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广东省文化大数据中心项目设计及施工总承包项目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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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韶关市 | 采购单位 | 海悦(广州)生态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广东省文化大数据中心项目设计及施工总承包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省文化大数据中心项目设计及施工总承包项目 | ||
|---|---|---|---|
| 标段(包)名称 | 广东省文化大数据中心项目设计及施工总承包项目 | ||
| 评标结束时间 | 2025-09-19 19:20:14 | ||
广东省文化大数据中心项目设计及施工总承包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 |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主):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从):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
2 | (主):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从):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3 | (主):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从):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4 | (主):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从):中通服中睿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 |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2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海悦(广州)生态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电话:0751-8892601
联系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芙蓉东路5号
招标人名称:海悦(广州)生态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招标代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9月19日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资审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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