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清远院区医保智能审核监管平台项目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清远市 发布日期: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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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清远市 采购单位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清远院区医保智能审核监管平台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清远院区医保智能审核监管平台项目进行比选议价,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有关事项如下:
一、调研项目编号:QYYQYNYJ202504
二、调研项目名称: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清远院区医保智能审核监管平台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名称工期不可竞争费用预算/万元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清远院区医保智能审核监管平台项目15个日历日5

具体需求详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和要求
1.通用资格条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提供单位或企业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于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有的话请一起提供;如果是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只需提供报告前几页内容和上述三张表)
(3)提供单位或企业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建议提供完税证明一张)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单位或企业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建议提供完税证明一张)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单位或企业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承诺函;
(6)提供单位或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承诺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或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或承诺函)
(注:所有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7月18日17:00前将参加比选文件等发送至邮箱gdsfyqyyqzbb@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公司名+QYYQYNYJ202504+医保智能审核监管平台”,以后勤保障科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gdsfyqyyqzbb@163.com(邮件标题请写明询问的是什么项目,如“公司名+QYYQYNYJ202504+疑问”)
七、以我院官网-招标采购专栏(https://zc.e3861.com:13000/)内的公告及附件为准,若非在官网查阅的公告,请至上述链接专区中查找本公告。
八、请供应商联系人留意电话(***)、电子邮件或短信通知,以及我院官网招标采购专栏的公告,安排有变化将通过以上方式通知/告知,建议供应商安排专门人员跟进此项目,以免错过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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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清远院区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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