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关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空调主机)(QCZ2025-0017)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5-09-10

【招标公告】海关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空调主机)(QCZ2025-0017)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广州市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名称 海关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空调主机)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海关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空调主机)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zzfcg.gcycloud.cn/site/gzsaas/index.html)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CZ2025-0017
项目名称:海关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空调主机)
预算金额:2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广州海关南办公区1号中央空调主机由于使用年限较长,设备老化严重,外观损坏、核心部件故障、制冷制热性能大幅下降以及冷媒泄漏、设备关键部件(如压缩机、冷凝器)老化,故障率逐年攀升,且原厂备件逐步停产,替代品兼容性差,维修周期延长等诸多问题,已不具备修复价值,达到报废标准,需对其进行更新改造。项目地址位于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号。
采购包1(海关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空调主机)):
采购包预算金额:***.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1-1
A02052301制冷压缩机
磁悬浮变频离心式冷水机组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20
220

合同履行期限:75个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月22日前完工验收并提供结算资料。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9日  至 2025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zzfcg.gcycloud.cn/site/gzsaas/index.html)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zzfcg.gcycloud.cn/site/gzsaas/index.html)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如遇平台操作问题或需技术支持,可通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服务电话获取支持,试运行期间技术支持电话: 19124618279。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GDCA:95105813,NETCA:020-89524338,CFCA:400-856-3882。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所指的是: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83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润路445号            
联系方式:曾颖妍(采购文件咨询)28866437、何晓蕾(质疑受理)288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28866437、 28866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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