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惠阳区新材料产业园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营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惠州市 发布日期:202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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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惠州市 采购单位 惠阳区新材料产业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城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惠阳区新材料产业园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营维护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惠阳区新材料产业园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营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CJXZ<2025>010)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惠阳区新材料产业园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营维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68万元,招标人为惠阳区新材料产业园区管理服务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运维服务范围包括:监测站点所有监测仪器、气象仪器、质控设备、数据采集与 传输设备、辅助设备、防雷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耗品耗材、质量控制、故障维修、年度 检修等工作,站房管理与维护、网络通讯故障报修及站房维护、电力保障、网络通讯保障, 以及对数据平台进行定期维护及优化,并承担相应费用,接受采购人的质控检查和考核,确 保监测站点各项监测仪器正常稳定安全运行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正常。具体项目内容详见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惠阳区新材料产业园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营维护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惠阳区新材料产业园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营维护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 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 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 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 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 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 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 其规定>。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 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 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 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 目投标(响应)。响应(报价)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3日09 时00分到2025年09月09日17 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不接受邮寄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5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C座右侧701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C座右侧701开标室 七、其他 广东城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惠阳区新材料产业园区管 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惠阳区新材料产业园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 运营维护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编号:CJXZ<2025>010 项目名称:惠阳区新材料产业园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营维护项目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预算金额:***.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1大气污染治理服务惠阳区新材料产业园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营维护项目1.00详见 第二章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8月1日-2028年7月31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 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 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 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 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 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 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 其规定>。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 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 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 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 目投标(响应)。响应(报价)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5 年9月3日至 2025 年9月9日期间(上午09:00至 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城际工程咨询股 份有限公司(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C座右侧701)获取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不接受邮寄报名)。 3.磋商文件售价:免费。 4.参加本项目报名登记的供应商须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资料(加盖红色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 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分公司报名的供应商,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 本及授权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 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并亲自报名登记的,可不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 身份证;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用A4纸装订成册(无需胶装),封面应注明“惠 阳区新材料产业园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营维护项目”以及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和提交 时间,每页加盖公章)。 备注已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以 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2025年9月15日09:30-10: 00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9月15日10:00 3.磋商地点: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C座右侧701开标室 4.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阳区新材料产业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福地村地段原鸿海新材料产业园行政办公大楼(现惠阳区新 材料产业园行政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城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C座右侧701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惠阳区新材料产业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阳区新材料产业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福地村地段原鸿海新材料产业园行政办公大楼(现惠阳 区新材料产业园行政办公大楼)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HZCJ09@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城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C座右侧701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HZCJ09@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多五渔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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