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JG2025-4455]阳春市重点河湖清淤疏浚及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有偿使用权(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广东阳江市 发布日期: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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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阳江市 采购单位 阳春市重点河湖清淤疏浚及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建湾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阳春市重点河湖清淤疏浚及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有偿使用权(第二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阳春市春州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投资项目名称 /
招标项目名称 阳春市重点河湖清淤疏浚及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有偿使用权(第二次)
标段(包)名称 阳春市重点河湖清淤疏浚及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有偿使用权(第二次)
公示名称 阳春市重点河湖清淤疏浚及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有偿使用权(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年10月9日 10时30分
评标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商务得分

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综合得分

1

广东方亿建设有限公司

16.00

41.40

30.00

87.40

2

阳春市春州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18.00

45.00

30.00

93.00

3

广东邦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6.40

42.20

30.00

88.60

4

广东金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5.60

41.20

30.00

86.80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阳春市春州生态开发有限公司91441781MAERGARB3T1总报价(万元):50000.00按照国家、行业、广东省、阳江阳春两市的相应工程验收规范(相关规范如有新版,则按新版执行)、有偿使用协议的约定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确保本项目验收合格。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期共20年,期间受让方需完成本项目的建设内容。
资格情况:完全响应
业绩情况:本项目未要求
本项目未要求
资质资格:本项目未要求
业绩:本项目未要求
广东邦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1440605MA51168P4F2总报价(万元):50000.098按照国家、行业、广东省、阳江阳春两市的相应工程验收规范(相关规范如有新版,则按新版执行)、有偿使用协议的约定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确保本项目验收合格。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期共20年,期间受让方需完成本项目的建设内容。
资格情况:完全响应
业绩情况:本项目未要求
本项目未要求
资质资格:本项目未要求
业绩:本项目未要求
广东方亿建设有限公司91440101MA9UT7TC0Y3总报价(万元):50000.085按照国家、行业、广东省、阳江阳春两市的相应工程验收规范(相关规范如有新版,则按新版执行)、有偿使用协议的约定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确保本项目验收合格。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期共20年,期间受让方需完成本项目的建设内容。
资格情况:完全响应
业绩情况:本项目未要求
本项目未要求
资质资格:本项目未要求
业绩:本项目未要求
异议受理部门 阳春市水务局 联系地址 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东湖西路15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孙先生 联系电话 0662-7710929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阳春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0662-7736603
联系地址 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春城街道朝南路73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10月10日18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 2025年10月14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附件:评标报告--阳春清淤-无专家姓名.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阳春市重点河湖清淤疏浚及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有偿使用权(第二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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