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沙井街道共和社区第一工业区A区第28、29栋厂房及第30、31栋宿舍

所属地区:广东深圳市 发布日期:202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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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深圳市 采购单位 沙井街道共和社区第一工业区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项目名称 沙井街道共和社区第一工业区A区第28、29栋厂房及第30、31栋宿舍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JC722505624项目名称沙井街道共和社区第一工业区A区第28、29栋厂房及第30、31栋宿舍
起始日期2025年07月02日 00时00分00秒结束日期2025年07月08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在租地址1、房产建筑物: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共和社区第一工业区A30栋
2、房产建筑物: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共和社区第一工业区A31栋
3、房产建筑物: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共和社区第一工业区A29栋
4、房产建筑物: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共和社区第一工业区A28栋
面积/数量1、房产建筑物:2340.21平方米
2、房产建筑物:2340.21平方米
3、房产建筑物:15311.20平方米
4、房产建筑物:15311.20平方米
权属情况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厂房类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114月响应有效期90个自然日
免租期签订合同期限《成交通知书》出具后7个自然日
招租底价842,166.02元/月(厂房租金为:24.00元/平方米/月,即每月租金为:734937.60元,宿舍租金为:22.91元/平方米/月,即每月租金为:107228.42元)租金的递增租赁期内租金及管理费每5年递增8%调整。
租金支付方式月付资产用途限定厂房
履约条件(一)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物业的租金、水电费、管理费、工商税费等因使用租赁物业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二)承租方应合理使用租赁物业及其附属设施、配套设备,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处分租赁物业或设置第三者权益,并不得利用租赁物业从事违法行为。
(三)租赁期间,承租方为租赁物业的消防、安全生产或经营的责任人,应严格按照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安全、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使用租赁物业,并有义务保证租赁物业在使用中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双方签署本合同时,承租方确认收到出租方给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书》,清楚相关内容并严格执行。
(四)如遇租赁物业被纳入城市更新或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并需实施拆迁,或被政府征用、收回拆除租赁物业的,出租方应提前 6 个月通知承租方,租赁协议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也无需向承租方支付其他投入及损失的赔偿或补偿,承租方不享有同政府拆迁部门谈判的权利,且承租方必须服从并配合政府相关单位的拆迁工作。
其他补充说明一、投标及开标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登录/注册:首次登录的投标人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统一用户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投标人登录阳光租赁系统(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获取交易文件,并按照交易文件要求编辑投标文件。
(3)电子交易文件获取方式:“阳光租赁平台”是投标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
(4)“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及“CA平台”获取方式:在阳光租赁平台-服务指南-资料下载(https://rent.szexgrp.com/page/guide/guide.html)。
(5)电子投标操作流程,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以及阳光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s://rent.szexgrp.com/page/guide/guide.html)。
二、物业基本信息:
(一)物业情况:厂房租赁面积合计:30622.40m², 宿舍租赁面积合计:4680.42 m², 合计租赁面积:35302.82m²。
(二)产权情况:出租物业为出租方集体物业。
(三)抵押情况:无抵押。
(四)物业状况:现时出租于深圳市北方永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优先承租权人),租赁期为2020年09月01日至2025年08月31日。
(五)消防情况:物业有主体消防。
(六)租赁用途:工业建筑厂房、宿舍用途。
(七)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2054624.12元其他物业费141211.28元/月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单一来源谈判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本次交易失败

项目日程
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7月09日 10时30分00秒评审开始时间2025年07月09日 10时30分01秒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9日 10时30分00秒答疑/澄清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6日 00时00分00秒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5日 00时00分00秒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为本次谈判的受邀意向承租方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40号
联系人***联系方式***

出租方信息
名称深圳市沙井共和股份合作公司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一、意向承租方有以下情形的,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三)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四)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五)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出现上述情形之一时,交易保证金交纳至交易机构收款账户的,交易机构将承租方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出租方账户的,出租方从扣除的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中支付交易服务费至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损失的,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可以向存在过错的意向方、成交人、中标人进行追偿。
二、意向承租方如认为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单一来源谈判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意向承租方认为招租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交易机构等提出质疑。
三、根据《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 (试行)>等 5 项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4〕5 号)等有关规定,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招租,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要求收取,由承租方支付。
四、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54624.12元由意向承租方交给出租方指定账户。意向承租方须在谈判前向出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
五、本项目邀请深圳市北方永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意向承租方参与单一来源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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