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梅州市梅县区“百千万工程”第三批典型镇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失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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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梅州市 | 采购单位 | 梅州市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建湾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梅州市梅县区“百千万工程”第三批典型镇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 招标项目名称 | 梅州市梅县区“百千万工程”第三批典型镇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 标段(包)名称 | 梅州市梅县区“百千万工程”第三批典型镇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性质 | 其他 |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7-441403-17-01-724704 | ||
投资项目名称 | 梅州市梅县区“百千万工程”第三批典型镇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梅州市梅县区“百千万工程”第三批典型镇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梅州市梅县区“百千万工程”第三批典型镇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其他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梅县区水车镇、南口镇、石扇镇、松源镇、隆文镇、梅西镇、白渡镇、石坑镇 | ||
资金来源 |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环境风貌提升约67235平方米,房屋外立面整治约106020平方米,“三线”整治约23920米,“六乱”整治约7650平方米,道路提升约14200平方米,垃圾分类收集点提升14处,并配套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和发包人要求,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接受并配合招标人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配合招标人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等。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部分: 负责规划用地红线内的岩土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工程测量测绘及物探。 (2)设计部分: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预算编制及整体设计效果把控等阶段的内容,编制报建方案及电子报批文件、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现场技术指导等。投标人应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方案及初步设计等文件进行施工图限额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 (3)施工部分: 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及设备购置安装、竣工图及结算编制。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整体移交给招标人;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完成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工作。 | ||
招标内容 | 梅州市梅县区“百千万工程”第三批典型镇建设项目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失败公告 广东省建湾招标有限公司受梅州市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梅州市梅县区“百千万工程”第三批典型镇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25年9月11日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了开标,因投标企业不足法定3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招标失败。 梅州市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1日 |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总工期:700个日历天。 其中:1、勘察服务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提供勘察报告成果文件。 2、设计服务期:90个日历天(从签订合同后开始计算,含审图合格时间)。 3、施工工期:550个日历天(签订合同后,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开始计算)。 建设工期以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出具)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2)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勘察负责人1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2)设计负责人2人【如设计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市政类高级(或以上)职称,可由同一人担任】: ①建筑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②市政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类高级(或以上)职称。 (3)施工项目负责人2人【如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由同一人担任】(市政施工项目负责人作为本项目的项目总承包负责人): ①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市政施工项目负责人(兼项目总承包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注:根据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6、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7、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8、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08-20 18: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9-09 18: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9-11 08: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任选其一)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5年9月11日 08:30 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5年9月11日 08:30 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
开标方式 | 线上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5-09-11 08:30:00 开标地点: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梅州市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南路3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建湾招标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88号五楼自编号E-3场地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 | 梅州市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3-2589811 |
发布责任人 | 广东省建湾招标有限公司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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