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雄市公共建筑屋顶资源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更正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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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韶关市 | 采购单位 | 南雄市雄启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熙语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雄市公共建筑屋顶资源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南雄市公共建筑屋顶资源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更正文件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40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49,500,000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南雄市公共建筑屋顶资源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于2025年9月29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公开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招标项目做以下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一、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P45 “4 工程付款办法” 中的内容: 4.1 设计费的支付: 4.1.1每个子项目单独审计核算、单独竣工验收(子项目划分原则以每个电力接入点划分,最终以业主意见为准) 4.1.2本项目计划分区域、分期实施,承包人按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任务书的内容包括不限于:区域地点、项目规模、主要技术参数、开工与竣工时间等)完成相应区域分期的工程施工图设计,并经审查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该部分工程量所占比例的设计费合同价款的80%。 4.1.3子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设计费合同价款的90%。 4.1.4整个项目完成结算审定后支付至设计费结算价的100%。 更正为: 4.1 设计费的支付: 4.1.1每个子项目单独审计核算、单独竣工验收(子项目划分原则以每个电力接入点划分,最终以业主意见为准) 4.1.2本项目计划分区域、分期实施,承包人按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任务书的内容包括不限于:区域地点、项目规模、主要技术参数、开工与竣工时间等)完成相应区域分期的工程施工图设计,并经审查合格。 设计费支付原则如下: 4.1.2.1 合同签订后支付设计费合同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 4.1.2.2经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施工图设计对应的工程建安费达到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中建安工程费(不含暂列金额)的35%后,支付至设计费合同金额的35%; 4.1.2.3经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施工图设计对应的工程建安费达到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中建安工程费(不含暂列金额)的50%后,支付至设计费合同金额的50%; 4.1.2.4经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施工图设计对应的工程建安费达到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中建安工程费(不含暂列金额)的75%后,支付至设计费合同金额的75%; 4.1.2.5 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后于次月支付至设计费合同金额的95%; 4.1.2.6 整个项目完成结算审定后于次月支付至设计费合同金额的100%。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原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如原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作调整。 特此公告,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盖章):南雄市雄启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熙语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 10 月 13 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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