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互联网接入服务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5-08-27
【招标公告】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互联网接入服务定点竞价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东莞市 |
采购单位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互联网接入服务定点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互联网接入服务
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互联网接入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JJ-2025-1592345
(三)预算金额:204,000.00
(四)采购需求:
|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 量 单 位 |
| 1 | 政策属性:不涉及 上行带宽(bps):500M 接入点:骨干 下行带宽(bps):1G 服务年限:1年 服务月数:0 最低公网固定IP地址数量(个):16 接入城市:东莞 接口类型:LAN 服务内容:(一)服务包含线路铺设工程、光终端 设备及售后维护服务。(二)租用1条专用IP城域 网光纤用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机关大院连接互联 网使用,上行500M,下行1000M。 | 租用1条专用IP城域 网光纤用于东莞市第 一人民法院机关大院 连接互联网使用,上 行500M,下行 1000M。 | 1 | 204,000 条 | 条 |
商务需求
| 编号 | 需求内容 |
| 1 | 【东莞第一法院采购互联网光纤租赁服务】 |
| 2 | ★请竞价供应商认真阅读我院采购需求和商务需求,在确认实际可以完全响应的情况下参与报价,并对其 真实性负责;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 无效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为完成本项目全部所需的所有费用和所有税费的总和;若发现虚假响应的,将被 取消成交资格并上报平台进行处理。期间导致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
| 3 | ★为保障采购人原有网络线路持续可用、无故障和采购人原有的公网业务不受影响,中标供应商必须承诺 保证在中标之日起2日天内开通该线路使用,保证采购人已在使用的公网IP继续使用,并承担交接过程中出 现的各种软硬件改造等各种费用,如不能承诺我院将取消成交资格并上报平台进行处理,期间导致的一切 损失和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
| 4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项目;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委托第三方提供售后服务。供应 商应具有稳定的专业技术服务人员。 |
| 5 | 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合同期内供应商应提供7x24 技术支持热线;7x24 网络监控,随时通报网络故障,随时受理故障申报,对该故障进行协调和排除,保证正常使用。供应商故障投诉响应时限:在15分钟内响 应,并在3小时内恢复线路畅通;若电路中断或持续不稳定超过3小时未能修复而又未能免费提供有效的通 讯替代手段的,则该条电路该月租费减免50%;超过12小时的减免100%。定期通报线路运行状况。 |
| 6 | 本项目所提供的路由要求物理双路由接入所需的机房,确保一条链路故障自动切换至备份线路继续使用。 |
| 7 | 供应商应按国家电信主管部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和线路质量要求,保证采购人租用线路畅通。租用线路 的年可用率须平均达到99.96%以上;互联网线路的网络时延:≤50ms,丢包率:在正常带宽负荷下(负 荷小于70%)≤1%。供应商提供的网络必须具有很强的安全保密性,确保采购人的业务传输的安全与保 密,具有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 |
| 8 |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所租赁的互联网专线服务期内提供安全防护能力,基于网络安全提供防火墙、入侵防 御、病毒查杀、URL过滤功能、攻击阻断等标准化安全服务;提供线路所需的接入工业交换机、汇聚交换 机及其他接入网络系统集成和维护服务,以保障专线正常连接使用所需要的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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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竞价供应商可以预约看现场,时间:2025年8月28日上午,预约联系人:***,电话:***。 |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5-08-26 17:44:58 ~ 2025-08-30 00:00:00(六)供应商报名时间:2025-08-26 17:44:58 ~ 2025-08-30 00:00:00(七)供应商报价时间:2025-09-01 09:00~16:00
(八)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3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购人选择的有1家,随机抽取的有3家。
(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
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五)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
应商承担。
(六)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
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
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
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
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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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 ***
采购单位: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2025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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