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8年总部职工食堂食品制作委托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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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市市政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8年总部职工食堂食品制作委托管理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8年总部职工食堂食品制作委托管理服务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招标
四、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
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总部职工食堂位于越秀区环市东路338号,其中厨房作业面积约100平方米,餐厅面积约500 平方米(含卫生间及公用面积),就餐职工人数约500人,开早、午餐。中餐厨房作业间布置分加工、烹调、面点、熟食间、洗碗间、备餐间,采用电磁加热,有冷藏和加热设备,抽排烟气效果好,照明采光好。已办理卫生监督许可证。
2.服务地点:广州市
3.招标范围及质量要求:
3.1职工食堂制作的餐饮包括工作日职工的早、中餐、咖啡等饮品制作,以及确保正常工作日和周六周日提供临时性接待餐。
3.2保持厨房环境清洁卫生;厨具、餐具清洗消毒及其他用具卫生保洁。
3.3厨组人员配备合理:备有粤、潮菜等风味的中、高级厨组、点心师、北方口味的面点师。适合临时性接待任务的多种口味。
3.4厨组配备使用的各类人员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需按用工性质持健康证或专业技术证书上岗。着装、仪容要求整洁整齐,上班穿工作服。
3.5厨组应建立基本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厨房纪律、厨房出品制度、清洁卫生制度、员工考勤、休假制度、食堂设施设备使用维护制度、技术业务考核制度、厨房会议制度、厨房日常工作检查制度等。
3.6在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的餐饮、食品卫生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有服务质量和加工标准化管理办法,设立原材料加工标准、配制标准、烹调标准、卫生标准等,生产加工过程统一标准、规格、程序、确保菜肴食品质量的卫生可口。
厨组应明确各岗位的目标和责任,对生产过程和物料处理实施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饮食安全,降低餐饮成本。
3.7服务时间及工作量:全年工作日的员工的早、午餐,临时性接待餐。遇特殊任务情况,具备提供500人用餐服务能力。
3.8售卖饭菜及计价收费。
3.9检验考核:中标人在管理服务期内未完成服务内容或者服务质量未达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根据服务内容要求及服务质量情况,直接扣减当期的服务费。管理服务质量考核主要包括日常工作执行情况、食堂营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投诉处理及人员管理等维度作为综合考核主要指标。合同期内,采购人每月组织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综合测评和服务质量考核,评分需达到95分(含95分)以上,未达到的,中标人应按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整改。如月度服务质量考评在95分-90分(含90分)的,按1%扣减当月服务费,评分90分以下,每低一分扣减1%的月度服务费,评分累计三次低于80分(含80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中标人派驻员工工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责任。
3.10采购人的综合考核主要依据菜肴品种与口味、食品质量、服务水平、服务环境清洁卫生、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评价。考核不满足要求的要限时进行整改。
3.11若合同执行期间因中标方原因,发生卫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则采购人有权在合同执行期间以无法履约为由终止合同执行,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及违约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3.12中标方应负责对厨房及餐厅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与管理,严格按使用规程操作。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由中标方负责赔偿。
3.13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按采购人的各项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承担事项,不得将项目分包和转让。
4.服务期:3年。2025年11月1日0时至2028年10月31日24时(起止时间以合同为准)。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 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并且不存在其中第三条所列任一情形。(提供投标人声明。)
6.关于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10月09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珠江大厦西座12楼1201招采中心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09:3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珠江大厦西座12楼开标室
十二、其他
1.公开招标文件的获取
1.1投标单位购买公开招标文件须带有效的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进行投标登记,只接受通过直接向代理机构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1.2请于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28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市政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珠江大厦西座12楼1201招采中心)进行投标登记获取公开招标文件。
1.3招标文件费500元/套,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
【注: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对公转账】
广州市市政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账户信息:
户 名:广州市市政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环支行
账 号:4400 1491 2010 5047 5738
2.投标文件的提交
2.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市市政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珠江大厦西座12楼开标室)。
2.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手持有效的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指定地点。如未提供上述资料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2.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2.4未按照公开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十三、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8号银政大厦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珠江大厦西座12楼1201
采购方: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0月09日
相关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docx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8年总部职工食堂食品制作委托管理服务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招标
四、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
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总部职工食堂位于越秀区环市东路338号,其中厨房作业面积约100平方米,餐厅面积约500 平方米(含卫生间及公用面积),就餐职工人数约500人,开早、午餐。中餐厨房作业间布置分加工、烹调、面点、熟食间、洗碗间、备餐间,采用电磁加热,有冷藏和加热设备,抽排烟气效果好,照明采光好。已办理卫生监督许可证。
2.服务地点:广州市
3.招标范围及质量要求:
3.1职工食堂制作的餐饮包括工作日职工的早、中餐、咖啡等饮品制作,以及确保正常工作日和周六周日提供临时性接待餐。
3.2保持厨房环境清洁卫生;厨具、餐具清洗消毒及其他用具卫生保洁。
3.3厨组人员配备合理:备有粤、潮菜等风味的中、高级厨组、点心师、北方口味的面点师。适合临时性接待任务的多种口味。
3.4厨组配备使用的各类人员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需按用工性质持健康证或专业技术证书上岗。着装、仪容要求整洁整齐,上班穿工作服。
3.5厨组应建立基本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厨房纪律、厨房出品制度、清洁卫生制度、员工考勤、休假制度、食堂设施设备使用维护制度、技术业务考核制度、厨房会议制度、厨房日常工作检查制度等。
3.6在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的餐饮、食品卫生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有服务质量和加工标准化管理办法,设立原材料加工标准、配制标准、烹调标准、卫生标准等,生产加工过程统一标准、规格、程序、确保菜肴食品质量的卫生可口。
厨组应明确各岗位的目标和责任,对生产过程和物料处理实施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饮食安全,降低餐饮成本。
3.7服务时间及工作量:全年工作日的员工的早、午餐,临时性接待餐。遇特殊任务情况,具备提供500人用餐服务能力。
3.8售卖饭菜及计价收费。
3.9检验考核:中标人在管理服务期内未完成服务内容或者服务质量未达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根据服务内容要求及服务质量情况,直接扣减当期的服务费。管理服务质量考核主要包括日常工作执行情况、食堂营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投诉处理及人员管理等维度作为综合考核主要指标。合同期内,采购人每月组织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综合测评和服务质量考核,评分需达到95分(含95分)以上,未达到的,中标人应按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整改。如月度服务质量考评在95分-90分(含90分)的,按1%扣减当月服务费,评分90分以下,每低一分扣减1%的月度服务费,评分累计三次低于80分(含80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中标人派驻员工工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责任。
3.10采购人的综合考核主要依据菜肴品种与口味、食品质量、服务水平、服务环境清洁卫生、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评价。考核不满足要求的要限时进行整改。
3.11若合同执行期间因中标方原因,发生卫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则采购人有权在合同执行期间以无法履约为由终止合同执行,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及违约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3.12中标方应负责对厨房及餐厅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与管理,严格按使用规程操作。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由中标方负责赔偿。
3.13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按采购人的各项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承担事项,不得将项目分包和转让。
4.服务期:3年。2025年11月1日0时至2028年10月31日24时(起止时间以合同为准)。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 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并且不存在其中第三条所列任一情形。(提供投标人声明。)
6.关于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10月09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珠江大厦西座12楼1201招采中心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09:3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珠江大厦西座12楼开标室
十二、其他
1.公开招标文件的获取
1.1投标单位购买公开招标文件须带有效的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进行投标登记,只接受通过直接向代理机构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1.2请于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28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市政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珠江大厦西座12楼1201招采中心)进行投标登记获取公开招标文件。
1.3招标文件费500元/套,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
【注: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对公转账】
广州市市政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账户信息:
户 名:广州市市政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环支行
账 号:4400 1491 2010 5047 5738
2.投标文件的提交
2.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市市政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珠江大厦西座12楼开标室)。
2.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手持有效的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指定地点。如未提供上述资料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2.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2.4未按照公开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十三、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8号银政大厦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珠江大厦西座12楼1201
采购方: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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