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门市自然资源局资产评估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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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江门市 | 采购单位 |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资产评估服务定点采购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资产评估服务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自然资源局资产评估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5-1556663
(三)预算金额:26,029.00
(四)采购需求: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5年07月10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二路与天翔路交叉口东南侧万福围地块调整用途补缴地价评估
合同份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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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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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 量 单 位 |
| 1 | 人员要求:不少于2名注册土地估价师 服务开始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 1.根据江门市土地市 场监测中心出具的 《土地使用权价格评 估委托书》,明确评 估委托要求,对江门 市蓬江区建设二路与 天翔路交叉口东南侧 万福围地块进行实地 踏勘,收集相关资 料; 2.结合地价评 估规范,根据评估委 托设定要求分析影响 本次价值评估的因 素; 3.结合收集到 的资料和分析成果,分别评定估算地块调 整用途前后土地使用 权市场价值,得出补 缴地价结果; 4.签 订服务合同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完成地 块土地使用权调整用 途补缴地价评估的土 地估价报告编制、审 核和备案,并提交至 委托方;5.本项目采 取估价服务费用包干 结算、服务到底的方 式。若因土地估价报 告有效期失效、评估 条件调整、土地供应 失败等各种原因需要 乙方重新出具土地估 价报告的,甲方不再 额外支付费用。 | 1 | 26,029 宗 | 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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