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装修工程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茂名市 发布日期: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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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茂名市 采购单位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装修工程定点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装修工程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装修工程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5-1552511 (三)预算金额:784,032.30 (四)采购需求:
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控制单价(元)计 量 单 位
1工程周期:30个日历日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30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100394.29 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0 暂列金额(元):56263.76 承包范围:须满足需求、工程量清单要求 是否需要报价前勘查现场:是 工程量清单: 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 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本工程主要包括:本科宿舍修缮部分 及研究生宿舍修缮 部分。本科宿舍修 缮包括:墙面及天 棚面刮腻子粉、拆 换木门及塑料门 等;研究生宿舍修 缮包括:墙面及天 棚面刮腻子粉等。1627,374.25 项
商务需求
编号需求内容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合同工期: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工期为30个日历日。
3结算方式: (1) 本项目在总价承包范围内,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承包方式。工程内容变化时,原响应文件内 有报价的,按原报价结算;原响应文件内没有报价的,按当地相应时期定额文件综合单价或双方议价结 算。 (2) 本项目在总价承包范围内,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价款包含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项目所 发生的设计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配合费以及施工合 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4集中踏勘现场要求:本项目不举行集中踏勘现场,可自行考察。现场踏勘地址: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宿 舍。联系人:李老师、刘老师,电话:0668-2923877
5报价要求: (1) 报价方式:在总价承包范围内,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承包方式。 (2) 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的 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进行报价,采用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在总价承包范围内,采用固定综合单 价结算。请供应商认真核对单价汇总金额和总价金额,不一致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3) 报价 为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工程项目报价包括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项目所 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配合费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 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 单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 (4) 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 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响应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5) 响应供应商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 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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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一、其他要求 1.施工及质量要求: (1) 按采购人要求方法施工和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2) 本工程项目所 列的工程量清单的设备、材料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及安装施工,品牌由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建议达到的 质量标准内选择,响应时应列明招标文件所列的工程量清单设备、材料的品牌、型号及生产厂家; (3) 工 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验收标准达到合格; (4) 通过有关部门及用户验收合格。 2.安全文明施工要求:(1) 施工服从采购人工作人员工作安排,不能影响学生及周边住户的正常生活; (2) 施工人员必须做好各 项安全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以及由此产生的损失均由施工方负责; (3) 施工中必须 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因施工造成损坏的设备及其他设施要原样修复或照价赔偿,赔款从合同款中扣减;(4) 施工过程和完毕必须搞好清洁卫生,包装垃圾必须定期清理运走。对于修补回填等项目,不得使用建 筑垃圾进行填补。 3.保修期(含保修期服务要求):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年(如涉及屋面防水工程、有防 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该部分工程质量保修期为5年),保修期内执行国家标准。如工 程质量保修期内发生问题,成交供应商须承诺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处理。
74.违约责任: (1) 确定成交结果后,成交供应商应于3个日历日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完成草拟合 同的提交上传工作。签订合同后3个日历日内,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施工进度计划表,该计划表作 为合同履约的一部分,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表进行施工,否则视为违约。成交供应商未能 按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表的期限内完成各服务内容的,每逾期一日罚合同总价3‰违约金,罚金从合同款 中扣减;逾期超过5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和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退还已支付费用,同时成交供应商须赔偿直接损失。 (2) 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施工质量、提供货物不满足相关规范 及合同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质保金。 (3) 成交供应商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未 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 在履行 本项目合同期间,如发现工程质量及所用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每发现一次按该工程项目合同总价的2.5%计算违约金,依次类推,并在未付的工程款中扣除。工程质量不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供应商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5) 在本项目合同实施过程中,若采购人发现成交供 应商项目经理无法胜任项目管理,在采购人提出更换要求后,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在3个工作日 内更换符合条件的项目经理,否则视为合同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6) 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 解除的,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 28 个日历日内根据以下内容完成估价、付款和清算: 1) 合同解除 后,按商定或确定成交供应商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以及成交供应商已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等的价值; 2) 合同解除后,成交供应商应支付的违约金; 3) 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 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4) 合同解除后,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场; 5) 成交 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款项。因成交供应商违约解 除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暂停对供应商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项。 (7) 争议的解决:合同双方应首 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在履行 本项目合同期间,如有违反合同约定及相关其他约定,采购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85.履约保证金: 1)收取比例:10%,说明:成交通知书发出10个日历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以符合 国家规定的方式缴纳成交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优先以保函形式提供。验收合格之后由 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书面申请,采购人在接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无 息退回履约保证金。如采购人逾期退还,由采购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在此期间,因成交供应商账户 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后果。 2)不 予退还的情形:如在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自行终止合约或违反合同有关规定被采购人终止合约的,则履 约保证金全部归采购人所有。若成交供应商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其合同义务导致采购人蒙受损失的,采购 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或损失赔偿款项;违约金或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 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应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其他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约定。
96.其他约定:(1)工程内容有变化时,成交供应商须依据采购方的书面通知进行现场施工的调整工作。另外需要签证的应按有关签证制度执行,超越权限的的签证一律无效。签证工作应在事发后一周内完成,延期签证无效。电源、水源由采购方提供,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2)如现场施工与招标文件不符,以招标文件为准。(3)出现合同争议后,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由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 院裁决。
107.不可抗力:成交供应商采购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 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 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18.验收要求:(1)符合国家验收标准的要求;(2)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3)安全生产无重大事 故;(4)项目进度符合合同约定。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5年07月07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单价包干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6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第2页-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2025年07月07日 -第3页- -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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