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2025年共享电单车业务合作渠道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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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汕头市 | 采购单位 |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共享电单车业务合作渠道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快速推动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共享电单车业务发展经营,提升铁塔能源共享电单车业务市场竞争能力,支撑能源经营快速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广东全省真诚招募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共享电单车业务合作渠道。
一、招募内容
1.招募对象:为我司完成城市共享电单车投放前置审批手续办理或推进至达到稳定合法投放运营条件、在封闭场景(高校校园、大学城、景区、工业园区等)促成我司与场景管理方形成稳定合作并签订合作协议;同时经双方协商,可为我司提供共享电单车运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推广、资产管理、车辆调度、换电运维等工作的合作伙伴。
2.合作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单项目年限以具体项目为准。
3.招募区域:广东省汕头市。
4.招募数量:1家。
二、招募条件
1.注册资本: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已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手续,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申请人应具备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4)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5)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期内】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处理期内】;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7)申请人被纳入中国铁塔总部/广东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公司;
(8)申请人被列入中国铁塔总部/广东省“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分成标准
以运营区域内共享电单车运营税后收入的一定比例分成,结算周期为月度。
1.基础分成
2.考核
共享电单车运营的考核项目以及标准以我司文件(通知)为准。
四、招募文件的获取
1.招募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21日。
2.招募文件获取地点:/。
3.招募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仅提供电子版招募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招募文件。申请人应委托经办人将附件1所载明的报名材料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共享电单车业务合作渠道招募报名+申请人名称”。
五、申请文件的递交
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1日17时30分。
2.纸质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不适用,本项目仅接收电子申请文件,无需递交纸质申请文件。
3.电子申请文件的递交:请将电子申请文件发送至:luoliang@chinatowercom.cn。
4.出现以下情形时,我司不予接收申请文件:
4.1逾期递交或者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
4.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募文件的。
六、评审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项目负责人完成报名伙伴的资质条件线下预审工作,确保合作伙伴资格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的合作伙伴,铁塔能源公司广东分公司将启动框架合作协议的签订。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募公告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募 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68号环汇商业广场北塔13层
联 系 人:***
电 话:***
招募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2025年8月14日
一、招募内容
1.招募对象:为我司完成城市共享电单车投放前置审批手续办理或推进至达到稳定合法投放运营条件、在封闭场景(高校校园、大学城、景区、工业园区等)促成我司与场景管理方形成稳定合作并签订合作协议;同时经双方协商,可为我司提供共享电单车运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推广、资产管理、车辆调度、换电运维等工作的合作伙伴。
2.合作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单项目年限以具体项目为准。
3.招募区域:广东省汕头市。
4.招募数量:1家。
二、招募条件
1.注册资本: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已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手续,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申请人应具备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4)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5)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期内】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处理期内】;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7)申请人被纳入中国铁塔总部/广东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公司;
(8)申请人被列入中国铁塔总部/广东省“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分成标准
以运营区域内共享电单车运营税后收入的一定比例分成,结算周期为月度。
1.基础分成
日均单车税前收入(元) | 分成比例 |
X<8 | 40% |
8≤X<18 | 45% |
X≥18 | 50% |
2.考核
共享电单车运营的考核项目以及标准以我司文件(通知)为准。
四、招募文件的获取
1.招募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21日。
2.招募文件获取地点:/。
3.招募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仅提供电子版招募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招募文件。申请人应委托经办人将附件1所载明的报名材料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共享电单车业务合作渠道招募报名+申请人名称”。
五、申请文件的递交
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1日17时30分。
2.纸质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不适用,本项目仅接收电子申请文件,无需递交纸质申请文件。
3.电子申请文件的递交:请将电子申请文件发送至:luoliang@chinatowercom.cn。
4.出现以下情形时,我司不予接收申请文件:
4.1逾期递交或者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
4.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募文件的。
六、评审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项目负责人完成报名伙伴的资质条件线下预审工作,确保合作伙伴资格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的合作伙伴,铁塔能源公司广东分公司将启动框架合作协议的签订。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募公告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募 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68号环汇商业广场北塔13层
联 系 人:***
电 话:***
招募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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