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张槎街道上朗村“猎鹰队”巡防护卫服务项目(2025-2027年)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佛山市 发布日期: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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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佛山市 采购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上朗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市虹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上朗村“猎鹰队”巡防护卫服务项目(2025-2027年)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佛山市虹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上朗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供应商就上朗村“猎鹰队”巡防护卫服务项目(2025-2027年)参与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1、项目编号:HC-FW-2509-01   2、项目名称:上朗村“猎鹰队”巡防护卫服务项目(2025-2027年)   3、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服务期 服务费(人民币) 上朗村“猎鹰队”巡防护卫服务项目(2025-2027年) 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到期后采购人需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才签订第二年的合同(实际服务期起止时间最终以签订服务合同的时间为准) ¥318,000.00元/年(含税价),2年合共¥636,000.00元(含税价)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18,000.00元/年(含税价),2年合共人民币636,000.00元(含税价),报价超出限价的响应文件无效。   (2)供应商须对服务需求中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服务要求:近年来,佛山市禅城区高新派出所紧紧围绕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的中心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及“飓风 2019”专项行动,取得的成绩与各村居的大力支持和努力密不可分。为更好地分级落实动态管控,构建符合辖区治安特色的共同体,现倡议共同组建“猎鹰”巡防专业队。组建的上朗村“猎鹰”巡防专业队根据辖区派出所对所指定管理区域安排的巡防护卫任务,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和辖区派出所的工作要求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事故,以及维护工作区范围内的治安秩序”等巡防护卫工作。   5、承包方式:在服务期内服务费用总包干。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须具有物业管理经营范围;   (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5)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采购文件。   二、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投标。采购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售。   (1)凭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有兴趣的供应商代表可于采购文件发售期内到佛山市虹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古大路16号长弓16科创园A座601。   2)采购文件发售期: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5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30至17:00(北京时间)。   3) 本采购文件每包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三、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 10 月 10 日9时00分-9时30分。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 10月 10日9时30分。   3、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上朗村村民委员会2楼会议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上朗村长塘大街23号)。   4、参加投标的代表是法人代表的须随身携带《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保函);参加投标的代表是授权代表的须随身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保函),未按上述要求出示有效证明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交¥12,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上朗村村民委员会公告栏和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为准。   五、其他   1、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人时,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六、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供应商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上朗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上朗村长塘大街23号   电     话:***   联 系  人:***   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虹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古大路16号长弓16科创园A座601   电    话:***   邮    箱:364924316@qq.com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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