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山市小榄镇明德中心幼儿园(1+2)联合采购食材配送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

所属地区:广东中山市 发布日期:2025-08-07

【招标公告】中山市小榄镇明德中心幼儿园(1+2)联合采购食材配送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中山市 采购单位 中山市小榄镇明德中心幼儿园
招标代理机构 智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山市小榄镇明德中心幼儿园(1+2)联合采购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L-202507-XLZSYEY-F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小榄镇明德中心幼儿园(1+2)联合采购食材配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8月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修改采购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更正位置
原文
更正后
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九、付款方式
2.如生产商或批发商统一调整价格或新增食品时,中标人须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1)如市场物价水平上涨15%以内(含15%),价格波动的风险由中标人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2)如市场物价水平上涨>15%,中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调整部分或全部物品供货价格的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中标人可按调整后的供货价格及生效日期执行,否则仍按原基准价执行。
(3)若市场物价水平下跌<15%,采购人同样可以书面形式与中标人重新协商供货价格,并明确调整后的供货价格及生效日期。
2.如生产商或批发商统一调整价格或新增食品时,中标人须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1)如市场物价水平上涨15%以内(含15%),价格波动的风险由中标人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2)如市场物价水平上涨>15%,中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调整部分或全部物品供货价格的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中标人可按调整后的供货价格及生效日期执行,否则仍按原基准价执行。
(3)若市场物价水平下跌>15%,采购人同样可以书面形式与中标人重新协商供货价格,并明确调整后的供货价格及生效日期。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8月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小榄镇明德中心幼儿园(牵头单位)、中山市菊城幼儿园、中山市小榄镇第三幼儿园
地  址:中山市小榄镇金菊花园东街横巷1号、中山市小榄镇公善街14号、中山市小榄镇聚安里3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智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82号紫翠花园紫荟商务中心2栋513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
 
 
 
智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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