关市城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良村商贸城E栋6楼601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监督机构 | 乐昌市农业农村局(乐昌市乡村振兴局) | 联系电话 | 0751-5502889 | ||||||||||||||||||||||||||||||
发布责任人 | 韶关市城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400000.00元的投标保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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