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江门市昊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20吨单壁碳纳米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所属地区:广东江门市 发布日期:2025-08-20

【招标信用】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江门市昊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20吨单壁碳纳米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江门市 采购单位 江门市昊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江门市昊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20吨单壁碳纳米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根据江门市昊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20吨单壁碳纳米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昊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20吨单壁碳纳米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邮编:529000
  联系电话:0750-3502020
  传    真:0750-350203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江门市昊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20吨单壁碳纳米管项目
建设单位
江门市昊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恩平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广州中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此次扩建拟在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A3地块的车间五、车间六、车间七、车间九(A3地块)、车间十、车间十一、车间十三、车间十五、车间十七及其他配套建筑上进行生产,总建设占地面积29306.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086.43平方米。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在车间六、车间九(A3地块)、车间十、车间十一、车间十三、车间十五、车间十七及其他配套建筑上进行生产,建筑面积约30081.23平方米;二期在车间五、车间七及其他配套建筑上进行,建筑面积约7005.2平方米。项目以甲烷、氢气、氩气、催化剂等为原料,经计量、反应、收料冷却、粉碎、预处理(氧化、酸洗)等工序,年产120吨单壁碳纳米管,其中一期年产65吨单壁碳纳米管,二期年产55吨单壁碳纳米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反应炉尾气进入焚烧炉进行燃烧处理,经处理后的焚烧炉废气通过DA001-1、DA001-2排气筒15m高排放。过渡仓呼吸孔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投料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粉碎粉尘、破碎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统一通过一条DA002排气筒15m高空排放。酸洗废气经四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DA003排气筒15m高空排放。烘干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4排气筒15m高空排放。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废气收集通过DA005排气筒22m高空排放。备用发电机尾气收集通过DA006排气筒15m高空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高盐废水(生产废水)、碱液喷淋塔废水经“反应池+沉淀池+UF超滤+RO+MVR蒸发”处理后,制备成纯水回用于生产,无废水外排。初期雨水收集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与纯水制备浓水、地面清洁废水、锅炉排水及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经厂区污水管道进入道氏公司新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对于生产过程中设备产生的噪声,首先从声源上进行控制,以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高噪声的设备和工艺,同时,采用隔声、消声、吸声、隔振以及综合控制等噪声控制措施。经处理后,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投料工序;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滤膜和废反渗透膜交由厂家回收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交由废物回收机构回收处理;污泥收集后交由具备处理能力的单位综合利用;蒸发废渣收集后交由具备处理能力的单位综合利用。员工生活垃圾指定地点进行集中堆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并定期组织对堆放点进行消毒。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广东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