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和平县热水镇南湖村典型村建设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河源市
发布日期:202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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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河源市 |
采购单位 |
和平县热水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和平县热水镇南湖村典型村建设改造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和平县热水镇南湖村典型村建设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HPZF202509CS00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和平县热水镇南湖村典型村建设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54.1471万元,招标人为和平县热水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园建工程,主要实施拆除路面990平方米、新建步道1650平方米,外墙改造,
挡墙、矮墙、围墙建设,砖砌体拆除,招牌翻新,农房风貌提升,水沟盖板、农业小品建设
等。绿化工程,主要实施绿地整理340.13平方米、地被绿化种植1300.02平方米等。美丽
庭院工程,主要实施美丽庭院园建工程建设,绿地整理7.48平方米,地被绿化种植24.96
平方米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和平县热水镇南湖村典型村建设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和平县热水镇南湖村典型村建设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
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相关
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
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
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
其规定)。
2.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
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
造师资格,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
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或其他有效网页
打印件。
5.供应商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
6.供应商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须在2025年6月
至2025年8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已登记投标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注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
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注(报名须知):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前来报名,应携带以下资料(提
供的资料不齐全和原件复核不通过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报名):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第9款除外)的所有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资料复印
件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份留档,原件核查后退回,否则不接受报名。采购代理机
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资格
评审结论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16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2日期间(上午9:00
至11:0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河源市振丰工程
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和平分公司(详细地址:和平县亿和城市广场A-18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
咨询有限公司和平分公司)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6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和平县亿和城市广场A-18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和平分公司开
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和平县亿和城市广场A-18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和平分公司开
标室。
七、其他
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振丰工程造价咨询网
(http://www.hyzfzx.com/)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
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和平县热水镇人民政府
地 址:河源市和平县热水镇九连路1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源市新市区旺福路3号(天正花园第二层西边)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hy3387376@vip.126.com
Y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豪:才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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