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佛山市高明区重点区域节点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更合镇高明河合水社区段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佛山市高明区重点区域节点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更合镇高明河合水社区段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佛山市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城建综合事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高明区重点区域节点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更合镇高明河合水社区段综合整治工程施工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 招标项目名称 | 佛山市高明区重点区域节点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更合镇高明河合水社区段综合整治工程施工 | ||
|---|---|---|---|
| 标段(包)名称 | 佛山市高明区重点区域节点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更合镇高明河合水社区段综合整治工程施工 | ||
| 性质 | 澄清 |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6-440608-19-01-722470 | ||||||
投资项目名称 | 佛山市高明区重点区域节点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更合镇高明河合水社区段综合整治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佛山市高明区重点区域节点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更合镇高明河合水社区段综合整治工程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佛山市高明区重点区域节点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更合镇高明河合水社区段综合整治工程施工 | 公告性质 | 澄清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合水社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财政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施工内容为对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合水社区段河岸两侧沿线进行安全隐患整治,包括河道清疏和修整、改造沿线的护岸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 | ||||||
招标内容 | 佛山市高明区重点区域节点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更合镇高明河合水社区段综合整治工程施工 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7-440608-2025-0002-01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重点区域节点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更合镇高明河合水社区段综合整治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7月28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8月12日 一、答疑内容 无。 二、澄清修改内容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有调整,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下载。 2、本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调整如下: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已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城建 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综合事务中心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773号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10楼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2025年7月28日 2025年7月28日 | ||||||
工期(交货期) | 150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08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 水利水电 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或以上 资质。 3.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业 二 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2如投标人已在佛山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即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5 年 1 月至 2025 年 6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 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 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 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5.6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投标人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本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以退休、离职为由,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5.7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本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因“12个月内2次以上以退休、离职为由更换”或者“被项目建设单位经‘三重一大’会议集体决策认为不称职需要更换”情形,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5.8拟派项目负责人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本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以怀孕、产假、重病或者重伤为由,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但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该人员能够正常履职。(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6.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7.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 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 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 工程造价 为 800万元 或以上的 河道(河涌)整治或清淤工程 施工业绩。 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其他证明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需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 3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 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 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 工程造价 为 800万元 或以上的 河道(河涌)整治或清淤工程 施工业绩。 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其他证明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需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适用于公开招标)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07-23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8-13 09: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8-13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 ||||
开标方式 | 本项目采用云开标方式,投标人可于开标当天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新平台并在“常用应用”中点击“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根据指引进行在线解密并在线观看开标过程。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5-08-13 09:30:00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城建综合事务中心 | 办公地址 |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773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10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757-88266216 | ||||
发布责任人 | 谭绮露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网址:/)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7.本项目采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进行招投标,登录网址:https://ggzyjy.zsj.foshan.gov.cn:55524/tpbidder;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投标人操作手册 ,手册获取网址:https://docs.qq.com/doc/DSGp5dXhzU0VTbUNv。投标人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757-83990765、0757-83991581进行咨询。 8.本项目采用云开标方式,投标人可于开标当天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平台并在“常用应用”中点击“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根据指引进行在线解密并在线观看开标过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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