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东莞西站~梅塘站段)站内外平面广告及视讯媒体经营项目(2025-2027年)招商公告
【招标公告】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东莞西站~梅塘站段)站内外平面广告及视讯媒体经营项目(2025-2027年)招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东莞市 | 采购单位 |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东莞西站~梅塘站段)站内外平面广告及视讯媒体经营项目(2025-2027年)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东莞西站~梅塘站段)站内外平面广告及视讯媒体经营项目(2025-2027年)招商公告
现就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东莞西站~梅塘站段)站内外平面广告及视讯媒体经营项目(2025-2027年)进行对外公开招商,欢迎符合条件的行业商家积极参与。本次招商信息在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https://new.gemas.com.cn)、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gdjt.com)发布。
一、招商人信息
招商人:东莞轨道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6号线网控制中心6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769)88307269
二、公告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即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11日
三、招商基本信息及最低限价如下
招商底价为:***.33元/月
其他详细信息详见附件《1号线一期站内外平面广告及视讯媒体数量统计》。
四、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
2、意向方具有三年及以上广告媒体经营经验,提供2022、2023、2024年每年度新增签订的广告合同不少于1份(含意向方自主经营、意向方控股公司的经营合同;如提供控股公司经营合同的,控股关系以意向方出具的证明为准)。
3、意向方在2022年1月1日至本公告截止日止,至少具有一份经营期不少于1年的合同,且合同平均年收入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或者单个合同经营期虽少于1年但合同总收入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的广告媒体(包括但不限于公交、机场、轨道交通等场所广告媒体)经营业绩,经营业绩以意向方与客户签订的广告媒体经营合同中所列经营期限、合同金额为依据(意向方控股公司的经营合同可一并计算在内,控股关系以意向方出具的证明为准)。
4、意向方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处罚限届满的除外)。
5.意向方不存在以下大额诉讼或多宗诉讼或其它违法、违约等其他履约情况(以提供承诺函加意向方公章为准):
(1)意向方具有履行合同、项目执行的保障能力,且公司近2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重大经济纠纷,无商业贿赂、行政处罚、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行为记录。
(2)意向方不存在大额诉讼或多宗诉讼或其它违法、违约等影响本次招商项目正常履行的情形。
(3)不存在意向方或其关联公司曾与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签订合同,且在履约过程中因意向方或其关联公司严重违约而导致合同变更、中止、解除的情形。
(4)不存在意向方或其关联公司曾与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诉讼的情形。
(5)不存在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曾认定意向方或其关联公司在与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履约过程中存在违约责任或过失责任的情形。
(6)不存在意向方或其关联公司曾与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签订合同,未能正常履约完毕,提前解除或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期限内没收履约保证金等情况)的情形。
六、租赁合作期和免租期
租赁合作期限为20个月,免租期为2个月(免租期包含在租赁期限内)。免租期免收资源使用费,不免电费。
七、招商诚意金
诚意金为人民币24万元,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意向方应将交易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八、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https://new.gemas.com.cn)、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gdjt.com)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九、招商方式
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开展公开招商,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电子评审。
十、招商响应文件递交
意向方应于2025年月9日11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东莞轨道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商业管理部
2025年8月29日
承诺书.pdf
1号线一期站内外平面广告及视讯媒体数量统计.pdf
租金报价书.docx
广州产权交易所招商公告.pdf
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东莞西站~梅塘站段)站内外平面广告及视讯媒体经营项目(2025-2027年)合同.pdf
现就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东莞西站~梅塘站段)站内外平面广告及视讯媒体经营项目(2025-2027年)进行对外公开招商,欢迎符合条件的行业商家积极参与。本次招商信息在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https://new.gemas.com.cn)、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gdjt.com)发布。
一、招商人信息
招商人:东莞轨道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6号线网控制中心6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769)88307269
二、公告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即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11日
三、招商基本信息及最低限价如下
招商底价为:***.33元/月
其他详细信息详见附件《1号线一期站内外平面广告及视讯媒体数量统计》。
四、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
2、意向方具有三年及以上广告媒体经营经验,提供2022、2023、2024年每年度新增签订的广告合同不少于1份(含意向方自主经营、意向方控股公司的经营合同;如提供控股公司经营合同的,控股关系以意向方出具的证明为准)。
3、意向方在2022年1月1日至本公告截止日止,至少具有一份经营期不少于1年的合同,且合同平均年收入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或者单个合同经营期虽少于1年但合同总收入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的广告媒体(包括但不限于公交、机场、轨道交通等场所广告媒体)经营业绩,经营业绩以意向方与客户签订的广告媒体经营合同中所列经营期限、合同金额为依据(意向方控股公司的经营合同可一并计算在内,控股关系以意向方出具的证明为准)。
4、意向方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处罚限届满的除外)。
5.意向方不存在以下大额诉讼或多宗诉讼或其它违法、违约等其他履约情况(以提供承诺函加意向方公章为准):
(1)意向方具有履行合同、项目执行的保障能力,且公司近2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重大经济纠纷,无商业贿赂、行政处罚、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行为记录。
(2)意向方不存在大额诉讼或多宗诉讼或其它违法、违约等影响本次招商项目正常履行的情形。
(3)不存在意向方或其关联公司曾与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签订合同,且在履约过程中因意向方或其关联公司严重违约而导致合同变更、中止、解除的情形。
(4)不存在意向方或其关联公司曾与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诉讼的情形。
(5)不存在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曾认定意向方或其关联公司在与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履约过程中存在违约责任或过失责任的情形。
(6)不存在意向方或其关联公司曾与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签订合同,未能正常履约完毕,提前解除或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期限内没收履约保证金等情况)的情形。
六、租赁合作期和免租期
租赁合作期限为20个月,免租期为2个月(免租期包含在租赁期限内)。免租期免收资源使用费,不免电费。
七、招商诚意金
诚意金为人民币24万元,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意向方应将交易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八、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https://new.gemas.com.cn)、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gdjt.com)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九、招商方式
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开展公开招商,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电子评审。
十、招商响应文件递交
意向方应于2025年月9日11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东莞轨道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商业管理部
2025年8月29日
承诺书.pdf
1号线一期站内外平面广告及视讯媒体数量统计.pdf
租金报价书.docx
广州产权交易所招商公告.pdf
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东莞西站~梅塘站段)站内外平面广告及视讯媒体经营项目(2025-2027年)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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