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观澜汽车站办公楼一层7-8号、9号、10号、11号物业招租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深圳市 发布日期:2025-08-20

【招标信用】观澜汽车站办公楼一层7-8号、9号、10号、11号物业招租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深圳市 采购单位 观澜汽车站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观澜汽车站办公楼一层7-8号、9号、10号、11号物业招租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出租方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深圳市宝路华顺达交通服务有限公司观澜汽车站
出租物业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松元厦社区观澜大道548号
出租物业基本信息
出租面积
7-8号100㎡,9号50㎡;10号50㎡;11号45㎡
出租用途
商业/办公
出租期限
3年
免租期限
1个月
租金底价
40.5元/平方米/月
租金递增幅度
从合同签订的第二年起,租金每年递增3%
出租物业
使用情况
空租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注意事项
1.物业管理费每月1元/㎡;
2.水电费、电话网络费、办公室内清洁费、卫生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户需装修或加装消防或其他设备的,费用由承租户自理。 承租方二次装修后必须通过消防验收才能使用物业;
3.无优先承租权;
4.其他详见招租文件。
交易方式确定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经公开招租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竞价。
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经公开招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由招租人决定招租程序,程序有以下两种方式:1、由企业业务分管部门以及公司业务分管领导参与协议谈判,经企业班子会批准后,可以不低于招租底价采用直接出租方式,并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2、直接终止公开招租行为,重新进行公开招租。
公告期满,如无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公告后无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经公司经营班子会审批后,可调整方案重新招租。
备注

承租方
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竞价人为在中国大陆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竞价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打印件(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2、竞价人承诺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提供相关承诺函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相关信息打印件)
3、竞价人承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无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如欠租、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提供相关承诺函)
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9月2日17:00时
其他事项

招租单位(招租代理)及联系方式
名称:深圳市宝路华顺达交通服务有限公司观澜汽车站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松元厦社区观澜大道548号
网址


深圳市宝路华顺达交通服务有限公司观澜汽车站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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