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连平县工业园三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三角市政道路及管网工程)监理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河源市 发布日期:202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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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河源市 采购单位 连平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茂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连平县工业园三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三角市政道路及管网工程)监理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连平县工业园三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三角市政道路及管网工程)监理
标段(包)名称 连平县工业园三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三角市政道路及管网工程)监理
性质 更正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207-441623-04-01-126660

投资项目名称

连平县工业园三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连平县工业园三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三角市政道路及管网工程)监理

标段(包)名称

连平县工业园三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三角市政道路及管网工程)监理

公告性质

更正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河源市连平县

资金来源

建设资金除上级专项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资金来源构成

建设资金除上级专项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次实施地块占地总面积约19.12万平方米,项目主要包括地块红线内的三通一平,及地块红线内市政道路规划B路、规划C路的建设。其中三通一平整体挖土石方约54.8万方,路基及场地整平填土方约31.7万方,弃方约22.7万方;规划B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本次设计总长约620m,路面及附属设施实施长度约440m,道路红线宽度为24mm,标准断面为4m人行道+16m车行道+4m人行道,标准段为双向四车道;规划C路为城市支路,设计道路总长约920m,道路红线宽度均为12m,标准断面为12m车行道,标准段为双向两车道,本次工程为新建道路,车行道采用沥青泥凝土路面,市政道路部分设计内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绿化、给排水、照明、通信电力管道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内容

关于连平县工业园三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三角市政道路及管网工程)监理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于2025年10月14日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更正,具体更正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2页,第一章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现更正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招标文件第6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工期”
现更正为:1.3.2 监理服务期限。
2、招标文件第6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工程质量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现更正为:1.3.3 质量标准:(1)质量目标:工程质量按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2)投资控制目标:所监理项目的结算的建安工程费不超过本项目概算批复中对应的建安工程费;(3)进度控制目标:根据招标人的合理要求进行必要调整,确保本工程按期或提前完成;(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
3、招标文件第7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允许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进行分包,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需经发包人审核批准后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
现更正为:删除本条款。
4、招标文件第9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 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可根据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提供的具体格式编制,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必须具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份(格式:.HYTF)直接上传至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可以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线上解密。”
现更正为:3.6.4 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可根据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提供的具体格式编制,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必须具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份(格式:.HYTF)直接上传至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可以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线上解密。。
5、招标文件第11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5 确定中标候选人后,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施工组织设计除外)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源市)公示,公示期为3日(最后一日为工作日)。”
现更正为:“9.5 确定中标候选人后,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监理大纲除外)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源市)公示,公示期为3日(最后一日为工作日)。”。
6、招标文件第12页,1.总则,“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如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现更正为:“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招标。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如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7、招标文件第12页,1.总则,“1.3.2 本招标项目的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现更正为:““1.3.2 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招标文件第12页,1.总则,“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现更正为:“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招标文件第12-13页,1.总则,“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现更正为:“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0、招标文件第14页,2.招标文件,“2.1.2 根据本章第1.11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现更正为:“2.1.2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招标文件第15页,3.投标文件,“3.4.3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现更正为:“3.4.3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2、招标文件第16页,3.投标文件,“3.6.1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子投标文件可根据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提供的具体格式编制,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必须具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现更正为:“3.6.1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子投标文件可根据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提供的具体格式编制,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必须具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13、招标文件第16页,3.投标文件,“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现更正为:“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监理服务期限、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4、招标文件第19页,7.合同授予,“7.6.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签订施工合同,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标准是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的依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现更正为:“7.6.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标准是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特此公告。




连平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16日

工期(交货期)

自监理合同签定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将工程移交给相关管理部门之日止,包含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

最高投标限价(元)

***.73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1)或(2)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必须包含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单位,并在2025年06月至2025年08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锁定情况”为未被锁定状态。 4.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交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或打印件。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源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10-14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11-04 10: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11-04 10: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开标方式

现场公开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5-11-04 10:00:00
开标地点: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平县分中心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平县分中心(连平县民政大楼)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连平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办公地址

河源市连平县三角镇尚进路

招标人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茂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河源市源城区东埔街道办太阳升村生产生活及拆迁用地小区C1栋第一、二号(西雁酒店709房)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

连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62-4330289

发布责任人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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