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东莞市寮步镇岭厦社区“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培育项目(寮步镇岭厦社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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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东莞市 采购单位 东莞市寮步镇岭厦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众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东莞市寮步镇岭厦社区“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培育项目(寮步镇岭厦社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二期)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东莞市寮步镇岭厦社区“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培育项目(寮步镇岭厦社区人居环境提升 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BALBA1250159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市寮步镇岭厦社区“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培育项目(寮步镇岭厦社 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二期)(项目名称)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 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寮步镇岭厦股份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 村集体资金,招标人为东莞市寮步镇岭厦股份经济联合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市寮步镇岭厦社区“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培育 项目(寮步镇岭厦社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二期)。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莞市寮步镇岭厦社区。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 东莞市寮步镇岭厦社区“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培育项目 (寮步镇岭厦社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二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岭横街农房外立面 改造约350米,鱼塘旁厂房立面改造约180米:(2)商业街风貌提升及部分人行道破损 修复约945平方米:(3)人民公园环境提升,新建1座高7米的六角亭,翻新凉亭1座; (4)致富街三线下地长度约1720米等。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 ***.42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42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 人民币2536219.52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 901759.05 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东莞市大业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招 标控制价审核单位: 东莞市寮步镇财政投资审核中心。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寮步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百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审查单位:东莞市大 业施工图审查公司,勘察单位:广东东诚勘测有限公司。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东莞市寮步镇岭厦社区“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培育项 目(寮步镇岭厦社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二期)包括但不限于:1.外立面改造工程(墙面 高压水枪清洗、地面高压水枪清洗、立面块料拆除、天棚抹灰面拆除、墙面一般抹灰、 抹灰面油漆、墙面涂膜防水、砌块墙钢丝网加固、石材楼地面、石材墙面、金属格栅窗、 招牌文字、文化牌、金属装饰线等):2、室外铺装工程(拆除路面、铣刨路面、平面块 料拆除、沥青混凝土、石材楼地面等):3、六角亭新建工程(土石方工程、混凝土及钢 筋混凝土工程、石材楼地面等):4、绿化工程(栽植灌木、花卉等,养护期12个月)5、 电气工程(配管、配线、混凝土基础、LED灯带等):6、三线下地(水平导向钻进、人 工敷设塑料子管、人(手)孔砌筑、水泥混凝土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 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15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5年_10 月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_2026年3月_8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2.12本次招标项目的安全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 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无一般事故或以上等级的伤亡事故,且伤亡事故死亡人数为 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 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 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 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本款 第3.2.4项的要求;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 类证)。 3.2.4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 程。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 (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 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 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 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3.3.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 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 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或“限制投标”状态。 3.3.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 下简称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 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 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 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 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 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 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 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 (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 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东莞市建设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 险等级管理机制的通知》(东建质安(2023)6号)的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 告期内的风险企业; 其他:经开标现场查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 /_. 3.3.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 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 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3.3.8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二: 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表。 3.3.9囗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提交同类工程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业绩证 明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5年8月2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系统下 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年9月17 日09时 30分。投标会时间:2025年9月_17_日9时_30分,地点: 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 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网上提交。 5.2逾期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及广东省 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7.投标保证金 7.1囗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的通知》,免收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鼓励政府投资项目以外的招标项目减免投标保 证金。】 7.2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000 元。 7.2.1投标保证金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囗其它: 7.2.2投标保证金形式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投标保证金的关联时间。 (2)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系统的,无法关联。 (3)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 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企 业数字证书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 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东莞市寮步镇岭厦股份经济联合社; 电话: *** 地址: 东莞市寮步镇岭厦社区 电子邮件: o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 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 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原则上通过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向监督部门提出。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东莞市寮步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69-83325822; 地址:东莞市寮步镇勤政路住建局大楼; 电子邮件: 8.2其他: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寮步镇岭厦股份经济联合社 地址:东莞市寮步镇岭厦社区 邮 编:52300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众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东城辔漳觏昂大厦305-02 邮 编:523000 联系人:*** 联系人: 加,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5 年δ月)b日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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