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珠海港高栏港区珠海巨涛码头二期工程PHC桩水上运输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珠海港高栏港区珠海巨涛码头二期工程PHC桩水上运输服务采购: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珠海市 | 采购单位 | 中交四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珠海港高栏港区珠海巨涛码头二期工程PHC桩水上运输服务采购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珠海港高栏港区珠海巨涛码头二期工程PHC桩水上运输服务采购
珠海港高栏港区珠海巨涛码头二期工程
PHC桩水上运输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海港高栏港区珠海巨涛码头二期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交四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PHC桩水上运输服务,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拟建设1个5万吨级通用泊位(兼靠海工结构运输船和FPSO),泊位长度为320m。主要工程内容为疏浚工程、水工建筑工程、海堤加固改造、附属设施工程、供电照明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等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PHC桩水上运输服务。
(1)PHC桩直径Φ800mm,变壁厚130mm,B型,长度48~62m,单根最重约0.75t/m,共559根及沉桩施工所需桩垫等配件
(2)PHC桩直径Φ1200mm,壁厚150mm,B型,长度48~62m,单根最重约1.37t/m,共187根及沉桩施工所需桩垫等配件。
(3)配置满足施工要求的运输船舶部不少于4艘,运输至目的地后,需等待及配合安装施工。
(4)装港:双威管桩(珠海)有限公司码头;卸港:珠海港高栏港区珠海巨涛码头。
2.2.2交付时间:具体时间以实际为准。
(1)含配套舱容2000t及以上的自航驳船2艘(船舶具有出厂合格证等相关证书),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暂定工期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2月1日,暂定2个月。
(2)含配套舱容2000t及以上的自航驳船2艘(船舶具有出厂合格证等相关证书),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暂定工期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2月4日,暂定2个月。
(3)非乙方原因的
2.2.3交付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高栏港
2.2.4履约保证金:每月结算租金的3%。
2.2.5支付条件:按月支付,每月末乙方将当月结算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出具的计量单、工程量统计表、现场签证单等)交于甲方审核完毕后;甲方按照审核确认属于乙方当期完成工程量的部分,并按85%进度款比例支付乙方。在无质量争议、租赁服务期结束后办理结算,支付至结算价的97%,结算完成3个月后支付至100%,所有费用待甲方收到业主相应支付款项后支付
2.2.6最高限价:无
2.2.7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每个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可以对一个或者多个包件进行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符合投标项目的经营许可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通过中交招采网注册的服务单位。
3.2 技术服务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内至少有1个水上运输的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3.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3.5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4其他要求:
3.4.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09 16:00至2025-10-14 16: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https://zjzcw.iccec.cn/确认参与报价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招标项目收取售标费用。
4.2.1 每套采购文件(含相关资料)收费标准如下:
标书售卖形式:整标收取。标书费200元/套。
4.2.2收取方式:
投标单位通过电汇或网上转账方式支付的,汇至以下账户:
公司名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新会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5770175915R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四航大道八号、十号、十二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甸支行
账户:01-10-000063-11
(财务联系人:李烨 020-28126973)
4.2.3招投标资料费发票开具
由公司财务资金部,根据招投标资料费缴费信息情况,分别开具资料费电子发票。
4.2.4缴费凭证附在投标文件中。
4.3.1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10-14 16:30,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0-21 16: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https://zjzcw.iccec.cn/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服务费收取标准
6.1中交招采网实行有偿服务,向中标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中标主体收取服务费(中交内部单位或海外属地采购或第三国采购中标单位不收取)。
6.2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向中标主体推送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中标主体需在中标结果发布后10天内完成费用缴纳,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费用缴纳,否则系统将限制签订合同,招标人可根据需要重新组织采购。
6.3涉事中标主体一年内发生1次未按时缴纳费用的,将纳入集团重点关注名单,累计发生2次的,将纳入集团“黑名单”。
6.4收费标准如下:
按照包件中标金额分档计算,标准如下:
6.4.1 100万元(含)~200万元:100元/次;
6.4.2 200万元(含)~1000万元:500元/次;
6.4.3 1000万元(含)~3000万元:1000元/次;
6.4.4 3000万元(含)~1亿元:3000元/次;
6.4.5 1亿元(含)以上:5000 元/次。
详情见中交招采网登录后弹窗或相关信息
珠海港高栏港区珠海巨涛码头二期工程
PHC桩水上运输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海港高栏港区珠海巨涛码头二期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交四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PHC桩水上运输服务,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拟建设1个5万吨级通用泊位(兼靠海工结构运输船和FPSO),泊位长度为320m。主要工程内容为疏浚工程、水工建筑工程、海堤加固改造、附属设施工程、供电照明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等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PHC桩水上运输服务。
(1)PHC桩直径Φ800mm,变壁厚130mm,B型,长度48~62m,单根最重约0.75t/m,共559根及沉桩施工所需桩垫等配件
(2)PHC桩直径Φ1200mm,壁厚150mm,B型,长度48~62m,单根最重约1.37t/m,共187根及沉桩施工所需桩垫等配件。
(3)配置满足施工要求的运输船舶部不少于4艘,运输至目的地后,需等待及配合安装施工。
(4)装港:双威管桩(珠海)有限公司码头;卸港:珠海港高栏港区珠海巨涛码头。
2.2.2交付时间:具体时间以实际为准。
(1)含配套舱容2000t及以上的自航驳船2艘(船舶具有出厂合格证等相关证书),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暂定工期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2月1日,暂定2个月。
(2)含配套舱容2000t及以上的自航驳船2艘(船舶具有出厂合格证等相关证书),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暂定工期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2月4日,暂定2个月。
(3)非乙方原因的
2.2.3交付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高栏港
2.2.4履约保证金:每月结算租金的3%。
2.2.5支付条件:按月支付,每月末乙方将当月结算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出具的计量单、工程量统计表、现场签证单等)交于甲方审核完毕后;甲方按照审核确认属于乙方当期完成工程量的部分,并按85%进度款比例支付乙方。在无质量争议、租赁服务期结束后办理结算,支付至结算价的97%,结算完成3个月后支付至100%,所有费用待甲方收到业主相应支付款项后支付
2.2.6最高限价:无
2.2.7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每个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可以对一个或者多个包件进行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符合投标项目的经营许可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通过中交招采网注册的服务单位。
3.2 技术服务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内至少有1个水上运输的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3.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3.5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4其他要求:
3.4.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09 16:00至2025-10-14 16: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https://zjzcw.iccec.cn/确认参与报价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招标项目收取售标费用。
4.2.1 每套采购文件(含相关资料)收费标准如下:
标书售卖形式:整标收取。标书费200元/套。
4.2.2收取方式:
投标单位通过电汇或网上转账方式支付的,汇至以下账户:
公司名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新会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5770175915R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四航大道八号、十号、十二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甸支行
账户:01-10-000063-11
(财务联系人:李烨 020-28126973)
4.2.3招投标资料费发票开具
由公司财务资金部,根据招投标资料费缴费信息情况,分别开具资料费电子发票。
4.2.4缴费凭证附在投标文件中。
4.3.1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10-14 16:30,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0-21 16: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https://zjzcw.iccec.cn/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服务费收取标准
6.1中交招采网实行有偿服务,向中标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中标主体收取服务费(中交内部单位或海外属地采购或第三国采购中标单位不收取)。
6.2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向中标主体推送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中标主体需在中标结果发布后10天内完成费用缴纳,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费用缴纳,否则系统将限制签订合同,招标人可根据需要重新组织采购。
6.3涉事中标主体一年内发生1次未按时缴纳费用的,将纳入集团重点关注名单,累计发生2次的,将纳入集团“黑名单”。
6.4收费标准如下:
按照包件中标金额分档计算,标准如下:
6.4.1 100万元(含)~200万元:100元/次;
6.4.2 200万元(含)~1000万元:500元/次;
6.4.3 1000万元(含)~3000万元:1000元/次;
6.4.4 3000万元(含)~1亿元:3000元/次;
6.4.5 1亿元(含)以上:5000 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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